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作者系海外民間版國籍法修正案公眾簽名發起人、海外同胞呼籲回國30天免簽證公眾簽名發起人、原加拿大普通話華人聯合會創會會長矯海濤先生。 全文分為前言和三部分: 一、中國國籍法、出入境法應正本清源,承認外籍中國人的出生國籍 http://blog.creaders.net/gaohanwen/user_blog_diary.php?did=124973 二、中國國籍法、出入境法應與時俱進,適應本世紀中華民族發展的三大趨勢 http://blog.creaders.net/gaohanwen/user_blog_diary.php?did=125017 三、改革中國國籍法、出入境法應綱舉目張,明確立法指導思想和完善要點 http://blog.creaders.net/gaohanwen/user_blog_diary.php?did=125063 下面是刊登的是該文的第三部分。 《外籍中國人回國自由與改革國籍法、出入境法 —諫“逐親令”》 (3) 矯海濤 三、改革中國國籍法、出入境法應綱舉目張,明確立法指導思想和完善要點 有了對海外同胞是外籍中國人,而不是外國人的共識,有了對本世紀中華民族發展三大趨勢和對海外同胞在中華民族發展中地位和作用的共識,中國國籍法和與之配套的出入境法的三項重大立法指導思想,就不言自明了。第一,有利於中華民族融入世界、統一復興、貢獻人類;第二,有利於進一步改革開放,方便外籍中國人來去自由,回歸民族懷抱報效祖國;第三,有利於海內外中華兒女成為血肉相連牢不可破的民族利益共同體。這三個“有利於”,才是真正的利國利民,功德無量。 中國國籍法和出入境法必須加快改革和不斷完善。2012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簡稱《出入境法))。《出入境法》向來是以《國籍法》為基礎的。80年不承認海外同胞中國出生國籍的陳舊極左《國籍法》不改革,先改85年的《出入境法》,勢必成為割裂海外同胞與祖國血肉親情的利劍。以海外同胞為主要對象的清理外國人“三非”和清理所謂“雙重國籍”,已經引發海外華社強烈關注。改革國籍法和完善出入境法,已經時不我待,否則,誤國殃民惡果嚴重。 關於如何改革現行國籍法,2012年2月海外民間版國籍法修正案,已經有詳細建議和參考版本。外籍中國人盼望祖國政府在改革制定新的國籍法和出入境法時,多多傾聽海外民意,避免在制定與外籍中國人命運息息相關法律時,連吭氣的機會都不給海外同胞。這裡,根據已經收集到的民意,僅強調以下六個要點: 1. 承認海外同胞是外籍中國人,是改革國籍法、完善出入境法的總綱。遵循和落實《世界人權宣言》,與當代世界潮流接軌,依法保護所有中國公民與生俱來的出生國籍神聖權利不可被剝奪。所有海內外中國人,均依法擁有選擇保留或放棄中國出生國籍的權利。保護出生國籍權利和外籍中國人回國自由不可被剝奪,應當成為改革中國國籍法和完善出入境法的根本立法原則。恢復承認外籍中國人,首先是78年改革開放以來出國的大陸移民同胞的中國出生國籍。恢復承認外籍中國人的中國出生國籍,完全是中國的主權和內政,不存在任何外交和國際法爭議。 2. 嚴格區分外國人與外籍中國人。明確海外華裔同胞是外籍中國人,不是外國人,將從根本上化解出入境法可能加劇的海內外民族割裂矛盾。 3. 優先恢復承認海外大陸移民的中國出生國籍,給予78年改革開放以來出國的大陸移民同胞終身中國國民待遇和出入境自由。五千萬海外同胞一次全部恢復出生國籍,管理、技術方面難度較大。可以考慮先易後難,以改革開放後出國,原有中國護照、居民戶籍證明以及海外血緣子女出生證明等文件為條件。這樣,優先解決的總量,估計最多不會超過一千萬。 4. 原中國公民入籍外國後,放棄中國國籍必須自願申請,履行審批程序,但不能自動放棄。 5. 海外同胞回國合法入境後,居住不應受到公安機關管控,到家24小時不必向居住地公安機關登記報到。新出入境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後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這一條規定,如果強加給回國探親的海外同胞,會令人聯想到刑滿釋放、監管對象、以及文化大革命中被監管改造的“黑五類”所受到的監管待遇,嚴重傷害海外同胞的自尊和民族感情。況且,即便對外國人,如此對待,也不符合國際慣例。試想,如果美國、加拿大規定,中國人到訪美國、加拿大,合法入境居住後,須向當地警察局報到,感覺會是如何?不難理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更不能施之於自家兄弟姐妹、骨肉同胞。 6. 儘快給予海外同胞,特別是改革開放第一代大陸移民同胞30天回國免簽證親情優待。在來不及改革國籍法,明年7月1日就將實施新出入境法的緊迫情況下,這一可行措施,不涉及現行國籍法,完全是國務院及公安部等出入境主管部門的管轄職能。2012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外國人經國務院批準的可以免辦簽證。北京警方可以對外籍人士推出72小時免簽措施,國務院及其公安部,同樣更可以依法推出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措施,給予海外骨肉同胞以親情優待,有別於其他非中國血統的外籍人士。北京3天免簽,對於非中國血統外籍人士,或許有些益處,但對不遠萬里回國探親的海外骨肉同胞,就幾乎沒有實際價值。出台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措施,可使嚴重困擾海外同胞的回國簽證難問題迎刃而解,化解實施新《出入境法》帶來的尖銳矛盾。推出海外同胞回國30天免簽證措施,不僅不影響改革國籍法、頒發海外同胞身份證或終身有效回國簽證等根本性解決辦法,而且,將為國家根除由於80年版極左國籍法引發的海內外民族割裂惡果,逐步實現鼓勵海外同胞回國來去自由創造有利條件,積累實踐經驗,造福於海內外同胞及子孫後代。 關於海外同胞回國免簽,需要特別強調指出的是,祖國與海外同胞,血濃於水,骨肉情深。外籍中國人,本來就不該被剝奪出生國籍權利,就應終生享有常回祖國回家看看的自由。如今,菲律賓尚能敞開國門,給予13億中國遊客30天免簽,泰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國家,也允許多數國家公民免簽證入境停留30天。俄羅斯也正與歐盟協商互免簽證。祖國,海外同胞的母親,國務院公安部完全有道義理由比他國更親,順應時代潮流和海內外民意,展現祖國中央政府的仁義胸懷,先給予五千萬海外兒女回國30天免簽親情優待,然後抓緊改革國籍法,名正言順地恢復五千萬海外同胞的出生國籍。採取這樣人性化的舉措,在政治上,將極大加強祖國與海外同胞的感情聯繫和民族紐帶,營造國家民族和睦團結形象,激發海外同胞愛國熱情,為中華民族改革開放增添動力,社會效益不可估量;在經濟上,也將方便和刺激海外同胞回國探親消費,拉動國內商業旅遊業等方面的發展,經濟效益同樣不可估量,遠非駐外機構每年簽證收費十幾二十幾億美元的部門小金庫收入可比。 外籍中國人回國,自入境之日起,至30日內出境止,全部信息,將通過出入境電子信息系統進入公安部門管理範圍。這樣,外籍同胞的“三非”,將從源頭上得到控制和治理。對外籍中國人出入境人性化管理,體現血濃於水的真情,必將大得人心,贏得海內外同胞的廣泛讚揚和配合,為公安部門清理以海外同胞為主要對象的回國“三非”,節省巨額行政開支和社會行動投入,既不擾民,又不傷財,杜絕減少與此相關的海內外民怨。 一百五十年前,簽署黑奴解放宣言的美國林肯總統有一句名言,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將接受歷史的檢驗。“周公吐哺,天下歸心”。一旦中國政府順應海內外民意,解放思想,撥亂反正,堅持改革開放不動搖,儘快改革國籍法,取消不承認外籍中國人出生國籍的“逐親令”,表現出海納百川求賢若渴的胸懷和自信,五千萬海外中華兒女將會跨越萬水千山回報祖國,再現辛亥革命和抗日救亡時期空前的愛國熱情,以主人翁姿態為民族復興貢獻聰明才智,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成為華夏各項建設包括現代政治文明建設的強大生力軍。在全球各國吸引爭奪移民人才的今天,中國只需改革國籍法,即可陡增五千萬海外國民,人才資源流失的最大虧損國將一舉轉變為人才資源回歸的最大收益國,外交和僑務將如魚得水,天下為公民族復興的大潮將變得更加波瀾壯闊。 本人曾經對一起從事海外華社公益服務,一起呼籲恢復海外中國人出生國籍回國自由的朋友談過,中華民族融入世界,是浩浩蕩蕩的歷史潮流。再過幾十年、幾百年,回頭看看我們今天所做的努力,不過是中華民族朵朵奔騰到海的浪花。作為中華民族改革開放第一代移民,率先融入世界,同時帶動整個民族融入世界,這是外籍中國人的神聖歷史使命,是我們全部努力的價值所在,或許也是我們一生最值得紀念的意義所在。在堂堂正正的外籍中國人看來,扭曲國格、人格,被無理取消中國出生國籍,就唯唯諾諾,忍氣吞聲,得過且過,讓做外國人,就老老實實做假洋人,不再做中國人,無異於奇恥大辱,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論成功與失敗,千千萬萬外籍中國人,一直在為中華民族的融入世界、統一復興、貢獻人類而努力,一直在為恢復中國出生國籍、回國自由而努力,無愧於時代,無愧於列祖列宗,無愧於子孫後代,沒有什麼更能讓我們為此感到自豪和驕傲。 親愛的海內外同胞們,讓我們一起來為解放思想改革國籍法鼓與呼吧!只要萬眾一心不斷爭取,海外同胞重新成為合法中國人的目標,或許有望很快實現了。願胡錦濤主席的高層講話一言九鼎,儘早落到實處。 2012年9月作於美國紐約州 (本文作者系海外民間版國籍法修正案公眾簽名發起人、海外同胞呼籲回國30天免簽證公眾簽名發起人、原加拿大普通話華人聯合會創會會長)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