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宗教信仰如何可能 多神崇拜是人類文明的常態,一神信仰是人類文明的非常態。從蘇美爾—阿卡德—巴比倫文明、古埃及文明、古希臘文明、到古印度文明、古中華文明、古波斯文明、印加文明、日本文明,全部都是多神崇拜,亦即泛神崇拜,毫無例外。猶太教—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伊斯蘭教是人類文明的異數,而不是常數。多神崇拜的社會比較寬容、包涵,更能尊重彼此的不同(包括文化、習俗、傳統)。他們的社會已經習慣於「他者」(不同信仰)的存在。如印度、中國、東南亞佛教文化社會,也更容易接納外來的宗教信仰。一神教則容易走向唯我獨尊、排外、極端——人類數千年文明史也證實這一點。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不僅彼此之間,其內部也是派系林立,數千年來他們的族群地理邊界、信仰文化邊界都是帶血的,直至今日依然沒有多少改變。只有基督教文明本身的邊界自二戰以後歸於平靜——這與其說是基督教的勝利(教義經過現代詮釋),毋寧說是現代文明核心價值的勝利——自由、平等、尊重的普世價值深入人心的結果。職是之故,多元宗教信仰的平等尊重只有建立在現代文明普世價值基礎上才是可能的,人類才有可能分享和諧和平包容共存發展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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