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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  
欧阳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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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然是在为党立言,只能是为党立言” 2016-01-10 19:52:02

“他当然是在为党立言,只能是为党立言”

——三论怎么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201388

 

200411月,王蒙先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文章《悲情的思想者》,几乎第一时间我就看到了。那时我还经常看《读书》杂志。——2005年底以后则很少看了,不仅是《读书》很少看了,而且所有学术研究方面的著作也都很少看了。和很多被侮辱被损害被摧残的草民一样,为了人格的尊严,为了捍卫基本权利,为了捍卫历史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我的主要精力转移到了“维权”上。不仅是为自己维权,也是为历史维权,为中共党史和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维权。那时已经形格势禁,举步维艰,我不得不这样做。为着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也为着守住历史的底线。正是在“维权”的路上,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不过是一种愚昧无知和卑鄙无耻的存在物,不过是一种连畜生都不如的东西。这是后话了。再谈。

王蒙先生的思想观点我并不陌生并不意外。因为那些年的所见所闻使我已经非常清楚中国思想理论界的“潜规则”,就是“权力决定一切”。他不是第一个说这种话的人。在武汉大学的时候吴高福老师就强调过“写文章必须以发表为原则”,告诫过“追求真理是要付出代价的”,提醒过敏感问题不要去碰。我到北京后,也经常有人猜测说我这样传播思想理论观点的目的是什么。他们或者认为我是想“一步登天”,或者认为我会受到迫害走向毁灭,或者认为我这样不知天高地厚是神经有问题……他们的逻辑依据仍然是“权力决定一切”。他们根本不讨论不在乎观点的对错问题,只关注和强调利害关系问题。这些情况,在《谈谈若干历史问题和理论问题》中都已经说了。这些都是我有心理准备的情况。我淡然处之。但我没心理准备的情况是这个党连最起码的道德修养、法律修养和历史唯物主义修养都没有,什么依法办事,什么著作权,什么基本权利,什么历史的底线,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统统不存在。我本来以为有党章在有法律在有历史事实在,讨论是非对错很容易,解决问题也不会很难,没想到众口一词认为党章和法律这些东西没有任何意义。都是些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啊,什么素质!2005年底我说我是“以身试法”,要看看这个党到底有没有法律底线,有没有法治意识,结果是很清楚的:没有。这些情况在一路上的文章中也都说了。大家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系列著作”就很清楚。直至今天,历史的大悲剧大灾难仍然在持续。直至今天,什么依法办事,什么著作权,什么基本权利,什么历史的底线,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仍然统统不存在。直至今天,中国共产党仍然不过是一种愚昧无知和卑鄙无耻的存在物,仍然不过是一种连畜生都不如的东西,而所谓“六个奠基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的事情,也已经是永恒的悲剧。很多没有来得及去做的事情,永远不可能再去做了。就像当年在武汉大学,关于“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的课题放下后就永远没有再提起一样。错过了的历史机遇永远不会重来。历史是不会等待的,承担悲剧的后果的只能是我们自己。中庸之道从来都不把犯罪当一回事,以为自己无论犯什么错误犯什么罪都可以被原谅,这当然是一厢情愿。对他们的罪行必须追究到底。开除党籍只是最起码的惩罚。

我之所以写《伶俜十年事——2004备忘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和中庸之道谈心,希望大家可以开诚布公地交流思想,希望大家不要继续制造历史的大悲剧大灾难,希望大家尊重基本权利尊重法律尊重党章。200411月,历史的大悲剧大灾难已经形成。我的文字极尽中庸之道,但是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后的谈话,最后的中庸之道。从2000年底到2004年底,思想传播已经4年了。在无物之阵中形格势禁举步维艰也3年多了。我一直在耐心地陪着中庸之道玩中庸之道。但是,3年,对于我是一个不可容忍的时间。我说过我的时间一刻千金,一天都耽误不起,我从不允许任何人浪费我的时间。我很清楚历史的机遇一旦错过就不可能再来一次,所以很多事情必须要有一个说法,我必须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不希望看到有人挡我的路。这就是写《伶俜十年事——2004备忘录》的初衷。没想到中共中央真的连中庸之道都不懂,《伶俜十年事——2004备忘录》之后对我的侮辱、压制和迫害依然如故甚至变本加厉。他们有恃无恐的资本是什么呢?权力。只有权力。美其名曰“必须服从组织”。中共中央不可能不清楚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是犯罪的方式,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犯罪,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更是犯罪。只是,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把犯罪当一回事。

王蒙先生在200411月的《读书》杂志上发表文章《悲情的思想者》的时间,恰恰就是我写《伶俜十年事——2004备忘录》的最后部分《多余的话》的时间。王蒙先生在文章中谈到了“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谈到了“悲情”和“煽情”,谈到了“忠而见疑”和“怀才怀忠不遇”,谈到了要“同心同德”……满篇中庸之道。看完他的文章,我就顺便在《多余的话》中回应了一笔:我毕竟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尽管真理的求索经历了很多的艰难险阻,承受了非常残酷的考验,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是悲情也罢,煽情也罢,度尽劫波之后,对于未来,我仍然怀着一种深沉的乐观。就在那一刻,就在200411月中旬,我对王蒙先生的观点就已经不以为然。只是那时我没有这样明确地批评他,没有指出他的讲话缺乏起码的道德修养、法律修养和历史唯物主义修养。那时我还奉行着“仁至义尽无止境”的中庸之道。《伶俜十年事——2004备忘录》是中庸之道的风格,做到了“仁至义尽无止境”。“悲情也罢,煽情也罢”,表示我看到了,知道了,但不以为然。《伶俜十年事——2004备忘录》200411月就寄给了王蒙先生。他看到了吗?他看懂了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历史的大悲剧大灾难已经形成,已经无法挽回。看上去只有短短几年时间,然而,就在中庸之道的侮辱、压制和迫害中,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错过了多么重要的历史机遇啊。我也预感到历史的悲剧仍将延续,中庸之道或者说中共中央和党的组织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和私利仍将继续对抗马克思主义,仍将继续践踏党章和法律。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把党章和法律当一回事,压根儿就没有意识到历史的大悲剧大灾难已经形成,压根儿就没有马克思主义修养。事实也的确如此。到了2005年底,我宣布暂停在中石油的所谓“本职工作”,即是中庸之道地否定了中庸之道,无论他们将来说什么做什么,无论做出什么成就,在我看来都已经意义不大,历史的大悲剧大灾难已经形成,巨大的损失已经不可能挽回,而这一切历史的罪责都将由他们承担,他们将以马克思主义的罪人和中华民族的罪人的身份永载史册。他们不仅犯下了严重的原则性错误,而且已经犯下了罪,触犯了《刑法》,只能一票否决。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原则。而且被一票否决的当然不只是某几个人,而是整个中国共产党。

这些,都是王蒙先生所不可能理解的。尽管他是知情人。他不可能认为中共中央犯罪同样会被一票否决,他不可能认为中共中央也必须遵守党章和法律,他不可能认为2002年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札记》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的地位的终结,他更不可能看到和理解所谓“历史的大悲剧大灾难”,这是中庸之道的哲学中所没有的内容,超出了王蒙先生的知识范围和理解能力。(他究竟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不懂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他只懂中庸之道,只懂服从组织服从权力。他没有思考过如果组织和法律对立怎么办,如果组织和真理对立怎么办,如果组织背叛了马克思主义怎么办。他显然不担心不在乎。他的中庸之道已经足够他在党的政治生活中游刃有余了,只要知足,就可以常乐,天塌下来自然有高个子顶着。这正是崇尚中庸之道的上流社会的普遍的生活态度。所谓“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就建立在这样的哲学的基础上,或者说,建立在这样的沙滩的基础上。)从200012月开始,他就一直是我的读者。他无疑对于情况了如指掌。他不仅了解我的情况,也肯定了解上层的情况。而以他的身份,谈论关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发表“不可任意越雷池一步”的高论,决不是偶然的。用他在《悲情的思想者》中的话来说,这“当然是在为党立言,只能是为党立言”。不是因为中共中央的某种授意,不是因为了解了中共中央的态度,他不可能发表这样涉及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问题的意见,不可能发表这样没有脑子的讲话。他不可能不清楚这种话题的严肃性和敏感性。1996年,他已经写过回忆周扬同志的文章(《周扬的目光》),那时他没有说这些话,没有借题发挥谈论关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所以,2004年,他在《悲情的思想者》中说的关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话,在我看来,是借古喻今借题发挥,而且“当然是在为党立言,只能是为党立言”。换句话说,他扮演了一个帮忙者的角色,中庸之道地转达了中共中央的意见和态度:所有店小二都不得高于武大郎,而且必须服从武大郎,不能任意置喙,不能越雷池一步。

——中庸之道可以批评我的上述唠叨全是精神病人的呓语。用刘吉先生的话来说,是“政治狂想症”。中庸之道是博大精深的。中庸之道的精妙就在于似有似无。谁要较真,就会碰到鬼打墙。王蒙先生当然不可能承认他发表的观点是在为中共中央帮忙,是在“为党立言”,甚至是在针对某个人(那时还没有所谓“六个奠基人”的提法)的事情表态。就像刘吉先生看了我的《谈谈若干历史问题和理论问题》之后,写信指责我有精神病,有“政治狂想症”。然而,王蒙先生也好,刘吉先生也好,中共中央和中国思想理论界也好,能够直面历史和现实吗?能够公开站出来说明和解释吗?能够公开地白纸黑字地与“六个奠基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辩论若干历史问题和理论问题的是非吗?十多年的历史证明,中庸之道没有这样的政治勇气。中庸之道的勇气都用在搞阴谋诡计上了。中庸之道要是能够实事求是,要是知道依法办事,要是懂得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要是有一点点起码的马克思主义修养,2002年就会尊重作者的著作权,2002年就会明白问题的严肃性和重要性,2002年就会公开检讨和认错,2002年就不会践踏党章和法律。当然,相对来说,相对那些一直在预言我的失败和毁灭的人来说,能够这样中庸之道地发表中庸之道关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意见,王蒙先生已经难能可贵了,已经是“润物细无声”了,已经表现了长者的宽厚和关怀了。——如果时间更加推后,相对于2008年后认为给我发了工资就说明党已经对我“仁至义尽”的那些人来说,相对于要求我自己从中石油离开否则可能被开除的那些人来说,相对于认为对于“精神病人”应该不予理睬的那些人来说,相对于给我家里打电话说要杀掉我的那些人来说……那么,王蒙先生的态度可以说是“仁至义尽无止境”了。只是,这种“仁至义尽无止境”仍然是愚昧时代里的“仁至义尽无止境”。

王蒙先生并不孤独。在过去的十几年间,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们,中国思想理论界的权威们,不少人在“六个奠基人”的问题上表明了同样的意见,只是语气不同措辞不同方式不同角度不同场合不同。当然,都是中庸之道的表态方式,没有人按照我希望的用白纸黑字的方式或者说对历史负责的方式发表意见。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纪律性还是不错的,至少,在“店小二必须服从武大郎”的问题上高度一致。至于这种服从的条件性或者说适用范围,则无人在乎无人深究了。这正是中庸之道的特点:唯权力之马首是瞻。为了维护权力的面子和私利,可以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罔顾党纪国法,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为什么说“愚昧无知和卑鄙无耻是中国的上流社会的基本特征”,理由正在于此。不是某一个人某几个人,而是整个上流社会,在最基本的问题上没有常识没有底线。至今如此。——建议国内外研究者们将这个现象作为一个课题好好研究下,就是为什么中国的上流社会如此一致地没有最起码的道德修养、法律修养和历史唯物主义修养?为什么中国共产党人可以做到无所顾忌地践踏自己制定的党章和法律?这样的课题,比怎么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的课题,更加重要更有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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