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翻看2012年第一期的《新人》杂志,读到在信徒论坛部份的一篇信徒通信叫《福音书信》。是一位T弟兄和一位爱哲学的年轻弟兄Z的通信。在T的书信里,摘录了早期存在主义哲学家Kierkegaard(克尔凯郭尔,又译为祁克果)的一段文字。其论断非常有力度,而很有哲理。我忍不住把这段文字抄到微信上,又加了一些感想。今天有时间,就稍加整理,放到这里。
克氏是虔诚的基督徒。他17岁到进哥本哈根大学学习神学。毕业后虽然考取神学学位,但因不认同丹麦路德教会的教义而从未担任过神职(以上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百科中另一有趣的记载是关于克氏对文化基督徒的批判。说他对“神学思辨化的思想潮流和教会国家化的社会潮流都持强烈的反对态度”。 他也主张“主观的真理”,将信心置于崇高的地位,只把理性当作是理解神话语的工具而已。在《恐惧和颤栗》一书中,克氏探讨了旧约圣经中神对亚伯拉罕的一次试验。神叫亚伯拉罕把他亲生的儿子,也就是从神应许而生的儿子,当作祭物 献给神的故事。若是单从伦理角度来讲,亚伯拉罕是要杀了他的爱子。这是不可理喻且凶残无比。克氏认为,信仰是超越于世俗的伦理世界之上的。人把属世的冷漠法则应用于信仰问题是个错误。《恐惧和颤栗》中,克氏认为亚伯拉罕的故事“包含了一种对伦理学的一种神学怀疑”。亚伯拉罕的故事重要的是验证了亚伯拉罕的对神的信。人类的伦理试验亚伯拉罕的对神的信,诱惑他违背神的意志,而亚伯拉罕胜过了伦理的诱惑和试验。他是信而顺从,成为一个极大的信心见证人。
好吧,让我回到起初的话题。 以下克氏的文字原于他的书《喜乐的音符》:
苦难的“一次”乃是一种过渡,一条必经的门路。你必须要经过这苦,但不论其多长久多深重,甚至是如同利剑穿胸,然而仍只是一次过道而已。并非是那苦痛将你贯穿,而是你经过那苦痛,从永恒去了解这事,那对你是完全无损的。人在世上受尽一切的苦,以至于死,但信徒的灵魂到永恒时,这一切都于他无害,恰如那在舞台上被杀之人回到自己家中之毫无伤损一样,也如但以理在狮子洞中出来毫无伤损一样,又如古时的三童以炉火中出来毫无伤损一样。
世上许许多多的人在苦难处境时,很容易忧心忡忡而满了抱怨。在这方面,许多信的人跟不信的人并没有区别。从永恒的角度来看的,甚至很多导致离婚的夫妻之争不过是极其微小之事而已。但因着人过于看重当时自己的感觉,而使事情变得无可挽回。这实在是不幸之事。假如双方中的一人有但以理那样的信,在困难时刻总寻求神的带领,我想神必定可以引领这个家而使这个家庭得祝福。一个人最以为不可丢弃的东西是什么呢?其实就是他之所以存在的己(SELF),也就是圣经说的魂生命(SOUL LIFE,马太福音16:25,马可8:36,路加14:26,约翰12:25)。亚伯拉罕向神献上他的爱子。这就是他的最爱,最好的了。在新约里,主耶稣的要求似乎跟进了一步。新约马太,马克和路加福音都记载这样的话: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 因为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一个“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的原型。
其实从圣经的启示来看,真正信的人会有更多一层的苦难。若是一个基督徒信了主,就得了神永远的生命,如约翰福音所启示的种子和彼得前书所说,由于那‘不能坏的种子’。在生活中,信的人知道需要舍弃一些东西,轻看一些事情,脱去了不少属世的缠累,人生因此更喜乐,更满足。从这一面讲,信的人会少了一些苦难。但从另外一面讲,圣经启示这世界是卧在恶者的里面(约一5:19)。一个信的人,他传神的福音,都可能因此被攻击。因为神的话,先是会定罪人。彼得前书四章4节形容世人是在“奔入放荡的洪流中”,我们若要过敬虔,谨守的生活,不与他们奔入同样放荡的洪流中,他们就以为怪,毁谤你们。这就像一个信的人,在一个人人贪污的国家税务部门工作一样。你若不贪污,就成为贪污之人的威胁和眼中盯,你就会因此遭遇患难。
所以在基督徒的一生,苦难是不可避免。 我们若在信上坚定,苦难就不能伤害我们。不仅如此,苦难更是要成全我们。就如但以理的例子中,他非但完好无损的以狮子洞出来,让波斯国的王与君臣见到神的大能。 对但以理对神的认识、他对神的信心,岂不是一次极大的加强? 彼得在彼得前书一章6~9节,称信的人为“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他们“尽管目前在诸般的试炼中,或许必须暂时忧愁”,但到“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你们要欢腾”,”显为可得称赞、荣耀和尊贵的”,“并得着你们信心的结果,就是魂的救恩”。 而这魂的救恩是是国度时代的奖赏。这不是仅仅信就可以得到的,是需要信的人付出代价才得到的。就像启示录里,每个教会里都有一些“得胜的”的耶稣跟随着一样。
在信的人身上,并非所有的患难都会有但以理的事例中那样的结果。最典型的莫过于信仰的殉道者的故事了。 旧约时代有先知被杀,新约的使徒中也多有殉道的。就是在1900年的义和团事件中殉道的外国传教士及家属,就有214人(来源:《百年教会殉道史》)。为神殉道,在伦理范畴,有许多事例可以类比(比如为国家,为崇高的人类理想而献身),因而并不难解释。但信仰上的意义无疑更有吸引人而有说服力。所以当我们对神的经历增多时,哪怕神叫我们以殉道的方式荣耀祂时,我们也就毫无畏惧了。我们需要记住,接受主的人一方面来说,是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有神的话,赐生命的灵供应我们,引领我们。但从另一面说,我们也是神的奴仆,来事奉神,如旧约时代的祭司一样。马太福音25章中关于奴仆的比喻,就说出信的人为神作工的一个原则。作为神的奴仆,我们需要忠信。
所以,一个信的人,若是蒙召作神的工,自然要劳苦,遭遇许多的磨难。这些苦难是要成全他,带他到荣耀里去,正如克氏所说的苦难是“一条必经的门路”。若是到了需要为信仰而殉道时,就可以“不爱自己的魂生命”而去见他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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