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悲鸣:文革大方向正确与林彪四人帮无罪 伟大领袖说他一辈子只干了两件事。一是把日本人赶回老家,把老蒋赶到一群海岛上去了。另一事就是亲自发动和领导了文化大革命。其实这两件事简单说就是“打天下”和“保天下”。
当然,他老人家不能说得这么直白,只好啰里啰嗦。故他做的第二件事,发动文革,从五一六通知的字面上看,就是反腐败。 造反派发动起来后揭露了不少腐败,虽有多吃多占,但那时国家已经搞得穷困潦倒,多吃多占也有限,远不能如现在一个赖小民这么大点儿的官就能家藏17亿。和现在的贪官一旦揭露少不了婚外情这一项一样,文革前那些有“当权派”资格的官员也都到了搞婚外情的年龄段了。 所以文革一来,连彭德怀都说:这回好了,得把这股子歪风整一整了。 虽然文革并没有停止在整党内走资本主义当权派的腐败上,而是进一步“恨斗私字一闪念”,把一切领导看着不顺眼的都整了一通;整了两千万人,整死了两百万(172.8万)株连一亿。但究其大方向,仍是反腐败。 反腐败的大方向不会错的,故文革大方向没错。 那整死那么多人怎么说? 那些都是刑事犯罪,和大方向无关。大方向是指政治正确,滥杀无辜是刑事犯罪,也因此是非法的。 大方向正确是非法的? 政治正确与否和非法与否不一定正相关。在大方向正确时,也可能手段非法。比如文革死人。 那怎么办? 好办。在强调文革反腐败的大方向正确时,一件件案件,一条条人命追究刑事责任。惩办凶手,赔偿受害者。 打死了人,你说是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造反有理”的号召,大方向正确。那请你拿出毛主席让你打人,让你打死人的号召文本和手令来。 拿不出来嘛。 拿不出来就是你自行整人,自行打人,自行打死人,你就得领罪伏法。 中共对文革的说法是: “文化大革命是由领导者(指毛泽东)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指林彪集团和四人帮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那就是说,连文革反腐败的大方向也错啦? 要么文革结束后腐败如脱缰野马,大坝决堤,水银泻地般无孔不入呢。原来反腐败都并在文革之内一并否定了。腐败岂能限止?! 文革是毛主席一人发动的,所有人,上至林彪、四人帮、康生、陈伯达、中央文革、王关戚、下至造反派,只要没犯刑律的,一律无罪。他们都是服从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调令和响应号召的。如果他们的揭发腐败有罪,那么先要拿问毛主席的号召之罪。 这里最典型的是四人帮。在1976年9月9日之前,他们都是在执行毛主席的命令,如果有错,都应是毛主席负责,不能让他们背锅。9月9日之后,到10月6日四人帮成擒之间名义上的国家领导人是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华国锋。在这二十来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是办丧事,到成擒之前,并无四人帮自立项目,开展新的运动。他们都是在继续9月9日之前毛主席生前发动的运动。故四人帮没有他们自己出头立项的罪行。 林彪也一样,五一六通知的起草和发动文革,林彪都不曾与闻。他是被毛派周恩来事后去外地请回来当唯一接班人副主席的。他是毛用来震慑中央其他大佬的兵威。为此毛不惜亲自点名让叶群进政治局。这样的强请,搁谁能推辞? 事后查了个底掉,也没有林彪直接下令整某个具体人的手令。反倒是几乎所有被打倒的高级干部都有中央专案组组长周恩来的签名。 林彪是兵家,看人比较透,能看出毛喜欢什么,就专门喂什么。“万岁不离口,语录不离手”:你好这一口,我就专喂你这一口。 很多知识分子骂林彪虚伪。问题是,把你放在那个位置上,你能怎么办? 文革反腐败的大方向正确,整人杀人武斗者都是必须追查的刑事犯罪。林彪、四人帮若无私自立项的具体刑事犯罪,就都无罪,尤其不是反革命罪。 解放林彪、四人帮,追究文革的一切刑事犯罪,继续反腐败,才能正确解读文革。 中国人习惯于只要大方向正确,其他,包括刑事犯罪都是小事一桩。其实不对。刑事犯罪是有法可依的侵犯人权的杀人偿命重罪。大方向的正确与否却是无所谓的。 知道腐败所在者,才有条件揭露腐败。远离官场,根本就不知道腐败在哪儿的群众,如何揭露腐败?他们和反腐败的大方向正确与否一点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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