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早已是开花的季节,而今却是漫天飞雪,一夜之间整个大地都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昨天还郁郁葱葱的生命脆弱地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犹豫着是否开车去上班,算了,反正走也就是十分钟的路程,横行无忌的风雪让我望而却步。
出了院门,我发现有两道深深的车辄印横在眼前。这风雪肆虐的周末早晨,居然有人比我还勤奋,这么早起为了什么呢? It's not my business.我一边自嘲,一边在心里合计着先沿车辄的方向走到大街上去,再去寻找扫过雪的路线。
我纵身跃入一条辄印,起初还好,但没走几步就觉的十分别扭。雪顺着裤脚争先恐后的往鞋子里钻,我努力平衡一下身子,想走得舒服些,但总是徒劳无功。我试着把两支脚分别踩在两条不同的车辄印上前行,但宽度太大,别扭依旧。妈的,见鬼了,我在心里暗暗的骂着。
突然我意识到什么,哑然失笑,我真的愚蠢至极。平时走路时,两只脚早已习惯在与两肩平行的间距上挪动,现在无论是并在一条线上,还是在宽于两肩距离上迈步,都是违反常态的行为,由此出现的生理不适就理所当然了。
如果我们仔细地想想,生活中的许多事情不都是如此吗。习惯几乎左右了我们生活的轨迹,尤其对于懒惰的人更是如此。
习惯让我们感觉舒服,但同时也抑制了我们思变的精神。习惯成自然,更是一种守旧和不思进取的托词。一个有作为的人,就是要不断的和自己挑战,不断地改变习惯,努力去适应新的事务,而这一切的一起都要有极大毅力去冲破那些有形无形地潜规则。
我是一个懒惰的人,所以一生毫无建树。真的希望你们能向奥巴马竞选口号里讲的那样,永远对自己说;WE CAN CHANGE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