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生在上世紀1976年“四人幫”倒台事件至1978年改革開放止的中共高層內部的劇烈權力整合,在中共黨史中敘述似乎已經“蓋棺定論”,比如1981年《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總結,雖然後來有2021年黨史第三份《決議》對這一時期沒有新的論述,但其中一些真相依然被掩蓋或者有刻意篡改作偽論述之嫌疑。筆者最近看到這樣的論述:當年華國鋒因為兩個“凡是”的錯誤觀點被當時黨內元老踢出權利圈。這樣一個顛倒黑白的論述竟然已經毫無疑點的成了理所當然?細思極恐之下促使筆者對“兩個凡是”歷史真相作以良心澄清。本文史料以2001年起擔任中央黨校博導的韓剛教授發表於2016年《炎黃春秋》第二期的《華國鋒的若干史實》為藍本,結合中央黨校羅平漢教授著《黨史細節》的部分史料,以及當事人李鑫的個人回憶對“兩個凡是”的始末作以客觀評述,以還歷史真相。 1976年10月6日,華國鋒、葉劍英、汪東興等通過中央警衛局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情況下採取強力措施,隔離審查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等人,隨即中共中央政治局推舉華國鋒為黨中央主席,史稱“粉碎四人幫”事件。對於新權力核心而言,這一事件的來龍去脈不是沒有政治風險。事實上,高層的顧慮並非杞人之憂。抓捕"四人幫"的消息公布後,海外很快有報道和評論認為,華國鋒和中共高層逮捕毛澤東的遺孀和毛在意識形態方面的主要代言人,是在毛逝世後實行“非毛化”的開始。1976年11月,美國革命共產黨召開“國際形勢會議”,斷定“華國鋒不維護毛主席的路線”。11月20日,《華盛頓郵報》記者馬休斯在一篇題為《人們看到華開始逐步對政府機構實行非毛化》的報道中評論:“人們看到華開始逐步對政府機構實行非毛化”。如果查閱當時西方報刊,對於中國的政治變動大都反映出不安和焦慮,《吳德口述:十年風雨紀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經歷》中提到,國內一些地方出現對抗中央的苗頭,如“右派政變”、“軍事政變”等謠言不脛而走。為了不損國際形象和穩定全國局面,當時中央在“批判四人幫”形勢下,必須繼續高舉毛澤東旗幟。籌建毛主席紀念堂和出版《毛澤東選集》都寫在中央文件上的。令華國鋒和高層更為擔心的另一種動向是,人們在歡慶“粉碎四人幫”同時,也呼籲重新處理剛剛過去不久的兩件大事:天安門事件和鄧小平撤職,而這兩件大事都與毛主席和“四人幫”直接關聯,中央元老陳雲和在職的李先念等首先向中央提出平反“天安門事件”和恢復鄧小平工作的建議。 “兩個凡是”最後被釘上歷史十字架的論述是這樣的:“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 這個論述的起草者是當時擔任中辦副主任 李鑫之手,華國鋒的確在中央會議上講過“兩個凡是” ,但不是這個敘述,目前有兩個講話版本。出現這種情況的唯一原因是“兩個凡是”從來沒有出現在華國鋒擔任最高職位期間的中央任何文件里,如果有也是口頭講話。最先出現在中央正式文件的還是1981年《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裡: 華國鋒同志在指導思想上繼續犯了左的錯誤。……他推行和遲遲不改正"兩個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的錯誤方針;壓制一九七八年開展的對撥亂反正具有重大意義的關於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拖延和阻撓恢復老幹部工作和平反歷史上冤假錯案(包括"天安門事件")的進程;在繼續維護舊的個人崇拜的同時,還製造和接受對他自己的個人崇拜。

以下對“兩個凡是”的李鑫版本和華國鋒講話的兩個版本作詳細說明,來反證1981年《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是違背歷史的偽論述。1977年的年初,在紀念周恩來逝世一周年時,“天安門事件”和鄧小平的復出問題成為大家關心的焦點。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上,華國鋒肯定“小平同志的問題,要解決,但不要急”。關於天安門事件,華承認“此事確實受到‘四人幫’壓制”,甚至說“天安門事件是壓出來的”,但也說“確有少數反革命”。華國鋒強調“此事毛主席有指示,一定要說毛主席指示錯了,會在群眾中引起很大爭論”。對天安門廣場的情況,他表示“悼念周總理,貼大字報,送花圈,讓他送”,還說“有些不同的看法不要緊,要引導。但領導這一層要講清楚”。總的精神,華是要求“服從同‘四人幫’鬥爭這個大局”,“毛主席、毛澤東思想這把刀子不能丟” 。可見華國鋒不是不願解決兩件大事,但希望事情按照他設想的步驟解決,以免干擾他預設的“大局”,其關鍵就是不能“損害毛主席”。這是華的政治底線。 為此,汪東興指示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李鑫組織寫一篇社論,到14日汪東興又布置新任務,為華主席起草兩個講話,一個是在小範圍內談談小平同志問題,一個是在學大慶會議上的講話。也就是這次起草,帶來了原版的“兩個凡是”。1月17日,李鑫主持討論講話提綱的起草問題,提出“要講高舉毛主席的旗幟,處理這兩個問題要肯定毛主席正確,不能損害毛主席的形象。” 這是中央理論學習組討論“兩個凡是”問題的雛形,理論組也按照李鑫講話的核心意思擬出了講話提綱的第一稿。 1月21日,理論組討論修改第一稿。在李鑫主持下,第一次在稿子裡寫了這樣兩句話:“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都必須維護,不能違反;凡是有損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須制止,不能容忍。”這是第一次提出“兩個凡是”,即“兩個凡是”的最初版本。後來李鑫在回憶這段經歷時談到了當時為什麼會提出“兩個凡是”。他說“在起草過程中,最難處理的就是,在當時的情況下,要穩定局勢,就要高舉毛主席的旗幟,不能講毛主席有錯誤,不能提‘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是錯誤的;同時,又要講請小平同志出來工作是正確的,必需的。這樣,起草工作就十分為難,怎麼說也說不圓滿。由於我強調了高舉毛主席的旗幟,穩定局勢,在講話提綱第二稿中出現了‘兩個凡是’的提法。”
這是“兩個凡是”第一次被提出。值得注意的是,華國鋒在1977年3月的中央工作會議上提到的說法,正是“兩個凡是”的最初版本,與日後為人熟知的“兩個凡是”的經典表述是有所差異的。李鑫的回憶說明:“兩個凡是”有特定的指向,但針對的不是鄧小平復出,而是當時有關鄧小平復出和天安門事件平反的社會輿論。 講話提綱稿修改到第四稿,原擬召開的中央黨政軍機關負責人會議不開了,改為召開中央工作會議。2月3日,李鑫再次召集起草者開會,傳達汪東興的指示:講話推遲,先發表社論。李鑫還說,汪東興同志要求把講話稿中關於“高舉”的那些話加到社論里去。“高舉”的那些話,就包括“兩個凡是”。按照汪東興的指示,李鑫要求起草者將講話提綱里“高舉”、“維護”的意思加到社論稿裡面。“兩個凡是”的提法就這樣移植到了社論稿里。同時還作了些修改,又經過理論組討論,後半句話改成“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這是社論第五稿。這個表述經過汪東興的批示如下:“這篇文章,經過李鑫同志和理論學習組同志多次討論修改,我看可以用。”,於2月7日發表在《人民日報》上,這就是著名的社論《學好文件抓住綱》。這也是“兩個凡是”口號的最終成型。“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成為“兩個凡是”的經典表述。

根據上述歸納,李鑫在1977年1月14日接受汪東興起草華國鋒講話稿任務到中途擱置,被安排先起草社論,以及在社論中寫進“兩個凡是”,到2月7日社論《學好文件抓住綱》發表時,社論中寫到的“兩個凡是”經典敘述公布於世,和華國鋒沒有一點關係,正如上述提到,華國鋒在“粉碎四人幫”到1977年3月,他始終秉持着,在不損害“毛主席形象”先提下,開展“批判四人幫”,和平反天安門事件,和恢復鄧小平工作都要按照他說認為的時間去做。華國鋒首先在講話中提到“兩個凡是”的版本,不是2月7日社論的經典版本,值得注意的是,華的講話時間是3月,經典版本已經面世但他沒有用。 1977年3月14日的中央工作會議上,對鄧小平復出和為天安門事件平反這兩件事,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也提到了“兩個凡是”:“最近一個時期,在黨內和群眾中圍繞着鄧小平同志的問題和天安門事件的問題有不少議論。在這樣一些問題上,我們要站得高一些,看得遠一些,要有一個根本的立足點,問題就能正確地、妥善地解決;離開了這個立足點,就會引起思想混亂,不但妨礙問題的解決,而且會給敵人以可乘之機。”
“鄧小平同志的問題應當正確地解決,但是要有步驟,要有一個過程。中央決定當時要繼續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的口號,這是經過反覆考慮的”。“中央政治局的意見是,經過黨的十屆三中全會和黨的第十一次代表大會,正式作出決定,讓鄧小平同志出來工作,這樣做比較適當。” 對天安門事件華國鋒說:“在‘四人幫’迫害敬愛的周總理,壓制群眾進行悼念活動的情況下,群眾在清明節到天安門去表示自己對周總理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這時候,確有極少數反革命分子把矛頭指向偉大領袖毛主席,乘機進行反革命活動,製造了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但是應當肯定,當時去天安門廣場的絕大多數群眾是好的,是悼念周總理的,其中許多人是對‘四人幫’不滿的,反對的。不能把他們,包括純屬反對‘四人幫’而被拘捕過的群眾,說成是參加了天安門廣場的反革命事件。在粉碎‘四人幫’以後,中央已於1976年12月5日發出通知:凡純屬反對‘四人幫’的人,已拘捕的,應予釋放;已立案的,應予銷案;正在審查的,解除審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釋放;給予黨團籍處分的,應予撤銷。應該說,這方面的實際問題已經解決了。” 最後華國鋒總結:“總之,中央在解決鄧小平同志和天安門事件的問題中,是堅定地站在維護毛主席的偉大旗幟這個根本立足點上的,是堅持了毛主席的路線和方針的,如果不這樣做,就會發生有損我們旗幟的問題。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在揭批‘四人幫’的鬥爭中,一定要注意,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都必須維護;凡是損害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須制止。” 不能否認,華國鋒所說的“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都必須維護;凡是損害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須制止。”的“兩個凡是”,與之前《學好文件抓住綱》中“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的“兩個凡是”,雖然在維護“毛主席形象”立意上是一致的,但在語句輕重上是有區別的,2月7日社論的經典“兩個凡是”歸納起來就是“毛主席的所有決策和指示,我們要維護和遵守”,而華國鋒的發言基本上是李鑫起草的第一版本,據華國鋒後來回憶,當時他的發言稿事先是經過全政治局審核通過的。 其次,在終結“兩個凡是”過程中,黨內元老包括鄧小平提出的批評和華國鋒誠懇接受批評過程中,中央上層都達到了全面諒解。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之後,鄧小平於4月10日致信華國鋒、葉劍英和中央,一方面,表示"感謝中央弄清楚了我同天安門事件沒有關係這件事",並且"特別高興在華主席講話中肯定了廣大群眾去年清明節在天安門的活動是合乎情理的"。對於復出工作,他坦言:"至於我個人的工作問題,做什麼,什麼時機開始工作為宜,完全聽從中央的考慮和安排。"另一方面,他在信中也強調:"我們必須世世代代地高舉和捍衛這面光輝偉大的旗幟,我們必須世世代代用準確的完整的毛澤東思想來指導我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據鄧小平後來說,這是他第一次針對"兩個凡是"作的含蓄批評。 此後,汪東興、李鑫去看望鄧小平,談向全黨轉發他的來信的問題。如果說上封信對“兩個凡是”的批評還是含蓄的話,這次談話中鄧小平則對汪、李明確表示“兩個凡是”不行。據李鑫後來說,聽了鄧的批評,他“當時還作了解釋,說是為了穩定局勢才那樣寫的”,回來之後他又查看了社論,“覺得話講得絕對了,提得不對,以後要改過來,在小平同志提出完整地準確地理解和掌握毛澤東思想以後,起草文件時就改用小平同志的提法”。 同時華國鋒也聽到了一些意見,多少察覺他的講話里的“兩個凡是”的提法有毛病。他後來發現第一句話說得絕對了,第二句話確實必須注意,但如何制止也沒有講清楚。至於2月7日社論的“兩個凡是”華國鋒後來說:“這“兩個凡是”就更加絕對,更為不妥。"華國鋒後來同鄧小平談過“兩個凡是”的問題,鄧說當時這兩句話不講就好了。3月的中央工作會議後,華國鋒再未提過“兩個凡是”,而官方文件、官方媒體也不再出現“兩個凡是”。 1977年5月3日,中共中央轉發鄧小平致中央的兩封信,實際上是就恢復鄧小平的工作向全黨打招呼。7月16日至21日,中共舉行十屆三中全會,恢復鄧1976年被撤銷的所有職務。鄧小平在全會的講話中,對“用準確的完整的毛澤東思想來指導”做了不小篇幅的闡述。8月中共召開十一大,華國鋒在政治報告中採納鄧的提法,第一次講了“完整地、準確地領會和掌握毛澤東思想的體系”。此後“完整地、準確地領會和掌握毛澤東思想的體系”便成為官方的正式語言。
趙紫陽在1978年12月7日中共中央工作會議的發言曾有一段比較客觀的評論:“我認為去年三月中央工作會議講“兩個凡是”有當時的歷史條件,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當時粉碎“四人幫”後時間不長,要減少國外一些不必要的猜測,加上大家的思想解放也還需要一個過程。十屆三中全會上,華主席、鄧副主席提出要完整地、準確地理解毛澤東思想,實際上就劃了一條線,就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
在2011年中共90周年黨慶前夕,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副主任羅平漢教授出版了一本書《黨史細節》,其中也明確地說:“兩個凡是”並不是由華國鋒最早提出,“兩個凡是”有特定的指向,目的是“強調了高舉毛主席的旗幟,穩定局勢”,而不是要阻撓鄧小平復出。因為當時華國鋒和高層已經在考慮和安排鄧出來工作,不可能發一篇社論去唱反調。如果矛頭指向鄧小平復出,社論發表之後,華國鋒卻宣布準備恢復鄧的工作,這就無法解釋了。

綜上所述,比較1981年《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裡對華國鋒和“兩個凡是” 的敘述,第一,“兩個凡是”從來沒有進入過中央紅頭文件。第二,華國鋒在1977年3月14日講話中提到的“兩個凡是”和1981年《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的“兩個凡是”明顯不同,對於“維護毛主席形象上”前者比後者輕,後者引用的是李鑫主持撰寫的2月7日社論的版本。第三,華國鋒講話過後,鄧小平確實敏銳地提出了批評,華國鋒也當面聽取的意見,最後中央在1977年8月的十一大上完全按照鄧小平對“毛澤東思想”的闡述,這也標誌着“兩個凡是”意見分歧已經終結,當時在十一大上中央對“毛澤東思想”的闡述已基本達成一致,華國鋒也在十一大上繼續擔任黨主席。尤其是第二年,作為新一代黨的領導人物趙紫陽在正式會議上公開做了對“兩個凡是”客觀評論。而所謂“華國鋒遲遲不改正“兩個凡是”方針、阻撓和拖延鄧小平復出的說法與事實完全相悖,亦不公道。第四,為什麼華國鋒辭去黨中央最高職務時,又重新提起“兩個凡是”,以及在1981年《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上記有如此違背歷史的偽論述?這和後來鄧力群參與中央高層的權力重組有千絲萬縷之聯繫,而這些不是筆者在這裡論述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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