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人類社會的一種重大認識不足就是,他們分不清正當武力和殘暴的武力。他們把起義和動亂混淆,因而容易陷入立場的困擾,落入相對主義或雙重標準的陷阱。
單純衝擊國會這件事,我們無法判斷出是否是暴亂。畢竟,革命可以連整個體制都顛覆,何況是一個小小的國會。在這裡,切不可將國會神聖化,否則也同樣是造神運動的遺毒。
國會,說穿了就是一個人民代表開會的地方,衝擊一下沒啥大不了。延遲開會,或者換個地方開會就行了。通常而言,保障人民的遊行示威權利更為重要。從這個意義上而言,僅僅是衝擊國會不構成暴亂。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衝擊國會就構成暴亂了。啥情況呢?
那就是元首號召人民衝擊議會,因為這破壞了權力制衡的原則,而這條原則是現代社會多數進步國家認可的。人民自發起來衝擊議會,這是人民和統治者的關係,通常是合法的。但元首作為統治者,號召人民起來衝擊議會,就構成暴亂。
當然,這是形而上的分析。現實而言,統治階層的成員,總是和人民有一定的聯繫,各自鼓動支持自己的人民往往在所難免。但是,這通常是暗地進行的,因而沒有真憑實據或情節不嚴重很難追究。但公開大張旗鼓地搞,那就肯定是煽動暴亂了。
我們從希特勒、毛澤東和川普等大搞造神運動的統治者,看到了這條罪行的共通性性。希特勒煽動衝鋒隊和民眾,衝擊議會和選舉,更搞出臭名昭著的“國會縱火案”;毛澤東為了對抗反對他的革命元老們,煽動千百萬紅衛兵,衝擊政府機關和人大,造成文革的十年浩劫;川普為了連任,煽動大量川粉衝擊國會。他們作為統治者,都構成了煽動暴亂罪。
那有人說,中國沒有搞三權分立,那毛澤東就可以號召人民衝擊議會。這當然是錯的。
因為中國雖然沒有三權分立制度,但也有權力制衡的原則。或者說,這種基本原則自古有之。絕大多數皇帝也不是無法無天的,也會受到祖宗家法、太后將軍、顧命大臣等的制約。毛澤東,當然也應該受到黨內和人大政協的監督。
除了區分衝擊的發起者外,也要考慮前因後果。如果政府的作為已經構成暴政,那人民不僅可以衝擊議會,必要時甚至可以推翻政權。
例如,香港修例事件引發的幾百萬超大規模反抗運動,總體看是自發性的。它起源於香港人民對可能被引渡到大陸審訊關押的恐懼。
這是對暴政的反抗,因而是正義的。而其最初起因,也是中共王岐山等兩次越境抓人,背叛“一國兩制”基本原則所致。
衝擊國會,有時就像衝擊巴士底獄一樣,確實可能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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