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人性正義? 人性正義的內涵是: 一、愛、慈悲、憐憫。 二、自由(言論自由、遷徙自由、信仰自由)。 三、平等(信仰平等、宗教平等、種族平等、男女平等、機會平等)。 四、尊重。 五、權利、責任、擔當。 解 釋: 1、人類任何一個體生命、種族都是人類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員。每一個人的人格尊嚴即人的位格是一樣的,沒有任何高低之別。人,首先是作為人類社會的一員而存在,這是人的最本質存在。在這個前提下,個體才是從屬於哪種信仰(含宗教)的信徒;才是哪個國家的公民;哪個民族的一員;歸屬於哪種職業身份與文化身份的個體。對任何個體生命的侮辱、踐踏都是對人類整體位格的侮辱與踐踏。 2、人人有追求生存、自由、平等、獲得尊嚴和幸福生活的權利;人人有追求理想、實現自我價值的權利。人人都擁有不可褫奪的私有財產權。每一個人必須有尊嚴地活著;每一個人無論男女老少、 種族 、信仰、 財富、 社會地位如何不同,都必須被平等且有尊嚴的善待;每一個人都有維護作為人的位格而抗爭的權利;弱勢群體必需得到人道尊嚴的善待。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威脅、傷害他人的自由、尊嚴和權利。個人的自由和權利是以他人的自由和權利為邊界的。 3、對正義的伸張。包括對反人類反人性反文明言行的批判懲罰。 4、人是文明的目的,不是達到任何其他目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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