法官当然是、应该是、必须是不容易被问责的。 否则社会上什么势力都轻易搞倒法官,那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哪里? 法官中确实是有坏枣,但整体来说法官还是一个被严密监管的职业。 首先法官职业是个渐进的过程。 你要当上美国大法官得有几十年的资历,而且在职业生涯中没有大纰漏。 现在川普提名的大法官在职业生涯中并没有什么问题,现在被抓住的小辫子是他当学生时的操守,而且现在证据不足。 一个大学法学院毕业的人想要当法官,先要从非常基层的法院从事边缘法律工作开始,逐渐才能当上法官助理,审审交通违章之类的小案子,经过几十年才能爬上重要法官职务。每次的晋级都要通过内部的一个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这是个正向淘汰的机制,操守有污点的人很难一路顺风向上爬到顶。 这一点和某党国的黑箱官僚体制完全不同,那个黑箱官僚体制是逆向淘汰,越坏的人越能上位,好人生存不下去。 现在的美国司法体系虽说源于英国,但已经和英国有了很大的不同。在美国,司法体系的透明程度远高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 法官体系内部有投诉和调查机制,外部有各级议会的调查机制。 而诉讼本身也有地方法院、联邦法院、循回法院等等级别,对不公的判决可以一路告上去。 其次,法院体系内部对法官也有考核机制。比如最近美国某州法院体系要求移民法官每年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移民案子的处理,不能完成的明年就将失去法官的职务。(前几个月我听美国一个主流媒体的报道,忘记是佛罗里达州还是哪个州。)可见法官不是无法无天,而是在一个体系框架内工作。 此外法官并不是一个人在操作法律,还有律师、检察官、警察、陪审团等等。 律师在美国是个非常强大的行业,律师成功挑战法官的案例不胜枚举。检察官抗诉法官判决的事也是天天发生的。 而且美国新闻自由比任何其他国家都好,也是社会公正的一个保障。 可见,要当个法官并不容易。 美国司法体系并不完美,比如穷人等弱势群体并没有得到充分公正。但其公正性无论如何比俄罗斯、中国等国强很多。有了法律和司法的公正性的保障,公民就不会生活在恐惧之中,也就为什么我们看见美国人个个神气活现的。 此次美国大法官提名案,也正说明了英美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强大性。这是基于英美文化的。 我们小时候看电影《简爱》,里面罗切斯特要和简爱结婚,牧师在正式宣布之前要大声询问“有没有反对?”, 结果有其妻弟喊反对,牧师立刻暂停,罗切斯特反复催促继续,但牧师坚决听了其妻弟的话,并停止了宣布成婚的仪式。 此次大法官事件就是基于这个文化。值得注意的是,FBI并不是进行正式的犯罪调查,而是进行询问,所以无法发出传票召唤证人和对任何人进行拘捕。 经过这次的全美大震荡,大法官提名基本完蛋。所以昨天川普在某州的选举造势活动中大肆mock那个福特教授。 哎,这些事在亚洲某国根本不是个事儿,法官得听党的。别说法官,就是央视朱军赵忠祥都没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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