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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  
欧阳立波  
网络日志正文
建立“党和政府决策参考资料备忘录” 2016-05-19 20:25:32

建立“党和政府决策参考资料备忘录”

2012622日)

欧阳立波

 

 

经济学家邹恒甫先生[1]日前接受某报采访,批评经济学界之丑陋现象,[2]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支招的不说话,说话的不支招”

记者:经济学是一门实用科学,经济学家学以致用也没错吧?难道美国的经济学家就把自己关在象牙塔里吗?

邹:要有个先后、主次之分,那些排名靠前的华人经济学家,有哪个人把这么多时间花在走穴、吹牛上?

在美国,只有当一个经济学家水平高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才敢在公众面前充当“导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在Ideas&RePEc上一直排第1、第2,他也是寒窗苦读、功成名就之后才敢去给美国总统当经济顾问的。

再看看我们国内经济学界,这些人哪里是经济学家?我看他们只能叫“经济分析师”。什么“首席经济学家”?我看不如叫“首席巫师”更准确。当然,这跟民众的成熟程度有关,中国的老百姓太善良,容易上当受骗。

经济学的确是一门实用科学,但如果你连经济学理论都还没搞清楚,你根据什么去分析经济?连合格的论文都写不出来,你哪儿来的底气到处信口开河、胡说八道?不学无术,误国误民!

记者:你怎么断定他们是“巫师”?他们可能的确有权威消息来源和意见传输渠道。

邹:这20多年来,我给中央写了上百份专业报告,从分税制改革开始,政府和学术界的互动情况我太清楚了。有些“经济分析师”脸皮厚,在一些场合吹牛皮说“总理采纳了我的这条意见”,早些年前有个人这么吹牛被当面戳穿。听他们瞎吹!党中央、国务院能听他们的一家之言?如果这样,我们国家的决策机制也太儿戏了吧?每次要制定政策,中央都会广纳意见,请不同的机构写专题报告,有时候“封闭集训”,然后由高层根据这一堆不同人写的报告做出决策,不可能由一两个学者说了算。我也经常参与写报告,所以我很忌讳在媒体上说太多的话,“支招的不说话,说话的不支招”,这是个原则性的问题。

 

在这里不吝篇幅引用这段话,是因为希望读者了解全面一点,免得说我断章取义。邹恒甫先生批评的是别人,我却想借此发表下意见,同时提出一个建议:建立“党和政府决策参考资料备忘录”。

邹恒甫先生算是我的武汉大学师长。不过他在武汉大学办学的时候相当低调,我读书的三年间(1997-2000年)从未见到过他做讲座的海报,也从未听说过他。2007年,邹恒甫先生开通博客公开抗议张维迎先生开除他的北大教职,我才知道珞珈山有这么个牛人。后来看了他的很多博文,感觉此人很不错,少年得志却抱负远大,身居上流社会却心系底层百姓,留学西洋却扎根本土,道德文章随心所欲却不逾矩,敢喊“我愿做中华民族穷人的最忠实走狗”[3]的口号却不让人觉得虚伪和做作。(不像某些大官僚小官僚,连下雨天打把伞都被网友们拍砖和炮轰为作秀和演戏。)特别是他敢喊“愿做中华民族穷人的最忠实走狗”的口号,让我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心虚不已。很惭愧。我做不到。虽然我少年时代全盘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马克思主义正统教育,青年时代又被张承志先生灌[4]了一种几乎完美的“穷人是美丽的人”的人文思想,而且也正是我本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第一次为“人民”和“人民性”以及“党性”等基本概念做出了科学的定义。

我把我的著作寄给他。但是他没有回音。没有发表过意见。只是有一次,我说想去国外留学,看他能不能帮忙推荐啊什么的,他简单地回复我:“你的英语怎么样?数学怎么样?西方经济学怎么样?”我说都不怎么样,所以才要去补课啊。基础不好,要求不高,就补西方经济学的本科课程。因为多年的无物之阵的经历,被侮辱被损害被摧残的经历,所以我慢慢地自尊心是越来越强越来越敏感了。他问的三个问题后来我又谈到了一次,说英语不好也罢,数学不好也罢,西方经济学不好也罢,都不能作为抹杀我的贡献的理由,不能作为侵害我的著作权的理由,不能作为抄袭和剽窃我的著作的理由。就像级别和出身不能作为这样的理由一样。当然,话是说得很客气很有礼貌的。

如何评价经济学家和经济学著作,在我心里,这从来都不是问题。我的看法,第一,要看经济学家和经济学著作的思想理论观点是否具有学科的逻辑上的严谨性和知识上的规范性。逻辑上自洽,不要自相矛盾漏洞百出。语言合乎学术规范,不要自作聪明生造词语。这样的著作才有进行评价的起码的条件。第二,要看经济学家和经济学著作对前人的理论成就做出了哪些突破和创新。创新决定历史地位。思想史是思想创新的历史。有创新才在思想史的意义上谈得上是研究成果。但是,创新必须是合乎逻辑的,必须是学科的规律合乎逻辑的发展。第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创新是不是合乎逻辑的创新,学术著作是不是具有客观意义上的真理性,必须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真金不怕火炼,不管怎么样惊世骇俗标新立异的作品,如果它真的揭示了规律,反映了真理,那么,它一定可以经受住实践的检验。而且,在时间的长河中,越是具有真理的普遍性的作品,越是熠熠生辉华光四射。第四,研究成果不能抄袭和剽窃,不能践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抄袭和剽窃意味着人格的破产。抄袭和剽窃就等于找死。思想史不会给抄袭者剽窃者任何荣誉。这是学术界很严肃也很严格的规矩。是历史的底线。经济学家和经济学著作当然也不可能在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有豁免权。《著作权法》也从来没有规定权力大的人级别高的人年长的人就可以抄袭和剽窃,就像从来没有规定无权的人级别低的人年轻的人的著作权就不受法律保护一样。

迄今为止,邹恒甫先生的经济学著作我一篇都没看过。我自学经济学著作的时间,主要就是2000-2003年大概三年多一点的时间。所阅读过的著作的书目都写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札记》附录的参考资料目录里面了。2004年初以后经济学研究的工作基本停下来了。一开始是被“台湾问题”打断了一下,写了一些关于两岸关系的文字。2005年底则走上了“维权”这样一条媒体所说的“不归路”。因为那时我很清楚地看到了这个党这个国家存在的荒谬性,而基本权利的问题,历史底线的问题,很显然比学术问题和经济问题更加重要,例如比国有企业有没有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可能性之类经济学问题更加重要。那是人与畜生的分界,或者说,那涉及做人还是做畜生的问题。但是,我去书店的时候,还是会买一些经济学著作。我从未见到邹恒甫先生的著作,就发邮件问他有没有中文著作,并建议他将自己的代表作翻译成中文出版一套《邹恒甫自选集》。我说我看不了英文版的书,英语不好。我吃了一辈子英语不好的亏,每次升学都被英语拖累,虽然学生时代我花在英语上的时间几乎占整个学习时间的一半。后来就看到邹恒甫先生的博客上陆续发表了他无数的论文的链接,点击过几次,都是英文版的。而中文版的《邹恒甫自选集》好像至今没有见到。所以,如何评价邹恒甫先生的学术成就,我现在没有发言权。不过,从他在博客上公布的经济学家排名情况来看,他还是很不错的。而对他的特立独行苦心孤诣的办学成就和宏大志愿,我也非常感佩。甚至曾经建议他集中资源创办一所民办经济学院,办成像“伦敦经济学院”那样的学校。

我虽然没有看过他的正式的论文,但是看过他在博客上的很多发言,包括记者访谈录。邹恒甫先生的博客乍一看很杂很乱,但事情就那么点事情。一开始也是“维权”,后来转向了经济学教育和公共话题。他写得很用心。作为老师,邹恒甫先生是很不错的,他具有一个老师对学生应该具有的爱和尊重。这正是教育的灵魂,教师的灵魂。

他的有些发言我是不以为然的。例如,他有一次说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30多年来没有任何创新成果。[5]这个话就很有意思。30多年来没有任何创新成果,那么30多年前有哪些成果?在整个20世纪又有哪些成果?我不知道他的观点的所指。但他说这个话的时候,我的书已经都寄给他了。他说这个话,就表明他也属于我曾经说过的那种需要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课、补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的课、补中共党史的课的人,表明他没有看过或者没有看懂我的著作。任何一个真正认真看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札记》的经济学家,任何一个真正认真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系列著作”的人,都不会也不敢说这种话。《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札记》虽然不完美,有缺点,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发展是划时代的。它的意义恰如它诞生的时点,它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同时也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它的诞生,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的20世纪的结束和21世纪的开始。和与它几乎同时诞生[6]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比较起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札记》无疑要深刻得多严谨得多。——我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评价是很高的,不像很多人一样把它看成笑话。那几年我见过不少大人物,习惯性地会问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您怎么看‘三个代表’?”第二个问题是:“您怎么看‘台湾问题’?”估计有人还记得吧。听完他们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他们对当代中国的理解我就大致了解了。可惜那时没有见过邹恒甫先生,没有问过他这两个问题。

还有一次,不是一次,是很多次,好几年里,邹恒甫先生都在博客上调侃,说在他看来,“股市就是一种布朗运动,毫无规则可言”。[7]据此,他认为股市就是赌场,炒股就是赌博,股民就是赌徒。他常常看到股市暴跌就兴高采烈。这倒和他的那些“学弟”如谢国忠先生等人有相似之处。但是,作为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作为北大武大中财大的教授,作为“最著名的宏观经济学家”,作为“中国经济学第一人”,调侃“股市就是一种布朗运动”,是不符合身份的。股市固然有非理性的一面,有像赌场的地方,甚至在某种政治经济条件下还可能连赌场都不如(例如有人可以看对手的牌,例如有人可以造假资料圈钱,例如有人可以出假政策骗股民等),但是,说“股市就是一种布朗运动”,这本身就是非理性的观点,暗含着不可知论。不利于股市的改革和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恰恰为那些看着别人的牌打牌的邪恶势力提供了“道德”上的支持。既然是布朗运动,既然是赌场,那就没有规律也没有道义可言,怎么坑蒙拐骗偷都可以,只要能够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弄到自己手里就是赢家。(除非关掉股市。)股市的运动如同大海的运动,在非理性的浪潮之下有其自身的规定性。人们搞不懂它是怎么运动的不等于它的运动是没有规律的。缠中说禅说:“股票指数是世界上最昂贵的艺术品。”是的,这是世界上最昂贵的艺术品,这是全世界千千万万人们用时间、金钱和智慧合力创造的艺术品,这是将一切国际国内风云变幻都尽收其中的艺术品。它有艺术的非理性的一面,也有艺术的合规律性的一面。它的美丽和精致,有时不亚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令人叹为观止。

还有,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我没看到过邹恒甫先生的著作,也不知道他为国家做过多少这方面的课题,提出过什么重要的创新理论,设计过什么重要的管理模式,但是,我有次看到他在记者访谈录中说,他认为国有企业应该分给老百姓,私人企业也应该分给老百姓。[8]呵呵,不愧是喊过“愿做中华民族穷人的最忠实走狗”的口号的经济学家。可是,他的这个主张和张维迎先生谢国忠先生等诸多经济学家的国有企业应该尽快私有化的主张有什么区别呢?经济学理由又何在呢?我不知道。总之,我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的观点都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札记》和《谈谈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这两本书里面了。希望那些读了很多很多遍《资本论》的经济学家,还是好好看看这两本书吧。(我只囫囵吞枣般读了一遍《资本论》。)

最后,我们再来谈今天要谈的主题。邹恒甫先生在上面的记者访谈录里说:有些“经济分析师”脸皮厚,在一些场合吹牛皮说“总理采纳了我的这条意见”,早些年前有个人这么吹牛被当面戳穿。听他们瞎吹!党中央、国务院能听他们的一家之言?如果这样,我们国家的决策机制也太儿戏了吧?每次要制定政策,中央都会广纳意见,请不同的机构写专题报告,有时候“封闭集训”,然后由高层根据这一堆不同人写的报告做出决策,不可能由一两个学者说了算。我也经常参与写报告,所以我很忌讳在媒体上说太多的话,“支招的不说话,说话的不支招”,这是个原则性的问题。

这段话看上去理直气壮大义凛然。它涉及我曾经说过的政治家和学者之间要建立制度性的良性互动机制的问题,所以我也谈谈自己的看法。列宁同志说,写了文章想发表是心理健康的表现,值得鼓励。那么,写了文章希望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采纳也是心理健康的表现。当年,“文革”的时候,张闻天同志在那么艰难困苦的环境之中,忍着伤痛、孤独和屈辱写了那么多文章,他也想发表呢。他曾经做梦般地说,希望将来有一天,能够将这些文稿带到中央会议上去和大家说说。他还对外甥马文奇说,将来要是有机会马文奇可以用自己的名字发表这些文章。只是苦于条件不许可,只好藏起来。他到死都没有看到这些文章发表的那一天,没有看到这些文章被中央采纳的那一天,没有看到自己的劳动和智慧的价值被承认的那一天。(这倒很符合某些大人物主张的学者要好好做学问写文章耐心等待死了以后让人们来评价的观点。)现在的学者生逢盛世,绝大多数人写的文章都可以公开发表在刊物或者网络上(除了极少数人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的文章外),有的观点和建议得到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采纳,促进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这是好事。这些学者高兴地和别人说“总理采纳了我的这条意见”也是心理健康的表现。当然,胡编乱造沽名钓誉之徒不在此列。没采纳你的意见你胡吹说采纳了,或者明明采纳的是别人的意见你却说是采纳的你的意见,那就和抄袭剽窃没什么两样了。但真的采纳了还是可以说的,要允许说。我不赞同“支招的不说话,说话的不支招”这样莫名其妙的原则。这算什么原则?这是谁的原则?谁规定的?几十年来,支招的不是到处在说话吗?例如被邹恒甫先生批评为“媒体经济学家”的很多经济学家不是都在到处说话吗?说了就违反“原则”了?未必吧?我看,每次开大会,报告中一有亮点,会后就会有媒体和经济学家在那里说,说这些观点是谁谁谁提出来的。什么“吴市场”和“厉股份”之类,也就这么来的吧。这些学者还把自己参与决策所做的课题公开出版给大家参考呢。这不是什么坏事。这些学者去各地讲学,普及中央文件精神和最新思想理论成果,也是好事。要不怎么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中央会议决议的精神上来?光看文件是不够的。这几年有的经济学家在那里打笔墨官司,说某某改革举措是谁提出来的。我看也没关系,说清楚好。只是要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吵架。吵架就没意思了,就伤感情了,说话也难以做到客观理性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集思广益做决策是对的,是民主集中制的体现。中国思想理论界明确思想理论的著作权也是对的,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法律的体现。反倒是所谓“支招的不说话,说话的不支招”这样莫名其妙的原则,是很值得商榷的。我很想听听邹恒甫先生的高见,就是为什么“支招的不说话、说话的不支招”?这是什么“原则”?谁规定的“原则”?

很多年前(七、八年前和十多年前),我就多次说过,要建立政治家和学者之间制度性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有上下有效沟通的渠道。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集思广益做决策是对的,是民主集中制的体现,是好事。学者写了文章,希望被总理采纳,能够被总理采纳,也是好事。而明确思想理论观点的著作权也是好事。重要思想理论观点总是涉及著作权问题的。不要觉得人家说一句“总理采纳了我的这条意见”就是虚荣心,就是沽名钓誉。那是荣誉感。有荣誉感是好事,珍惜荣誉是好事。不珍惜荣誉了才是坏事,那往往离不要脸不远了。像前面说的,没采纳你的意见你胡吹说采纳了,或者明明采纳的是别人的意见你却说是采纳的你的意见,或者抄袭剽窃了人家的著作说是自己的创新,那就是虚荣心,是沽名钓誉,是不珍惜荣誉,是没有荣誉感,是不要脸。我们要鼓励珍惜荣誉,鼓励崇尚荣誉,鼓励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法律,鼓励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不要把政治看得那么神秘兮兮的。中山先生说:“政治是众人之事。”既然是众人之事,是大家的事,是公共事务,那么,有什么不能公开说话的呢?“支招的不说话、说话的不支招”的所谓“原则”,离现代民主政治的理念,还差得远呐。

至于邹恒甫先生说“每次要制定政策,中央都会广纳意见,……不可能由一两个学者说了算。”“党中央、国务院能听他们的一家之言?如果这样,我们国家的决策机制也太儿戏了吧?”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但是,有这十几年的被侮辱被损害被摧残的经历之后,我希望大家以后要警惕诸如此类的说法。类似的说法还有什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做决策是“集中全党的智慧”,而不可能只参考了某一个人的著作,所以不存在什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抄袭和剽窃某一个人的著作的问题。这些屁话我这些年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邹恒甫先生也是比较清楚所谓“六个奠基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的事情的学者,以后大庭广众之下说诸如此类的话要慎重。我在这里辛辛苦苦打著作权官司呢,您在那里变相说不存在著作权的问题,岂不是自讨没趣?在这种时候说这种话,未免把著作权问题看得太儿戏了吧?既然面对的是无物之阵,“这样的战士”手里就是拿着投枪的,谁要是赤膊上阵,那中了枪就是活该。别人都知道玩中庸之道搞无物之阵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不吭声,所谓中共中央和党的组织被批得狗血淋头名誉扫地都仍然只缩在马甲里不说话,顶多在背后偷偷摸摸地搞搞阴谋诡计。在中庸之道这样颜面扫地臭名昭著的时刻,您老人家敢站出来发表这种深藏中庸之道的讲话,真是童心未泯稚气未脱啊。

我已经说过这个问题了,就是希望大家不要试图拿什么“集思广益”“集中了全党同志的智慧”“集体研究的结果”……之类说法来抹杀“六个奠基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的著作权,来否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过去的十年里抄袭和剽窃“六个奠基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的著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还我十年——欧阳立波书信选(第四集)》中,再次严厉批评了这种腔调——

有人说中共中央没有抄袭和剽窃,而是“集中了全党同志的智慧”;还有人说中共中央只是“借鉴”了我的著作,形成了新的思想,不算抄袭和剽窃。这些说法恬不知耻狂妄至极。“集中全党同志的智慧”就可以把原创者的贡献抹杀掉?就可以把原创者的著作权抹杀掉?这些人都活在封建王朝吗?还有,《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札记》及其设计的新国资管理模式,是完全独创性的作品,是完整的理论体系,是“借鉴”得出来的吗?中共中央和中国思想理论界在2001年的时候谁有这样的思想?谁设计了这样的管理体制?拿得出作品来看吗?拿得出著作权证据来,我愿意做检讨,否则,对“侵犯著作权罪”就必须严惩不贷。[9]

很多年来,关于著作权问题,我反反复复强调:著作权问题是一切科学创造活动和文艺创作活动中的核心问题。一定要深刻理解著作权问题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中共中央和中国思想理论界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定要警醒。 著作权问题不是个简单的基本权利的问题,而直接涉及历史怎么写。中国思想理论界竟然敢于在著作权问题这样直接关系到历史(中共党史和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的真实性的原则问题上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这是我十多年前没有想到的。(虽然我想到了别人会不赞同我的观点。)“六个奠基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的问题,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在这样的问题上保持沉默是愚蠢的。这不是单纯的名分的问题,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是党史怎么写的问题。回避这些问题,不作出结论,是错误的。不仅是著作权问题上弄虚作假的问题,而且是在党史上弄虚作假的问题。……

2008备忘录——欧阳立波书信选(第三集)》是我亲自送到邹恒甫先生的办公室的。《还我十年——欧阳立波书信选(第四集)》中的绝大多数文章也都寄给了邹恒甫先生参阅。我反反复复谈著作权问题,谈基本权利的问题,强调“第一要务是对基本权利的尊重”,强调“发展要建立在尊重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强调著作权问题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直接涉及历史的真实性涉及党史怎么写的问题……那么多白纸上的黑字,难道邹恒甫先生都没看到没看懂?您既然说这二十多年来,您给中央写了上百份报告,对政府和学术界的互动情况太清楚了,那么,请问,您是否清楚这十多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抄袭和剽窃“六个奠基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的著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举例说,您是否清楚中共十六大抄袭和剽窃了我关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成果?您是否清楚中共十七大抄袭和剽窃了我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成果?您是否清楚中共十八大将抄袭和剽窃我关于整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的重要思想?或者,您是否能够告诉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这些重大决策参考了集中了哪些人的课题报告或论文?例如,新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思想理论体系出自谁的著作?哪几个人或者哪几十个人?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哪些组成部分?各自出自谁的著作?哪几个人或者哪几十个人?例如,整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的重要思想出自谁的著作?哪几个人或者哪几十个人?诸如此类吧。——这些年,常常有读者要我写一个清单,说明中共中央抄袭和剽窃了我的哪些著作哪些观点。我每次都回答:“这是别人做的事情。”那么多党史研究者那么多专家理论家,他们应该去做。无论是要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辩护还是要批判“六个奠基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有关部门都应该积极地去做这种研究。中国党史学界不是集会说“要捍卫历史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吗?所谓中共中央和党的组织被批得狗血淋头名誉扫地怎么也没看见什么人站出来捍卫历史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系列著作”白纸黑字地在那里摆着呢。很多人看我的文章看了十多年呢。要捍卫历史的严肃性和真实性,澄清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侵犯著作权罪”的罪名,相关资料唾手可得。他们好意思说要我写一个清单说明中共中央抄袭和剽窃了我的哪些著作哪些观点?吃了我的苹果好意思说要我写一个清单说明他们吃了我的哪些苹果?是谁应该写一个清单说明自己吃了我的多少苹果啊?我的清单我的举证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系列著作”里了,直面历史的白纸黑字,谁好意思说没看见没看懂?

邹恒甫先生的这些中庸之道的言论,从哲学上来说,不懂真理是个什么东西;从历史观来说,不懂思想史是个什么东西;从法律上来说,不懂著作权是个什么东西。这个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桃李满天下的教育家,看来和中共中央一样,不知道1+1等于几。我这十多年的观察和体会是,政治家也好,经济学家也好,新闻学者也好,无论读过多少遍《资本论》,如果连1+1=2的常识都不知道,那么,读《资本论》读得再多再好,也注定连马克思主义的ABC都不会懂。这样的大人物见得多了。虽然尚未读过《邹恒甫自选集》,但我估计,所谓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所谓北大武大中财大的教授,所谓“中国经济学第一人”,很难说是例外。

那种试图拿什么“集思广益”“集中了全党同志的智慧”“集体研究的结果”……之类说法来抹杀“六个奠基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的著作权,来粉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过去的十年里抄袭和剽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系列著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帮忙”还是“帮闲”还是“唱二花脸”?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此类腔调从此退出江湖,不要再在人世间丢人现眼。我也仍然要求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对长期以来抄袭和剽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系列著作”的不要脸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出郑重的白纸黑字的检讨和道歉。这种检讨和道歉必须公开发表在《人民日报》上。对于犯罪行为,必须严惩不贷。要求他们检讨和道歉,不过分吧?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吧?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的利益吧?符合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吧?

基于太多的历史教训,也基于以上论述,我希望,也建议,中国要建立“党和政府决策参考资料备忘录”。党和政府的决策常常牵涉广大,影响深远。我们要求党和政府的决策科学,“集思广益”“集中全党同志的智慧”“集体研究”是必要的。但是,“集思广益”“集中全党同志的智慧”“集体研究”必须建立在尊重原创者的著作权的基础上,不得侵害原创者的著作权。重大思想理论成果都有著作权问题,明确著作权是必要的必须的。党和政府的决策和报告也要有参考书目,报告后面对于主要参考的著作要说明和致谢。而且要具体一点,要有对应关系。例如哪个观点哪个论断哪个决策是参考了哪些著作。有这样一个参考书目,有这样一个说明,是对原创者的尊重,是对著作权法的尊重,是对历史的尊重。尊重著作权,明确著作权,是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性问题。是一个党性问题。当时说清楚了,日后也可以免去很多麻烦,例如经济学界关于某某改革举措的著作权争议。不说明原创者,不说明重大思想理论成果的著作权所有者,就等于说报告的撰写者和宣读者才是这些重大思想理论成果的原创者和所有者。至少在中国是这样宣传的。而这就等于抄袭和剽窃,等于不要脸。人家美国的总统会抄袭和剽窃了哈佛大学的教授的著作来标榜这是自己对西方经济学的创新和发展吗?人家的西方经济学史是以总统们的政策为主线来编写的吗?有参考书目,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使人们可以找到原创著作来学习和研究。学习和研究原创著作,对于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的进步,是作用巨大的。原创著作不可替代。每一个研究生导师都会在一入学就和学生讲其中的道理。原创著作就等于思想史本身,等于历史的真实性。我在2004年前后多次建议中央党校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札记》印发给省部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的学员做参考书,也是基于这样的理由。我相信原创著作比中共中央的决议更有价值更有意义,也更有可读性和说服力。还有,重大决策和重大思想理论成果注明了参考书目,也就是对历史说明了始作俑者,说明了与著作权利对应的历史责任的承担者。党和政府的决策常常牵涉广大,影响深远,关系整个党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福祉。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路线方针政策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指导思想,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如果有误,其祸国殃民之烈,往往盛极一时,遗臭万年。说明了著作权所有者,也就使历史责任有承担者,有检讨者和解释者。建国60多年的历史告诉世界,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特点就是瞎折腾。而且很少对自己的瞎折腾做检讨。即使是“文革”这样的重大的瞎折腾,也是一些人被另外一些人“武斗”下去以后才检讨的。其实那已经不叫“检讨”了。而是“被检讨”。“被检讨”就是“批判”。检讨应该是当事人的检讨。我认为,还是检讨好,领导干部都要学会做检讨。这是改正错误代价最小最快最和谐的方法。下点毛毛雨,比下大雨好。小平同志曾经交代过,发现小错误就赶快改,不要拖成大错误。他还告诫说,不下毛毛雨,就会下大雨。今年是“南巡讲话”20周年。我看,对“南巡讲话”的最好纪念,就是做检讨。检讨这30多年来乃至建国以来的瞎折腾。不检讨为什么掌握着党政军大权和庞大的社会资源却连马克思主义的ABC都没有搞清楚,不惭愧几十年劳民伤财耗费无数的民脂民膏却一直在折腾中华大地和中华民族,不反思长达十年地抄袭和剽窃到底是哪根筋出了问题,反而死要面子死不认错,那不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风格,也不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姿态。

唠唠叨叨说了这么多,请邹恒甫先生海涵、指教!由于十多年的被侮辱被损害被摧残的经历,所谓“六个奠基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基人”越来越像祥林嫂了。抱歉。“我单知道冬天下雪的时候狼在山墺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10]



[1] 邹恒甫,中国经济学第一人。中财CEMA院长,武大IAS主任,北大经济学教授。2005年入选首批人文社科长江教授。2009年入选首批千人计划。哈佛大学博士。来源:http://zouhengfu.blog.sohu.com(原注)

[2] 参见http://zouhengfu.blog.sohu.com/219871746.html  2012-06-06 10:29人民网:《长江学者邹恒甫:有些经济学家捞钱误国误民》。来源:《广州日报》。(原注)

[3] 参见:http://zouhengfu.blog.sohu.com上的相关文章。(原注)

[4] 用张承志先生自己的话来说是“输入”。(原注)

[5] 参见:http://zouhengfu.blog.sohu.com上的相关文章。(原注)

[6] 所谓“几乎同时诞生”是指提出或者说发表这些思想的时间而言。“三个代表”2000年春天提出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札记》中的基本思想是20008月提出来的。而它们酝酿或者说形成的时间,大概都要比提出的时间早得多。《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札记》中的核心思想的形成在什么时候,请读者参考我的早期作品。(原注)

[7] 参见:http://zouhengfu.blog.sohu.com上的相关文章。(原注)

[8] 参见:http://zouhengfu.blog.sohu.com上的相关文章。(原注)

[9] 欧阳立波(2011):《永恒的诅咒》,《还我十年——欧阳立波书信选(第四集)第561页。(原注)

[10] 鲁迅(1926):《祝福》,《鲁迅全集》第二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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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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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台湾问题三原则”发表12周年
· 为罪人和畜生塑像
· 原谅是一种败德行为
· 我为什么那么在乎留学补课
· 是真反腐败,还是假反腐败?
· 邪恶势力统治着中国
· 中国唯一有资格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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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 纪念“台湾问题三原则”发表12周年
· 为罪人和畜生塑像
· 原谅是一种败德行为
· 我为什么那么在乎留学补课
· 是真反腐败,还是假反腐败?
· 邪恶势力统治着中国
· 中国唯一有资格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 既然有言在先,那就不能食言
· 中国思想理论界的要害
· 创新决定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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