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現代文明社會按必要條件與重要性排序– 1,制度是第一必要條件。 只要是實行「法大於王」的憲政民主法治制度,真正實行民主選舉制度(直選或代議制),那麼,無論什麼文化、信仰、種族、地理背景的國家,都有可能成為現代文明體國家。 上述是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 2,價值觀和思維方式是第二必要條件。公民權利神聖(思想言論出版結社信仰遊行示威遷徙的自由權)、公民與法人財產神聖、憲法神聖、所有公民位格平等神聖。尊重不同性別種族文化(多元文化);尊重事實邏輯常識科學;尊重人性正義與文明正義法則。 上述是必要條件。1+2構成充分條件。 3,文化傳統、習俗、傳統思維模式是輔助條件,屬於非必要條件。 4,種族、宗教信仰、氣候地理是輔助條件,屬於非必要條件。 1+2構成充分條件。也就是說只要符合這兩條件,所有國家地區都可以建立完全的現代文明體國家(社會)。日本、台灣、新加坡、韓國就是成功的現代文明體的典範。 1+2+3+4充分條件+輔助條件,典型現代文明體國家:美國、加拿大、英國、歐盟、澳大利亞、新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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