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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大还是法大, 这是一个伪命题吗? 2019-12-11 21:41:43

复旦大学中国宣传院的李世默在观察者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中国与法治”,观察者网页面的题目为“党大还是法大,这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

李世默又不是法律人士,解释国家层面的法治问题并不比一般人高明多少。并且,几年前共产党不是有“七不讲”这样黑规矩吗,其中之一就是不要讲权贵资本主义。李世默就是中国权贵资本主义的最佳例子。看维基介绍:李世默于1999年在美国成立成为资本,募集资本6000万美元。出资人中包括许多美国金融资本家、风投资本家,其中包括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茅道林是其高级顾问。 同年,李回到上海,与邓小平外孙女羊羊的丈夫冯波共同创立了成为资本中国公司。茅道林是谁?胡锦涛的女婿。

权贵资本主义是什么东西,就是特权和金钱万岁,什么道德法治国家都是次要的,一切都为特权为金钱为自己服务。以中国来说,就是保证一党专制。李世默就是一党专制的吹鼓手。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的论调不值得一驳,并且几年前他跟张维为在国际上宣扬共产党制度如何优于民主制度,是彻底失败的,不管他们承认不承认,现在中国共产党遭到西方的围剿。一党专制,人民受到高压维稳,当世罕见,他们还把它当成宝贝,自信地向世界欺骗性宣传它多么美好,能不失败吗?

可是,我仍然愿意再次探讨一下法治问题,就算他提的是反命题,我随便论证一下。

李说:“通过对历史、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探究,我们发现法治并不是自由主义社会的专利。事实上,在西方国家,概念上的误导与操作中的变形正在将法治推向危险的境地。而在中国这样的所谓‘非自由主义’社会,法治反倒有潜力发挥出更多的优势。” 这段话混淆了很多概念。秦始皇时代也讲究“法治”,但是中国从那时到现在都是权大于法,或者说党大于法。杀人放火要受到法律制裁,不管什么制度都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说所有的制度都讲法治。就社会制度而言,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人治就是不讲究立法执法的独立性,行政权力干预一切,比如说,中国规定媒体“七个不要讲”,这是强权立法,是违背言论自由准则的,但是共产党靠强权执法,那么人民就不敢讲话,对于李世默来说,这就叫做法治。用他的话说“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说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其判断准则就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原则,即立法,司法,行政权的相互独立原则。不要忘记,孟德斯鸠首先是法律专家,然后才是历史家和哲学家,而李世默只是一党专制的吹鼓手。说道言论自由,今天有一个报道,“至少48名记者被关押 中国再夺世界之冠”。不论具体数字是多少,我相信有不少记者被关押,这就是中国的法治?对于习近平来说,是的。

在国际上,中国因为不懂法,不尊重法治,一句话,中国不是法治国家,很容易自受其害。比如收回香港,我并非要在此谈论香港什么制度更好,而是说邓小平完全可以不跟英国做什么联合声明。收回了还要受制于这个声明和英国,很荒唐。二战之后多少英属法属殖民地纷纷独立,它们要受制于英国吗?共产党封建陋习不改,才自掘陷阱。

李的“在中国这样的所谓‘非自由主义’社会,法治反倒有潜力发挥出更多的优势”这种陈词滥调还有多少人相信呢?这种权贵资本主义,权贵和依附权贵的人像他这样,可以快速发财,是他们的“优势”。共产党罔顾民生,不惜贷款大搞铁公基,制造表面繁荣,实际上是浪费人民财富。其后果现在很明显,高通货膨胀,从国家到个人,债务沉重。像习近平那样搞一带一路国际大撒币,号称要一万亿美元,哪来的钱?经过人大同意吗?因为中国不是法治国家,甚至可能都没有法律要求国家主席对外大撒币需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与此强烈对比的是,美国总统要花一百多亿美元建边界墙,国会没通过,他要找借口挪用30亿美元军费,德州法官判决他违法,不得挪用。什么叫法治?这就是,什么是三权分立?这就是。什么“中国法治反倒有潜力发挥出更多的优势”?事实上,更多事例证明,中国人治经常带来巨大的损失和灾难。比如,今天有一个报道:“贫困县举债22亿 建‘山寨紫禁城’ 引一片批评”,讲的是贵州省黔南布衣族自治州独山县的事,这跟习近平在国际上大撒币一样,权大于法,当官的想怎样花钱就怎样花,后祸由人民承担,太可怕了。

然后,李世默继续攻击美国法治,实际上他攻击的是美国的司法。可是,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和司法是绝对令人满意的。比如很多国家没有死刑,那你可以说这个法律不好,但是,同样有人反对死刑法律。这种问题不是法治的根本问题。李说:“当我们揭开表面上的华丽口号,美国法治中那些令人疑惑的事实开始逐个浮现。例如, 为什么美国国内的诉讼量如此之大?”。首先这是历史问题,毕竟,美国继承了很多古罗马和中世纪以来欧洲的司法习惯。比如家暴,中国基本是要自家解决,美国可能要公诉。再比如,像川普建墙,引起很多官司,这很好。如果中国不是一个人治的国家,那么习近平的国际大撒币一定会引起人民(团体)诉讼的。中国维稳,多少人想起诉政府而受到迫害?连帮助维权的律师都有很多被共产党关进监狱。比如,有这样消息:“8月13日,是著名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再度被绑架失踪两周年。美国旧金山华人“基督徒公义团契”举行记者会,高智晟的妻子耿和在记者会上表示,十几年来。高智晟数次被绑架失踪,这是时间最长的一次。她要求中共公布高智晟的下落,释放高智晟。”

法是什么?其实法的本质就是公正。如果一个司法系统是公正的,打官司的人就会多一些。但是当今中国,司法系统是不公正的。因为共产党的党性大于法律公正性,因此司法系统的贪官污吏横行,像最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家慧被免职就很说明问题,她家就是权贵资本家。向她丈夫索要工程欠款的人被说成敲诈勒索而被刑拘。司法公正性在哪里?华为的251事件也是一样,权贵集团,大公司,可以随意捏造罪名,陷他人于囹圄。个人如果因为感到受到不公对待或者权利受到侵害而诉诸法律,也可能反被诬陷,或者被维稳,受到政府监视。由此可见,中国的官司比较少恰恰可以证明中国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司法不公是普遍现象。

李世默同样质疑“美国有如此多影响深远的终审判决,是由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以5比4的结果作出的?” 其实,低级和中级法院把大部分案件都解决了。解决不了才上诉到最高法院。如果说9名大法官没有权威性,那么900名大法官就有了?这很荒唐。

李世默污蔑英国《大宪章》的意义:“爱德华•甄克斯指出,《大宪章》是国王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与封建贵族们签下的契约,它事实上强化了封建特权,而不是推动现代自由观。” 看来李世默确实喜欢这样断章取意随便引用别人一句话从而证明自己的谬论。大宪章是1210年代的契约,毕竟是要国王让出一些权利,得利的是贵族和教会,贵族和教会免受国王任意加税,对于普通民众也是有好处的。如果国王不妥协,哪怕鱼死网破也要保护自己的特权利益就好了?它虽然没有推动现代自由观,可是英国自此比其他欧洲国家更自由,在18世纪初成为欧洲启蒙主义者学习的榜样。共产党现在能够跟中国人民签一个新时代大宪章吗?

维基对《大宪章》的一段评价摘录于此:十七世纪,国王与英格兰议会之间各种争执尖锐化,爆发英国内战,《大宪章》发挥了保障私有财产的作用,不允许未经议会的同意任意加税支应战争的开支。根据宪章的内容多次修订而成的法律,保障更多的权利和涵盖更多的人民,1642至1688年,是英格兰议会内阁制度演化的关键期间,最后成为立法权和行政权相结合独特的英格兰“君主议会内阁制度”,这吸引了法兰西孟德斯鸠的关注研究,1748年以匿名发表《论法的精神》,在法兰西大革命后演变成现代的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内阁制度的理论依据。不少日后编成的政府宪法,包括《美国宪法》,都是起源自《大宪章》保障私有财产的观念。

李世默这样权贵资本家,有当权者保障他的私有财产。但是缺乏法治理念的当权者更容易随意剥夺私人财产,邓小平的孙女婿吴小晖当初也是权贵资本家,他发财肯定有很多不合法的地方,但是最后身陷囹圄,财产全部被剥夺,真的合理吗?不管怎样,李世默如此诋毁一部保护私有财产的历史性宪法,希望有一天他步吴小晖后尘。

李世默认为“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布莱恩•塔玛纳哈认为‘只有自由主义民主政体才能实现法治’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这种观点是‘通过给法治强加一个有争议的规范性前提条件,来得到他们想要的结论,然后再强加给所有人”。通过前面习近平大撒币和川普建墙的例子,可以说明, 非自由主义民主政体,专制政体,就是一个权力腐败政体,独裁者可以随意践踏修改法律,达到”法治“的表象,可是改变不了独裁和人治的本质。习近平2018年的修宪就是明证。

李世默说:“对于中国和其他非自由主义国家,有一种批评司空见惯:由于法治的欠缺,像中国共产党这样的执政者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主权。在这种体制下,公民权利乃至人权无法受到法律保护,随时可能遭到践踏。”事实上,中国独裁者就是不受限制地行使其权力,不管你叫它是主权也好还是行政权也好,不管是运动还是什么政策或者规定,这种例子不计其数,给中国人民带来无数灾难:三反五反,大跃进,反右,向越南阿尔巴尼亚大撒币,人民饿死几千万,文革,上山下乡,农村户口,八九六四,江胡习时代的贪污腐败,强力维稳,习近平乱修宪和大撒币。总之,可以说他们无法无天罪恶滔天。却还要装出“法治”的样子。

李世默认为:“在对法治的诸多误读之中,最具有误导性的一点就是完全对立地看待法治和人治。时下流行的观点是:法治是中立、公正的,而人治是独断的、不公的。” 这种观点不是误读,而是事实的反映。法治就是要防止人治而产生的罪恶。这如同拿民主国家总统与独裁皇帝比较一样。你不能期望他们都是公正的,但是,独裁皇帝确实更容易不公,并且作恶无休止,除非暴力推翻他。

李世默说:“误区四:法治保障了现代民主社会的公平正义”。难道社会的公平正义不需要法治保障?虽然仅仅有法治也不能保证社会公平正义。中国难道比其他国家有更多社会公平正义吗?中国农民是最底层的奴隶,习近平一面搞国际大撒币,而农村的学校还要希望工程捐款修建。

李世默吹嘘了儒家思想和君王思想。“两千多年前,在中国展开了一场宏大的政治辩论——儒法之争。这场论战几乎在政治和文化上定义了中华文明。” 这也是胡说八道,虽然说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但实际上是没有什么论战的,只是不同人阐述了自己的见解。后来独尊儒术,中华文明停滞两千多年,没有什么可以歌颂的。像李世默这种歪门邪说,在中国谁能同他争论?

李世默最后谈到“党大还是法大?或者说,哪个应当更大?保守派认为,党大于法,同时党也应当大于法;自由派认为,目前的现实是党在法之上,但是法应该高于党。” 中国现在如此独裁,哪有什么保守派自由派?人治国家,自然是独裁者和独裁党大于国法。首先,可以说他们的国法破破烂烂,远非完整和无懈可击,所以贪官污吏骗子奸人猖狂不绝,其次,党领导一切是什么意思?就是把一党独裁凌驾于法律之上。

2015年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有一篇文章:“习近平论法治:党大还是法大是伪命题,是政治陷阱”,其中说到,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一系列讲话中阐述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习近平说:“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他还指出,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才是真命题,“不能以党自居,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由此可见,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就是一个一团浆糊的国家。在中国既然共产党就是代表权力,那么可以说“党大还是法大”与“权大还是法大”是一回事,也不是伪命题。因为习近平权力最大,所以他说是伪命题就是堵人之口,不让讨论。习近平就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总代表,他的法就是个人的法党的法,要求别人守法,自己却不断任意修改或践踏法律。

12/11/2019


法国国王圣路易(路易9世, 1214-1270)在Vincennes的橡树下主持公正

(Vincennes现是巴黎东边的一个公园,我到那里, 晒过几次太阳,惭愧)

French king Saint Louis (Louis IX 1214-1270) dispensing justice under an oak in Vincennes, France, illustration by Job, 1930


浏览(5317) (25)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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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19-12-14 06:05:18

纠缠对我无效……哈哈

列位,谈逻辑的首要大前提是统一概念、概念一致。

中国、中国人概念不清历史悠久,加上共党流毒,几近不可救药。

概念:不加修饰的单一名词。是演绎逻辑起点。

演绎逻辑的产生先于形式逻辑。命题逻辑是形式逻辑的一种。

回复 | 0
作者:蒋大公子 回复 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19-12-14 05:07:42

[对不起,谈逻辑,你不够格儿。]问题是我没有和你谈逻辑,我在教导你什么是充分必要条件的知识,这是基本的知识,而且也是谈逻辑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而你显然缺乏这方面的知识,

其不仅仅是谈逻辑,,而是我根本就不应该和你谈任何问题,因为你是万维网的天才。象我这样的凡夫俗子的确不够格儿和你对话,你以后就那些把你当狗屎一样的人去对话吧,只有他们够格儿。
回复 | 3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19-12-13 01:51:16

中国的,甭管体制内外的,只要谈到“民主、法制”之类的文章,都相当于挖了一个大粪坑。跳进去越洗越臭。须知中国无法无天。

孔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回复 | 7
作者:木秀于林 回复 蒋大公子 留言时间:2019-12-13 01:45:52

对不起,谈逻辑,你不够格儿。

回复 | 2
作者:蒋大公子 回复 wangqinbichu 留言时间:2019-12-13 00:37:21

爱因斯坦说过,天才是有极限的,而愚蠢是没有极限的,中共的愚蠢显然没有极限,没有最愚蠢,只有更愚蠢。

回复 | 7
作者:蒋大公子 回复 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19-12-13 00:34:50

这里涉及到充分必要条件的知识,1,原命题:有A就有B,如果成立。那么A是B的充分条件,如果逆命题:有B就有A也成立,那么A是B的充分必要条件,而且B也是A的充分必要条件,其他什么条件只充分不必要,条件只必要不充分,我就省略了。

回复 | 3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19-12-12 20:02:40

逻辑不是讲理,哲学不是斗争。

回复 | 1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19-12-12 20:01:50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逻辑学的相关知识,“勾股定理”的逆命题根本无法完成。OK?

回复 | 1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19-12-12 19:58:33

比如,列位常见的勾股定理: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的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原命题)

必须证明它的逆命题:一边的平方等于另外两条边的平方和的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

这个证明是由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完成的。所以外国人从来不说“勾股定理”,只说“毕氏定理”。

回复 | 1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19-12-12 19:51:47

原命题:有A就有B,

逆命题:有B就有A,

否命题:有A就没有B,

逆否命题:没有B就没有A。

原命题和逆否命题等价。

数学中,一个判断要成为“定理”,必须证明它的原命题和逆命题同时为真。

回复 | 1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19-12-12 19:44:35

命题:有条件有判断的不加修饰的陈述句。命题只有真、假。没有“伪命题”一说。

【命题逻辑】是形式逻辑的一种,在数学中的表达最为精准。分为:原命题、逆命题、否命题、逆否命题。

回复 | 2
作者:wangqinbichu 留言时间:2019-12-12 11:18:10

大公子所言极是,那个李世魔在美国大学连方法论101都没过,居然也能成为中共奴才民族主义的领军人物,可见那帮人傻到了什么程度。而且,所谓流行的“伪命题”概念也大可质疑。不赘。

回复 | 7
作者:蒋大公子 留言时间:2019-12-12 06:35:00

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疑问句?根本不是一个命题。 党比法大是一个命题, 党大于法也是,在中国法律是中共的工具,当然是党大于法, 党是法的爹。

回复 | 5
作者:蒋大公子 留言时间:2019-12-12 06:34:58

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疑问句?根本不是一个命题。 党比法大是一个命题, 党大于法也是,在中国法律是中共的工具,当然是党大于法, 党是法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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