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把青春献给我,而我不敢收下
如果时间倒退,我会不顾一切,我会放下身段,我不会让他离开……
经历了汤治的不辞而别,我对爱情开始抱着患得患失的态度,生怕自己的一言一行会毁掉爱情。但是这一次,是我自己主动放弃了那么好的一个爱人。
第二个走进我生命的男人是一个“小男孩”,他比我小5岁,但比我高5厘米,我们因为这个小小的“插曲”经常拿来开玩笑,说是两项相加,“抵消”了,说两人是“最佳拍档”。
他叫阿政,他是一个那么那么单纯正直而善良的男孩子;我时常叹着气望着他:阿政啊,我以后一定要有一个跟你一样的小孩。恋爱的日子里,几乎是我教着他怎么关心我、照顾我的。 而阿政是属于脾气特别好,又特别耐心温柔的孩子;记得我说过我不喜欢吃姜,每次我们出去吃饭,他总是用筷子一根根把菜里的姜丝给挑走。
那时,他住DONMILLS附近的一间小小的APRTMENT;而我住在离太古附近的HOUSE,几乎每天下班我都到他那里先吃完饭再回家,因为阿政比我下班早一个小时;每天都是他先回家做好饭等着我回家一起吃。每天晚上敲开阿政家的房门,看着他系着围裙满身菜香蹦跳来开门的样子,就觉得日子幸福得让人觉得不真实。
刚开始,他不懂得送我。我告诉他,要送我到大巴站,你才可以回家;可等到他要回去时,我又觉得自己比他大,应该送他回去,这样送来送去,终于有一天,我们决定搬到一起住了。在我跟阿政同居的日子里,没有吵过架,都各忙各的;我感觉他就像我的小弟,而他也感觉我更像他大姐,做任何事情都非常尊重我的意见,也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狠话。 阿政喜欢种花养草,我们还一起养了一只黄色条纹的大肥猫,每天晚上猫咪总是挤在我俩中间睡;有时半夜醒来看到呼呼大睡亮着白肚皮的大猫和粗眉毛清俊脸庞的阿政,我总是能看很久,不舍得很快睡去。
两年多以后,也就是2005年3月,他被总经理赏识,升任总经理助理。他们公司是一家有规模的公司,资产超过2个亿。那一年,他才24岁,而我已经29岁了。
这个时候,我的工作却越来越不如意,我一怒之下就辞职了,呆在“家”里一边找工作一边伺候阿政。
然而,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最受不了他们同事的目光——他们那种眼神简直会把我侮辱死,而且总是背后唧唧歪歪说他们的总经理助理跟别人不一样,人家是养小蜜,他是养一个“老妇女”。
其实,阿政并没有嫌弃我,但我觉得这样的日子非常尴尬,这种配合很不协调,就像吉他的一根弦松动了,音调不和谐,总感觉不舒服。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人,而且这段情缘也许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所以我开始检讨自己,也有意回避着他。
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告诉他,该分手了,否则再这样下去,弦就要断了。他不同意,但我坚决地离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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