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消息,講到中國大陸准備開始徵收房地產稅,以抑制房地產業的投資及炒作。 
但是在一次的房地產稅資詢會上,當主講人介紹了新出壞撓噓P房地產稅各種規定之後,聽眾提到了以下二個問題。
1.擬徵收的房地產業稅,到底是房產還是地産的問題?如果包括地產,土地是國家所屬,房主只有70年使用權,所以應該地稅向國家徵收? 2.如果是房稅,是否包括房屋本身的折舊?如果計算?房稅是否應該每年隨著房屋折舊,價值降低而減稅? 據說一時間主講人語塞! 上述這段徵收房地產稅的故事很好。 
�其實在歐美及日本早就已經有充分的詳細規定,來一一解決這個問題了。
一.日本有兩種房地產權及房地產稅如下: 1.包括土地在的永久性房地產:一種占大多數,房價是包括房價和地價,即土地的。不僅僅對於單套房的獨棟別墅。而且即使是高層住宅區,也按房及院落土地總價格,除以平均住戶數、以及住房面積,得出每平方米的稅率,再乘以住宅面積。就可以得到每戶住宅的稅收金額數。 2:不包括土地在內的,僅有房產的“地上權“:另外一種是占少數,即土地是不出賣的,購房者只有不包括土地及地產的“地上權”。這樣土地只占房價的少部分,比較便宜。而且稅收基本上只收房產稅,基本不包括地產稅。由房產公司向政府支付房地產稅。但是土地永遠都仍然屬於房地產公司所有。在幾十年期限之後,(一般是大約33年折舊)。待房屋價值降為零之後,房地產公司可以再重新蓋新樓房出售。有些像是中國國內國有大産權土地有70年租借期,而農村蓋的小産權只有50租借斯的情況。 二.歐美國家的房地產業及房地產稅 在歐美國家,房地產包括房屋,以及房屋加上院落所占所有的土地一齊出售,土地也是永遠歸購買者所有。但是也早就有房產逐年大約百分之三的折舊減稅的規定。(注意,不包括土地折舊。土地是隨著人口增加及城市發展而逐年增值的。)所以三十三年之後,房產基本上折舊而價值降為近於零。舊有房地產稅基本上大部分都是土地的價值。 三.房地產稅的計算方式 一個城市的房地產稅並非全部一樣,按照住房區域的好壞,以及所屬的好的學區房劃分。一般來說普通的區域,房地產年稅收按照房地產業總價值的百分之一點二五到一點五左右收稅。但是好的學校所在地,甚至有可能上漲至百分之二至接近百分之三。區域政府用此高房產稅的一部分補助給學校使用。 綜上所述,徵收房地產稅,雖然是抑制房價炒作的大勢所趨。但是應該有詳細的規定,包括上述的多種情況。這樣才能做到公平合理的徵收房地產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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