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马斯学《孙子》攻心为上,待人质“如亲人”Very Gentle
以哈换俘,双方获释人员回家后,对自己在被拘押期间所受到的待遇,评价完全两极。以色列人质都说自己受到善待,巴勒斯坦囚犯无一不说受到虐待。他们都在说谎吗?
《圣经·旧约·箴言》说要善待仇敌,以致叫他们悔改:
“5:21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22因為你這樣做,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赏赐你。”
相信同是亚伯拉罕子孙的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都知道这句箴言。
圣经是启示,旧约中的先知书,全是对犹太人背叛上帝的定罪,以及只要他们悔改,就让他们重归锡安的应许。旧约圣经是犹太人的经典,表明犹太人有极高的自省力。上帝所谴责的,看似是针对当时犯罪的犹太人,要他们悔改,但却是针对普遍的人性,因此具有超越时空的普世价值。
当年北国以色列比南国犹大更多腐败和激进分子
谢谢鹿博置评!您的看法完全正确。兵法实为杀人征服之法。“攻心为上”也就是大忽悠而已。我的说法(不完全是“看法”)是相对而言,只是表明,这次加萨大战,相比之下,以色列极端激进分子的表演不及哈马斯而已。我们看旧约圣经,就知道当年北国以色列比南国犹大更多激进分子,公元前722年被灭后,南国犹大仍不悔改,也于公元前586年被巴比伦灭国。以色列复国以来极端激进分子的所作所为,早就在圣经中被上帝藉众先知之口谴责、定罪、宣判了。——这不是“痴人说梦”,也不是复述神话。
说哈马斯“善待”人质,我也不敢苟同。
即使哈马斯再怎么善待那位美国四岁女孩,也无法赎回她双亲被杀的罪孽!
人质在哈马斯手上只是筹码,不是生命!如果哈马斯尊重生命,他们就不会抓无辜的人当人质了!之所以“善待”,是因为他们可以利用人质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有一点个人看法,愿与博主分享。
“以哈换俘”说法不妥,正确的说法是哈以是人质换囚犯。
哈马斯抓的是人质,这些人都是无辜的,无犯罪行为,也不是战场上的俘虏,称他们为俘是不公平的;
以色列释放的是真正的囚犯!以色列镜内生活着上百万巴勒斯坦人,近万人是罪犯都正常,包括妇女儿童!
有一个佐证是网上曾有一篇报导,记不清是说在瑞典还是荷兰,三分之二的巴勒斯坦成人难民犯过罪,儿童犯罪率近半。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