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 新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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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鳴時評:王岐山在開歷史倒車
原題:否定黨政分開是開歷史倒車
三月五日,在兩會北京代表團的分組審議會上,王岐山說:“在黨的領導下,只有黨政分工,沒有黨政分開,對此必須旗幟鮮明、理直氣壯,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王為此提供的理論依據是毛澤東的“最高指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 王岐山是現任中共七名政治局常委中口才最好、能力最強的一位,年輕時思想開明,曾是所謂“改革四君子”之一。王掌管中紀委,是習近平反腐敗“打老虎”的得力幹將,習執政四年所獲得的反腐政績與“崇高威望”(張德江語)一多半與王岐山有關。所以人們相信,王岐山雖然在常委中排名老六,而實權則是一人之下、萬萬人之上,某種程度上,當今高層結構是“習王體制”而非“習李體制”。王岐山否定黨政分開,應該代表了他與習近平的共同想法,或者說,他這是“代聖上立言”。 與其他幾位政治局常委照本宣科、小心翼翼的謹慎“話風”相比,王岐山一向比較另類。他說話直率、隨意,有時滔滔不絕、慷慨激昂,有時一語中的、切中要害,且不刻意迴避敏感話題。他大概是本屆常委裡唯一一個公開提到過政改、憲政、司法獨立、黨政分開的人。不過,他的敏感言論與他未做官、未做大官時的言論大相徑庭,毫無銳意改革意識,不僅沒有給期盼政改的人們留下一絲希望,反而給人兜頭潑下了幾大盆涼水。 兩年前,也是在兩會前後,王岐山會見美國着名政治學者弗朗西斯‧福山。在王慨歎中共反腐“自己監督自己,難啊”之後,福山發問:“不知中國的憲法能否做到rule of law(法治),並司法獨立?”王岐山立刻斬釘截鐵地回答:“不可能。司法一定要在黨的領導之下進行。這就是中國的特色。”他並反問福山:“憲法是文件、也不就是人寫的嗎?” 就在此番對話幾個月前,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剛剛通過了洋洋灑灑數萬言的《關於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那份《決定》雖然十多次提到“黨的領導”,但在不明就裡的外國人看來,“貫徹落實憲法”、“依憲治國”近乎憲政,“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近乎法治,而“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則近乎司法獨立。如果是其他常委與福山對話,大可以對福山的提問不置可否,而是用四中全會的官話、套話去敷衍搪塞,但王岐山卻直截了當地給出了否定答桉,且毫無歧義地說明,之所以中國不可能rule of law並司法獨立,唯一的癥結就在“黨的領導”、“中國特色”。聽起來,這既像是對“黨的領導”的維護,更像是對“黨的領導”的挖苦,而這就是王岐山的獨特“話風”。去年底,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誓言“向司法獨立亮劍”,話已經說到了粗魯蠻橫、攻擊性十足的地步,但周強很有底氣,這底氣來自於“黨的領導”的霸氣。 關於司法獨立,中共的官方用語是“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此處“獨立”故意省掉了賓語。獨立於誰?顯然不是獨立於黨和黨的政法委,似乎也不應獨立於人大和“廣大人民群眾”(人大和“人民群眾”依憲法享有監督權),那就只能獨立於個人以及所謂“非組織活動”了。而西方式的司法獨立,則是司法程序不受任何人(包括最高領袖)、任何組織(包括執政黨)、任何機構(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的“領導”或干預,在這個意義上,王岐山和周強公開否定司法獨立,也算勉強說得過去。 然而,雖說都是以“黨的領導”作依據,但是,否定司法獨立與否定黨政分開,性質大不相同。二者的區別在於,司法獨立作為一種體現了普世價值的西方體制,在中共的正式決議、紅頭文件裡從未出現過,而黨政分開卻並非“西方那一套”,而是來自鄧小平的原話,亦是中共十三大一致通過的政治報告的正式表述。在“八九風波”、趙紫陽被罷黜之後,鄧小平還曾特意強調,趙紫陽代表十三屆中央所作的政治報告“一個字也不能改”。迄今為止,除了王岐山,沒有任何一份中央文件或政治局決議對作為中共指導思想的“鄧小平理論”和已成定論的十三大報告作出過正式的批評與修正。 黨政分開最早由鄧小平在一九八○年八月的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鄧這篇名為《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發言,後經政治局會議通過,被確定為“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指導性文件”。鄧小平以頗為激烈的語言嚴厲抨擊了中共體制中的官僚主義、“權力過分集中”、“家長制”、“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實際上,鄧也直率地批評了“黨的一元化領導”。鄧說:“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旗號下,不適當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權力集中於黨委,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於幾個書記……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全國各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個問題。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或少數人手裡,多數辦事的人無權決定,少數有權的人負擔過重,必然造成官僚主義,必然要犯各種錯誤,必然要損害各級黨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制、個人分工負責制等等。”鄧並認為,這些政體弊端屬於“封建主義殘餘”(這一想法來源於鄧與李維漢的一次傾心長談)。為解決這些弊端,鄧小平提出四項“必要的改革”:一是向下分權,二是減少兼職,三是黨政分開、黨不代政,四是培養接班人。 以今日王岐山們的眼光來看,似乎黨政分開違反國情、離經叛道,背叛了“黨的領導”。而在當年,《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並非激進改革派的主張,它既體現了鄧小平、胡耀邦、趙紫陽的政改理念,也符合陳雲、李先念、李維漢等黨內保守派的意見。這篇講話稿雖由鄧口授,執筆起草人則是中共“左王”鄧力群。由此可見,包括黨政分開在內的政治改革之勢在必行,是八十年代中共高層左中右一致認可的“改革共識”。不料想,三十多年過去,當今中共高層對於政改的見識與魄力,不僅比不上當年的改革派,甚至被當年的保守派“甩出了N條街”(網絡用語)。 趙紫陽倒台後,鄧小平之所以出面維護十三大報告的權威性,是因為趙所概括的“初級階段”、“三步走戰略”、“黨政分開”等內容,的確是對鄧小平八十年代全部改革思維的精闢總結。十三大報告說:“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首先是黨政分開。黨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和向國家政權機關推薦重要幹部。”報告專門解釋了鄧小平的名言“黨要管黨”──這也是習近平在十八屆六中全會上多次引用的鄧語錄,卻明顯背離了鄧的原意──意即“抓自身建設”,不要再管那些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比如中紀委,十三大報告認為其不應再越權處理本應由司法機關和政府處理的法律和政紀桉件,“應當集中力量管好黨紀,協助黨委管好黨風”……。總之,“黨要管黨”的實質,就是黨政分開。 十三大報告還認為,“黨政不分實際上降低了黨的領導地位,削弱了黨的領導作用,黨政分開才能更好地實現黨的領導作用,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因為黨政不分使黨成為現實矛盾中的當事一方,“黨政分開才能使黨駕馭矛盾,總攬全局”,“黨政不分使黨處在直接執行者的地位,黨政分開才能使黨組織較好地行使監督職能”。這些鄧胡趙時代對於黨政關係邏輯清晰、說理透徹的論述,顯然比王岐山三言兩語否定黨政分開的武斷言論更具理論說服力。 “六四”事件之後,黨政分開的試驗立即中斷,政改言論成為禁區。江澤民、胡錦濤時代,被趙紫陽下令撤銷的部委黨組、分管政府事務的黨內機構又漸次恢復,但他們只做不說,尚不敢走到直接否定“鄧小平理論”和十三大報告這一步。如今,王岐山“旗幟鮮明、理直氣壯”地擺出了向黨政分開“亮劍”的姿態,這表明中共政改已死。世界上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法治國家、憲政政體奉行黨政不分,無疑,王岐山的言論是在開歷史和政治的倒車。
原文在 http://www.chengmingmag.com/cm474/474edit/474editoria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