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思祺在一次竞标的时候认识。 多伦多的华人企业很多,但是生意却没那么多。我们公司是这一行数得上名号的,也很少参加竞标。那次的标底很高,所以老板才动心让我们全力以赴拿下项目。记得那天我们在DOWNTOWN的Dominion中心的28楼,充足的准备让我们不出意料地胜出。不过取胜没有让我印象深刻,而是一同竞标的另一家公司的一个人,虽然做了我们的手下败将,但是他的风度翩翩、应变自如,让我记忆深刻。 那个人就是思祺。 本想不会有机会再见到他,没想到老板尝到甜头,开始着迷于参加各种竞标;也没想到我们这个圈子那么小,后来接二连三的跟他们做对家,大家各有胜负,也渐渐的熟悉起来。 思祺带着一副黑框细边的眼镜,头发短短,身形高大修长,一件简单的白衬衫穿在他身上却非常有味道。每次他都微微抿起嘴角,略微侧侧头,向我打招呼,就是这么简单的动作,却让我手足无措起来,一向坦然自若的我连手里的笔都慌乱地几次掉在地下。下一次的竞标见面,思祺送了一支可以别在身上的金属原子笔给我;从那天开始,我们竟很自然地约会起来。他对市场的敏感和专业,让我很是敬佩,在几杯咖啡之间,这敬佩居然转变成爱情,而且来得那么突然。我已经很久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了,那滋味,甜蜜中透着紧张。 后来的几次约会,我们无论从什么话题开始,最终都会落到工作上,毕竟,那是我们两个人最共同的语言。 “思祺,同行之间谈情说爱,我觉得不太好吧。”我偎依在他怀里,轻声说着。 “应该说,敌人之间偷偷的私通,不太好吧。”他坏坏的,还用手指点我的额头。 “那你来我们公司吧,要不我去你们那儿?”我征询的看着他。 “不好,还是这样,多有武侠书中的感觉啊,江湖恩仇。” 好一个“江湖恩仇”,惹出后来那么多的恩恩怨怨。 恋爱的初期总是让人感到日子美好得充满让人眩晕的甜蜜。因为我是海边的姑娘,对于海鲜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思祺在朋友之中的绰号是“海王子”,也是超级海鲜发烧友;于是我们经常周末下班后一起去吃海鲜,从生蚝到鱼生,多伦多哪里有最新鲜最好吃的餐馆,几乎都留下了我们的身影。思祺总是那么温柔而体贴,不论吃什么,他总是非常细心地Serve我,他会用钳子小心翼翼把阿拉斯加雪蟹的腿夹开,把雪白的蟹肉塞到我嘴里。 思祺的祖籍是潮州,他最拿手的是潮州冻蟹或是冻龙虾,每次吃着他精心为我准备的晚餐,想着这个总是忙到深夜归家的大男人,耗费那么久的时间仔细准备一份浪漫晚餐,那份爱意,让我感动不已。有时候上班中间接到他的彩信,是他拍到的杂志中的美食图片发给我,不久后就会吃到他亲手做的和图片一模一样的小吃。 我们都是电影发烧友,不过因为工作的原因,能凑到一起的时间只能是深夜了,每次我们都去EGLINTON和WARDEN的那家电影院看午夜场,看完之后在401上飚车,我们开两辆车,一前一后,COPY刚刚看过的电影里面的桥段,每到一个路口红灯停下来的时候,思祺会把手从车窗里伸出来,做出各种手势逗我开心;有时因为很刺激,我会把车窗摇下来,兴奋地大叫。难得两人都有空的周末,我们会带上帐篷和睡袋,开车两个多小时到临近的小镇去露营,有时候思祺会带上一个小小的口琴,我在开车的时候他会在一边慢慢吹给我听,阳光透过天窗点点撒在他的头发上,那是让人无法不心动的甜蜜时光。 这样每周见三次的时间,不太频繁,但却是恰好的距离,缠绵又想念。偶尔大家都会忙碌,为着竞标或者是项目启动,见面的时候累得不想讲话,就把音乐打开,静静坐在车里,也会觉得非常舒服。我不是一个独占欲很强的人,而思祺的工作又比我忙,往往在他的众多应酬里面,我始终排在最后一个。不过只要能至少跟他每周见上一面,我已经很满足了。 在工作上,总的来说我们是两个互补的人,而且我们的脾气性格都极其相似,做事都是干净利落,果断迅速;外形又很相衬,我们彼此的老板都希望能拉我们在一起作为拍档共事。尤其是我们公司的头儿,总是眼睛里带着憧憬地说,如果你和思祺联手出击的话,我想我们公司没有拿不下来的DEAL。 记得有一次我跟他开玩笑:“客人想喝的是咖啡,你偏要给他做绿茶,就算你做得再好香醇,他们也不会喜欢。” “你个小丫头,就会拍他们马屁,我算看出来了。”他知道我说的有道理,还死活不承认。 “怎么叫拍马屁啊,咖啡与绿茶都能解渴,条条大路通罗马,是你太学究啦。”只要我觉得自己对,就会一直占到上风,还必须要耀武扬威。“你觉得我是什么啊?咖啡还是绿茶?” “我觉得你是餐前酒,不属于一般的饮品,永远都喝不够。”说着他就轻轻的亲了我一下。这种调情的尺度是我最喜欢的,甜蜜里带着那么点色情。 餐前酒和正饮,其实已经暗示了我的位置,只不过被爱情蒙闭双眼之后,我丝毫没有察觉。 争执是从我发现他身后的女人开始。(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