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很喜欢看童话故事,最不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豌豆公主。睡在二十层床垫子和二十床鸭绒被上,居然被最下面的一粒豌豆硌得整晚无法入眠浑身青紫。我一直无法理解这个故事的精髓,也完全不能苟同,这样才是真正的公主的标准。 在我心目中,真正的公主应该是拇指姑娘。穿着窗帘做得粗布衣服,住过芬芳柔软的花瓣摇篮又被癞蛤蟆抢掠到池塘中;委身于鼹鼠洞,救过一只濒死的燕子;越过高山、飞过森林,奋力向前;她的心永远向往着阳光,不向黑暗而屈服。 在安逸而优良的环境下,可以做一个优雅可人、仪态万方的公主;而在凶险艰难的困境下,又可以卷起袖口拿起刀枪,做一个勇敢而无所畏惧的战士;这就是我的拇指公主。 想起二十岁出头的那一年,我也曾经拥有过一个拇指姑娘;后来在月缺的某一天,她忽然间不见了,让我遍寻了所有的边边角角都毫无头绪,无从得知。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她只是悄悄地躲在我心底的一个角落里。 我是一个从小到大都没有被特别宠爱过的女孩子,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被锁在妈妈学校的图书馆里,童年的每一天几乎都在图书馆度过,看书的我又安静个子小小,经常被管理员遗忘,锁在馆中。那一次,有一个学校的男员工恶作剧,在外面装鬼吓唬我;天很黑,图书馆里熄灯了,黑蒙蒙一片。那是我最害怕的一个傍晚,现在想起好像都头皮发麻。我当时到处找可以防御的工具,后来找到一个扫把、一个拖把还有一个簸箕。我就把簸箕顶在头上,然后一手拖着扫把一手拖着拖把,准备决一死战。那种好似逼近死亡的感觉,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最后那个学校的员工被处分,还好我没有被吓出精神病来。后来才知道,那一年我是5岁。 这次妈妈过来探亲,带来很多我小时候的日记,一篇篇地翻看;因为年纪太小读书,时常被班级里的同学欺负,日记里面我的童年,时常不快乐,很压抑。我在想,那时候的拇指姑娘,应该很期盼做一个万众宠爱的豌豆公主吧。 后来的我上大学、工作、去北京上海。因为是东北姑娘,所去的地方、所见的人、所工作生活的环境,环绕着浓厚的地域歧视感。心理的落差很大,有时候感觉一腔热血、真诚地展露内心柔软的我,被四处的坚硬和尖锐撞击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在上海工作的有一段时间,几乎每天下班都要把自己锁在浴室里,然后衣服也不脱,坐在浴缸里嚎啕大哭,哭过之后再出来换衣服、做饭、吃饭。这样地狱式的经历之后,我好像越来越皮糙肉厚。后来到多伦多,从头再来,从柔软真诚到背叛、欺骗、伤害、打击、无中生有、被诽谤;尤其是做了现在的这一行之后,我再也没有任何梦想去做豌豆公主了。 我现在什么也不怕,没有任何人、任何事情可以将我打倒。 张小娴说,当你长大,你慢慢学会几件事情;有些人不必理会,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多么幼稚又多么讨厌,真的不需要在乎。有些人永远成不了你的敌人,不必抬举他,这种人太看得起自己了,以为拼命攻击你伤害你,就能够被你所恨。有些人不必等待,你心里其实清楚得很,这个人不必再等了,只是你放不下。 就像我在我的博客首页写得一样:你喜欢我,我是我自己。你不喜欢我,我还是我自己。我爱怎么写别人爱怎么看,寻常事尔。当你可以做到随时都可以放下一切,放弃一切,有什么会威胁到你,又有什么可以打击到你呢? 我知道,我这一生,只能做拇指姑娘。豌豆公主会怕一枚小小的豌豆;拇指姑娘,没有任何畏惧的东西。 我很高兴可以做拇指姑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