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維“新聞”又有一篇譴責《紐約時報》的東西,看了一眼,“新聞”的作者對《紐約時報》把新疆“恐怖襲擊”打了引號憤憤不平。
下面是前些天昆明事件時寫的東西。把“新華網”換成“萬維”,可以算作對上述“新聞”的批判。
在“新華網”看到一篇署名為“溫憲”的評論,裡面抱怨:“一些西方媒體在報道中不願使用‘恐怖分子’一詞,……美聯社在相關報道中加上‘官方所稱的恐怖分子’這一前綴”。
看來,溫同學應該多看看“西方媒體”關於類似情況的報道。俺隨手搜了CNN的兩篇報道。在報道西班牙巴斯克分離主義組織“埃塔”搞的爆炸事件之時,同樣加
了“歐盟和美國官方把‘埃塔’列為恐怖組織”這一前綴;而2012年1月19日北愛爾蘭爆炸事件,CNN有一句帶引號的“肯定是共和軍恐怖分子”,特別注
明是一名親英國組織領導人說的。CNN等新聞機構不會把某個組織定義為“恐怖組織”,只是以報道形式出現。昆明案也一樣,報道稱:“新華網把作案者歸為
‘恐怖分子’”。
在案情搞清之前,真正的新聞報道不會給行兇者下標籤。例如,廈門汽車爆炸殺了四十多人,最後查明兇手陳水總是刑事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