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抗议的浪潮还未结束,纽约警察扼死黑人事件又起波澜。
从录像上看黑人Eric Garner并未对警察构成威胁,而且现场有多名警察。而Daniel Pantaleo警官似乎反应过度,从后面扼住Eric脖子然后将其按倒在地。具体过程未能详细了解,反正最后有气喘病的Eric在chokehold的过程中窒息而死。Eric曾说我喘不上气了,警察没有理会。
这是一个不幸的事件,警察当时显然并没有意识到会有这样的后果。但是警察也应该是负有责任的。
Eric涉及非法售卖香烟 (selling loose, untaxed cigarettes),所以我看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城管粗暴对待小贩的故事。只不过美国没有城管,城管的角色要由警察充任。
这事应该和种族歧视没有多少关系,是警察过度执法的问题。如果Eric是白人或其他族裔,事件仍然可能发生。
听Talk910的讨论中讲了一个威斯康辛的案例,一对夫妻闯红灯被警察拦下,女的说男的哮喘病发作要去医院。警察依然开罚单不让走,后来叫了救护车但为时已晚,男的死了。如你所料警察不负任何责任,因为他“依法办事”。这个事件和纽约的事件很相似,唯一不同的是,那对夫妇是白人。所以,没有多少人知道也没有人在意。
现在一出事就在种族上找原因,很多人包括很多媒体把什么事都人为地向黑白对立种族歧视上引导,让人觉得美国这个社会就是专门歧视黑人。这样的结果反而找不到问题的根源,更解决不了问题。
纽约的事件凸显了美国警察的问题(不是种族的问题),如果他们执法过度,就应该有所约束。而这事要靠社会舆论大家呼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我在讨论弗格森事件的文章里提到过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录像的问题,又稍微研究了一下,应该是一个可行的办法。现在有些地方的警车上都安装了录像设备。但车上的录像机范围有限。而我说这个小型录像设备就相当于飞机的黑匣子,由警察随身携带,在警察执法的时候全程录音录像而且保证不能被修改,也不会泄露个人隐私,因为读取录像是需要特殊设备的。这就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这样,警察一方面可以免受像弗格森威尔逊警官那样遭人指控滥杀无辜,另一方面也可使警察在执法时把握分寸,防止纽约Daniel警官那样过度执法。现在的科技做到这一点不难,而且成本不会太高。可能就是涉及到的现有法律问题比较复杂,没有人去仔细研究。
对此次事件没做深入的了解,仅看了一段录像和偶尔听到了Talk910的一段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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