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用司法干涉選舉,從日曆上看就一目了然】 你看錯了日曆了吧?
川普陰謀篡改佐治亞州大選結果的案子,自他打了那通“完美的電話”給州務卿後,就立案調查了,那是2021年初; 對2021年1月6日 川普煽動其支持者衝擊國會的叛亂的立案調查也是2021年就開始了 川普給艷星的封口費一案甚至在川普2016年上任之前就已經立案,只是等其離任才開始起訴而已 就算最新的違反國家保密法的案子,FBI於2022年8月8日就突襲了川普的海湖莊園,拿到關鍵的證據,而川普宣布要競選2024年美國總統是2022年11月15日。到底是“司法干涉選舉”,還是以競選為由要逃避司法制裁?法官裁定開庭審案,那是法官的權力範圍,嫌犯的律師總不能以“我的當事人那天有事,不能出庭,還個日子吧”,那法律的威嚴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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