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和共和是兩個既相關又不同的政治概念。民主在本質上回答了誰說了算的問題,即人民說了算,它反映了一種以人民為主體的決策和治理機制。共和從本質上回答了誰掌權以及為誰掌權的問題,即政權為公還是為私的問題。共和理念可以凝練概括為四個字:“天下為公”。
一百多年以來,無數仁人志士為民主共和不懈奮鬥甚至流血犧牲。然而民主之路時至今日仍然步履維艱。這大概和中國的傳統文化有關。民主這個概念在中國人的傳統文化中基本是缺失的。涉及到公共事務的決策,上到國家大政,小至鄉村治理,五千年來中國人已經習慣了由上面的人說了算。這個上面的人可以是皇帝,官僚,鄉長,保長,族長,長輩等等。中國人對這種外在的決策中心有一種本能的認可。這種對外部權威的認可使得中國人沒有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決策的內在動力。這不僅體現在大陸的中國人,也同樣適用於身在海外的華人華僑。五千年的傳承使得中國人的文化基因里產生了民主抗體。沒有個幾百年的嬗變,這種民主抗體不可能消失掉。 與民主相反,共和的觀念更快地為中國人接受,並且深入人心,成為中國人的普世價值。作為一種政體,共和的基本理念是政府權力是公器而非私產,政權的目的是為公而非為私。體現在政權運作模式上,共和體制強調權利分享,包括精英之間的權利分享和官民之間的權利分享。大多數共和政體都允許人民以一定的方式參政議政。在中國,人民參政議政的途徑主要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協協商制度。在上層權利精英之間,權利分享的途徑主要是黨代會和黨中央的常設委員會。 共和理念之所以在當代中國深入人心也可以從歷史上追根溯源。儒學經典《禮記》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所以說天下為公的概念早在戰國時期就提出來了。中國上古時期的“周召共和”就是一種貴族之間的權利分享模式。這個模式比古羅馬共和體制還早300多年。這應該是中國歷史上以共和命名的最早的政體。所以說共和這個概念早已存在於中國人的歷史記憶和詞彙表中了。她不像“民主”這個概念還需要藉助外文翻譯(德先生)來表達。比周召共和更早的上古時期,中國的古聖先賢們還發明了“禪讓制”,即國家權力不是傳給自己的子女,而是交給有才幹的外人。從本質上說,禪讓制和共和理念是高度契合的。 在當代中國,民主和共和出現了奇特的背離。一方面中國人願意讓渡自己的民主權利,接受上層精英執掌權柄,管理國家。另一方面,民眾認為政府權力為公器,政府執政的目的是為公而非為私。建國以來,民主的發展空間時時受到限制,但是共和的理念實際上是不斷得到了強化。毛鄧江胡習歷代領導人都先後提出“為人民服務”,“執政為民”“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等等。更有甚者,毛主席還曾號召過人民砸爛公器並且再踏上一隻腳。這無疑以一種極端的方式強化了以人民為主體的“共和”理念。 (歡迎留言,恕不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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