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時期,羅蘭夫人在走上斷頭台前留下了一句廣為流傳的話:“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這句話之所以至今令人震動,不僅因為說話者本人是革命的參與者,也是革命暴力的受害者,更因為它揭破了政治語言最危險的一面:一個原本高尚的詞,一旦被奉為不可質疑的最高目標,任何行為都可能借它獲得道德外衣。 如果把“自由”換成“革命”,這句話同樣成立,甚至更為準確。歷史上最可怕的暴力,往往不是以“我是惡人”的口號出現,而是以“我代表正義”“我推動進步”“我正在創造新世界”的面目出現。罪行一旦被置於神聖目標之下,作惡者便不再把自己看做作惡者,受害者也不再被看作具體的人,而只被看作某個必須清除的類別。 在中國古代,“革命”一詞首先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社會進步,而是天命的轉移。《周易》所謂“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說的是商湯取代夏、周武王取代商的合法性。這裡的“命”是天命,“革”是革除。舊王朝失德,天命轉移,新王朝取而代之,這就是革命。 這種觀念承認歷史會變化,卻不把變化理解為一條不斷向前、不可逆轉的道路。王朝興亡有如四時循環,新的王朝也不因此天然代表更高階段的文明,仍須以德性和民心證明統治資格。民間也有官逼民反、殺富濟貧、替天行道的敘事。但這種正當性有邊界:反抗通常針對暴政、貪官和為富不仁者,而不是因為某人屬於抽象階級,就可以任意剝奪其財產乃至生命。 近代以來,西方的“revolution”運動引入中國,譯介為“革命”,賦予了“革命”以新的涵義。它不再只是王朝更替,而是社會結構、政治制度和經濟關係的根本變革。金觀濤教授曾指出,近代中國的“革命”逐漸把傳統的改朝換代觀念與西方現代革命觀結合起來,並在法國大革命、俄國十月革命等歷史事件的影響下,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革命觀。 這是一場意義深刻的轉化。傳統的革命主要回答“誰有資格做皇帝”,現代革命則試圖回答“什麼樣的社會才是正確的社會”。它不只要求換一個統治者,還要重造社會、重造人,甚至重造道德。革命不再是歷史循環中的一次改朝換代,而被描述為從舊世界通向新世界的必經之路。 馬克思主義則為這種觀念提供了強大的理論武器。階級被視為理解社會衝突的關鍵概念,生產關係被視為決定社會形態的重要因素,階級鬥爭則被視為推動歷史發展的重要力量。在中共的政治實踐中,這套語言又被進一步簡化為一種二元邏輯:社會被劃分為革命者與反革命者、勞動者與剝削者、人民與敵人。正當或不正當不再根據一個人的具體行為來判斷,而根據他的階級出身和政治歸屬來判斷。 一旦“進步”和“革命”被設定為歷史規律,革命者便自然被視為歷史規律的代理人。反對革命等於反對進步,質疑手段則被指責為維護舊制度,只要目的正當便可以不擇手段。 暴力並非現代政治才有。革命暴力的特殊危險,在於它常帶有“道德免罪感”:殺戮被說成清除歷史垃圾,搶奪也可以公開宣布為正義。現代革命的危險,是把這種道德壓力反過來:搶奪被命名為“沒收”,私刑被稱為“群眾專政”,仇恨被包裝成“階級覺悟”。名稱一變,人便不再覺得自己在搶東西,而是在推動歷史進步。 法國大革命提供了一個早期而典型的例子。1789年革命以自由、平等和公民權利為旗幟,打破了舊制度的等級特權,對現代政治產生了深遠影響。但革命的正義語言也很快與戰爭、內戰和政治清洗糾纏在一起。 1793年9月5日至1794年7月27日,法國進入通常所說的“恐怖統治”。革命政府以保衛共和國、打擊革命敵人為名,採取緊急措施。公共安全委員會取得近乎獨裁的權力;《牧月法》又削弱了被告獲得公開審判和法律援助的權利。根據《大英百科全書》的概述,恐怖統治期間至少有30萬人被捕,約1.7萬人被正式處決,另有約1萬人死於獄中或未經審判的拘禁。 羅蘭夫人並非舊制度的堅定擁護者。她曾支持革命,卻因政治立場逐漸與激進派發生衝突,最終被捕並於1793年11月8日被處決。她面對的正是這樣一種悖論:她曾經相信自由能夠解放人,卻發現自由的名義正在成為殺人的工具。美國國會圖書館所收資料記載,她臨刑時說:“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這句話的深刻之處,在於它沒有否定自由,而是否定以自由為名的罪惡。政治反思,不是因為革命者提出崇高目標,就替其一切行為辯護;也不是因為革命造成過災難,就否定所有制度變革。反思的重點是:任何目標都不能免除行為者的責任,任何理想都不能取消受害者的權利。 中共開展的土地改革也是如此。中共宣稱地主階級是剝削階級,“剝奪剝奪者”,“打土豪、分田地”於是成了正義的革命行動。與過去一樣針對富人與百姓的“打家劫舍”的掠奪暴行,便被賦予了正義和實現進步的意義。

這一轉化具有顛覆性的意義與效果,影響巨大而深遠。本來,傳統社會中的痞子、流氓無產者不少,慣常幹些偷雞摸狗,殺人越貨的勾當。但從來沒有人認為這種行徑是對的,他們自己也覺得理虧,自己也不恥於如此,自認為是惡人是歹人,沒有我是流氓我光榮的良好感覺。心中尚有一絲不安,頭上三尺神明尚需敬畏。 但在革命理論的開導和支持下,居然“打家劫舍”還是一件推動社會進步的事。是為了消滅剝削階級,云云。這不僅免除了他們的罪惡感,更賦予了他們“正義感”。無神論還消除了他們頭上的三尺神明。因而,就沒有了任何的顧忌,使用任何卑鄙、殘酷和施虐的手段都不會讓他們感到不適和後怕,反而從中得到了快感。 於是,殺戮肆虐,以“革命”的名義,一波接着一波。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