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中國近現代歷史有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定論,認為自1940年“鴉片戰爭”始,至1949年中共建政止,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狀態。在小學到大學的歷史教科書中不厭其煩的反覆念叨。經過不斷複述,這個名詞和概念深深地刻入了中國人的腦海。 
“半殖民地”和“半封建”這兩個詞均出自列寧的手筆,後來毛澤東一錘定音,成為中共對近現代中國的權威論述。1939年,毛澤東在《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文中寫道,“自從1840年的鴉片戰爭以後,中國一步一步地變成了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 這個名詞和概念完全是根據馬克思的社會五階段論和列寧的帝國主義論對中國社會削足適履的硬套。 馬克思以生產關係和階級鬥爭為依據對人類社會發展的認識本身就很偏頗,對歐洲歷史的解釋就沒有說服力。更別說用來解釋中國歷史了。馬克思經濟基礎決定政治制度等上層建築的論點根本是錯誤的。希臘雅典的經濟基礎是奴隸經濟,主要靠奴隸從事生產。但政治制度卻是雅典公民的民主制;羅馬帝國的經濟基礎也是奴隸經濟,但政治制度卻是元老院的貴族共和制。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解釋不通嘛。用到中國來,更不管用。中國自秦統一中國後,就廢除了封建制。把二千多年建立在郡縣制基礎上的皇權專制等同於歐洲中世紀的封建制,完全錯位。鴉片戰爭之後,皇權專制仍然延續,和不斷衰弱和解體,根本不是封建社會,何來“半封建”呢? 至於“半殖民地”,也很不着調。自地理大發現後,西方列強大規模開闢海外市場和貿易。針對不同的地區,採取不同的策略。一種是建立殖民地(colony)。對於北美和澳洲這樣人口稀少尚未進入文明的地方,就大規模移民,墾殖定居,建立政權。移居的人口最終成為殖民地的多數。殖民地的詞源就來自於墾殖。嚴格說來,移居人口占多數的海外領地才稱之為殖民地;對於已經進入文明的地方,如果當地政權能夠實施有效的統治,就簽訂貿易協定。不願意簽,那就大炮轟開大門,強逼對方簽下城下之盟。英國將“鴉片戰爭”稱之為中英通商戰爭。這個命名更符合實際。但當地的法律還很落後,刑罰野蠻殘酷,那就要求租借土地,建立租界(concession),享有“治外法權”。這就是中國的情況。第三種,當地政權不能實施有效統治,做生意沒保障,那就自己上手,武力征服建立政權,將征服地區變為宗主國的屬地(territory)或屬國,以保障列強的投資和貿易利益。這就是英屬印度的情況。將印度稱之為英國的殖民地不嚴謹,印度只是英國的屬國。殖民地與屬國、屬地或領地的區別在於原住民占多數還是少數,原住民占多數就是屬地,原住民占少數則是殖民地。 列強在中國僅擁有租界,跟殖民地差得太遠。租界只有治權,沒有主權,況且租界的管理當局,工部局的治權與宗主國關係不大,有很大的自主權。所以,半殖民地也文不對題。 那怎麼命名中國近現代社會比較對路呢?首先應該從政治制度方面來考察。政治制度是一個國家或社會最重要的方面,比經濟制度更重要,用政治制度來標識社會總體比馬克思用經濟基礎來標識更合理。那麼,1840年之後,中國仍是皇權專制。之後,“辛亥革命”廢除了皇權專制,進入朝着極權專制演化的過渡階段,直至中共建政建立起黨國制,以黨統國治國的極權專制。所以,這一階段歸根結底還是專制社會,是以建立比皇權專制更專制的社會為目標。 而從國家主權的方面來考慮,稱中國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雖然是誇大其詞,目的是激發民眾的排外情緒,但確實中國的主權受到了限制。簽訂了一系列條約,這些條約限制了清王朝的主權,和繼承者中華民國的主權,直到抗日戰爭結束後,中華民國才完全廢除這些條約,收回租界和其它政治和經濟權利。其實專制統治者的權力受到更文明國家的限制,對被統治者是好事。專制統治者的權力越小,被統治者的權利就越大。 完全廢除與列強的條約後,應該說就完全恢復主權了。中共卻認為,國民黨政府與美國又簽訂了一個新的條約,中國內政仍然受到美國的干預,不能算是取得了國家的完全獨立。中共建政後,才算國家完全獨立。其實,中共建政後也很大程度上聽命於蘇聯,可能沒有國民黨受美國干預嚴重,後來才完全擺脫蘇聯的干預。不太計較地話,中共建政後取得主權完全獨立,也說得過去。 國際上有個“有限主權論”(Limited sovereignty theory)。二戰後,最初由美國人針對德國和日本兩個戰敗國提出;認為為了預防這兩個國家重新走上軍國主義道路,給世界帶來災難,應該限制他們的主權,用聯合主權代替單一的國家主權。但沒有付諸實施。後來勃列日涅夫豐富了這一理論。1968年,蘇聯紅軍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鎮壓“布拉格之春”。為了讓入侵正當化,勃列日涅夫提出社會主義國家“有限主權論”:所有社會主義國家所組成的大家庭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利益”是“最高主權”高於一切;因而“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各“兄弟國家”的主權是有限的。當某個社會主義國家的發展轉向復辟資本主義方向的時候,對整個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安全就構成威脅。這就不僅僅是這個國家的問題了,而是所有社會主義國家共同的問題和關心的事情,蘇聯就有權對這個大家庭成員採取軍事行動。套用“有限主權論”,近現代中國就是有限主權國家。 把兩者合起來,可稱近現代中國為有限主權專制國家或有限主權專制社會。 2024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