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兩個朋友非議和Mary, 最近在群中討論了“鋼琴事件”, 我認為非常有趣,徵得他們的同意 ,現在貼到這裡。
前些陣子Mary, 非議和我,分別回國去了,所以沒有更新任何的帖文。
下面是他們群中的對話正文。
我對他們兩人的觀點都是部分贊同,部分反對。
Mary: 最近看了鋼琴事件的,悉尼奶爸的翻譯版,我覺得可能值得探討一下。 https://youtu.be/kGL8uDwaow4?si=-TTUV2ua3G_YPVOX
非議: 這個鋼琴師骨子裡充滿了對中國人的惡意。
Mary: 對中共,他被人惹了。
音樂家不極端。到是那位網上稱之為咆哮哥的,卻非常丟人。 與包子一樣。 我們華人的日子越來越難過了。 從頭至末看不出來那些人哪裡在理,哪裡達到了目的。丟人!
非議: 這個鋼琴家也代表了西方一大批把所謂的民主自由放第一位的人。但我卻是非常喜歡這些年輕的下一代中國人,他們不再畏懼這些西方強盜敢於說不。比我們唯唯懦懦的老人強多了。
那位年輕人我支持。對待這個洋人就應該如此。
中國人已經被這些洋人欺辱了幾百年了該抗爭了。
Mary: 關於西方人歧視亞洲人的話題,我想打個比方,正如: 上海人可能看外地人都是鄉巴佬;而外地人看上海人都是歧視人的勢利眼。 這種說法多多少少解釋了部分現實, 但遠遠不是真相。 而且, 為了這些小事非要大打出手嗎? 這不就是那位年輕粉紅戰狼的錯誤嗎?
西方殖民強盜,和這位音樂家先生根本沾不上邊。幸好這個小男童招惹的不是川普之徒。 不然的話可能送命。 非議您也要當心。 我不太在乎這位音樂家是不是好人,他卻做得非常得體。
當年大日本皇軍的昭和青年也是和非議您想得一樣,最後是兩顆原子彈畫了句號。
您可能不同意,那我們也有原子彈!那好吧,最後是這些蘑菇云為我們所有人全部都畫了句號。
我的朋友跟我講過一個故事有關一個車禍的處理,那位中國朋友在一條小街上正在行駛一個白人從自己的車道倒車出來,正頂着我朋友的車頭,白人警察偏袒白人,說是我的朋友是主要肇事者,最後打起官司、上訴,我的朋友還是輸了。
聽起來令人非常地氣憤。
……
在另外一個方面———
我在國內還親眼看到了一幫城管,一腳踢翻了一老先生的賣菜車,然後把青菜踩了個稀巴爛。
難道我能說城管做得好幹得妙嗎?
從這兩個故事,我們不能依照“非我族類”作為判斷標準,來作所謂的對錯選擇。
非議: 每一個有真正公義心和基本知識的人都不會支持這個網紅鋼琴家,讚賞那個英國女警察。他這個中國國旗都看不懂的人充滿了對全中國人的種族歧視。按理是海外華人都應該對他遣責。
他連黨旗和國旗都分不清。
Mary: 中國國旗和黨旗有區別嗎?
非議: 這些人從生出來就看不起中國人。
Mary: 包子搞出來病毒,讓全體人士都對中國人充滿了仇恨,這不是事實嗎?
越南人,韓國人日本人都跟着遭殃
上海人從出生起就看不起外地人,這不也是事實嗎?
那上海人也不會見到外地人就殺掉他們。
同樣的,你見過一個美國人見到任何日本人就會把他殺了嗎?
根本用不着誇大這種歧視,沒有任何意義。
我們現在在別人家裡的這是事實。你為啥不逃回到你自己的祖國去呢? 這個問題我想包括非議您也回答不出來。
非議: 公共場所拍攝是有肖像權的問題,如果一個真正的中國人在英國這樣拍不願露臉的老外,也會遭到同樣的指責。這完全是這個人雙標的行為。而自由只是他的擋箭牌。
Mary: 在中國可能是有這種法律,如果你是為了賺錢使用別人的肖像權可能是違法的。 但是在英國美國加拿大沒有這種法律。 就像你沒有看到禁止停車的標誌,你可以隨便停一樣,這個我認為非議君判斷有誤
非議: 你錯了,各個國家都有這條法律。否則那個警查不會過來也指責這個網紅賺流量的鋼琴家。
編者老D(朋友們都愛稱呼我為老D): 那位琴師占用了鋼琴長達40分鐘,最後這幾位中國人不滿了,情有可原。
我查了一些相關的法律得到如下信息:
…… Privacy concerns are a little more challenging from a legal perspective.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 is location. If you are in a public place, neither you nor the people around you have a reasonable expectation of privacy. Anyone can typically take your picture or stream video of you in public legally, provided they are not trespassing or going beyond innocent recording to actually harassing, stalking or peeping. One major exception is commercial use. You are not allowed to film others for advertising or other promotional content without first procuring a release from that individual.
https://www.legalline.ca/legal-answers/is-it-legal-to-videotape-someone/#:~:text=Generally%2C%20it%20is%20illegal%20to,freedom%20to%20secretly%20tape%20people —————
老D:
Make sense.
Mary: 看來各國是沒有法律禁止公共場合進行拍攝。要不然,電視台記者可能每天要吃億億萬萬個官司了。
那位琴師一點也沒有違法。從悉尼奶爸的第二段有關視頻了解,只要你在公共場合不要幹這種極度誇張的事情:拿攝像頭對着在角落中的兩個情侶的臉部拍攝。 那麼你盡情拍攝直播就不違反任何法律,在中國也是如此。
非議: 我們現在已是美國人,就像那個女孩說她不是中國人,也是英國人,但她們有權理不被拍到臉。攝影師應該換個方向或涮除視屏。
Mary: 當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兩碼事兒。
看視頻中好像他們也想使用那塊地方拍視頻,那麼這個音樂家是先到的,所以他有優先使用權。
非議: 千萬別被這個鋼琴家所騙,他只是一個Youtube網紅而已。
但如果有人當面提出不願就不能再拍他的臉。我也在加拿大旅遊時曾碰到電視記者先問我願不願拍我和太太。
Mary: 問題在於如果一個電影攝製組在一個商場拍攝,我想你不會直接跑過去說他們侵犯你的肖像權,而且指責他種族主義。
為什麼老外對拿紅旗的人反感?就是因為包子的病毒。
非議: 如果有人不願意被拍攝,那攝影師應打上碼賽克。這二個小年輕剛開始非常有禮貌的讓他不要拍臉。而是這個洋人認為手拿國旗的中國人沒權利不讓他拍。但人家只是英國華人,她有這個權利。而就是訪問英國的中國人也有這個權利。
是他們被認為是日本人,琴師先拍攝的。
Mary: 正確的做法是當老外有反感的情緒,這時候不要繼續爭辯,可以找管理處。如果管理處說你們繞開那個地方那就遵循; 如果管理處去通知,你們不應該在這裡拍攝照別人的臉,那麼他們應該會停止。
而且這個事情也可以沒完沒了,現在就可以去控告老外侵犯他們的肖像權,打官司看看誰贏誰輸。 不過我覺着他們贏的概率應該不大。
非議: 昨天剛看到新聞我本來也覺的年輕人太衝動。但今天看了你的完整視頻。我覺的他們做的有理有據通知警察完全正確。而是這個洋人胡狡蠻纏連警察的話也聽不進去。
Mary: 不好意思,我的看法恰恰相反
非議: 接下來這種衝突將會越來越多。我期待有更多的年輕人比我們有出息敢於抗爭。
Mary: 非常簡單,如果您覺着您的預期是這樣子的,那最好不要在這兒待了。😄
這一切都是源自馬克思列寧斯大林繼承過來的這些東西,從而造成了白種人對整個亞洲群體,特別是中國人的歧視。
老共的邪惡———殺人放火,跟資本主義的惡比較起來,是惡劣成千上萬倍的。
如果您不同意,你可以搜索一下波爾布特這個名字。
這是老毛的頂尖級的真傳弟子。
我一點也沒有為邪惡的資本主義辯護的意思。
非議: 你可以一直喜歡這個鋼琴家住美國,我也可以支持這幾個小紅粉也留在美國。這才是西方真正的民主自由基礎。而不只是用來對付其它民族的幌子。
Mary: “這才是西方民主自由的基礎”,喜歡您這句話!
哈哈😆,乾杯🍺
順便說一句,我並不喜歡那個鋼琴家坦彈奏的爵士樂。
非議: 他彈琴非常自我,為了當網紅,他彈得非常誇張,極大力度,而這是公共財產,他的另一個朋友非在整個過程中非常得體,一再勸他不要再鬧。而且告訴他這台琴已經給他彈壞了。
Mary: 這點我同意。
非議: 今年的將奧斯卡獎的電影叫《花月殺手》講的就是有些道貌岸然的洋人怎樣暗殺美國原住民並獲取他們的土地獲取石油。
我認為這一切都是上帝所安排。歷史潮流滾滾向前,不以我們個人的好惡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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