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暢:從林奇案主犯被處死刑看加中司法差別 上海蓄意投毒殺害林奇案主犯許垚 5月21號天被執行死刑。許垚原來是“三體宇宙(上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CEO,因為與老闆林奇之間的權力和管理矛盾,長期策劃投毒,最終導致林奇於2020年去世。法院後來以故意殺人罪、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他死刑。這個消息在五月二十二到26號才陸續被公開報道。這一嚴重的投毒案其實並不是唯一的一件!遭早於此案發生前,2013年。林森浩當時是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他向室友黃洋投放了劇毒化學物質,後來黃洋不幸去世。案件當年在中國社會引起了極大震動,因為兩人都是名校高材生。投毒案的主犯林在2015年十二月被執行死刑。 除了這兩件投毒案也讓我想起清華朱令鉈中毒案,事情發生在1994年到1995年的清華大學受害者朱林是清華大學才華出眾的女才子,九七年年底她出現一些非常奇怪的病症腹痛噁心頭髮大量脫落後來甚至神經系統受損導致昏迷醫院一直查不出原因最後在外國醫生的判斷下肯定是中毒。導致他青春年華被毀行動困難視力受損智力和語言能力都完全喪失,豬頭本人也在2023年死亡。 2024年湘潭大學研究生投毒案一名研究生突然中毒器官衰竭而死警方調查春一個叫周麗綸的同事有中堂嫌疑法院一判一審判處他死刑。 這些喪盡天良的罪犯,應該說都是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從小就高唱千萬個雷鋒在成長的革命事業接班人。然而我們的教育系統並沒有把他們洗腦、讓他們徹底脫胎換骨、改變內心邪惡的魔鬼本質。 薄熙來曾經大力鼓吹唱紅歌,結果唱出了千萬隻蒼蠅和老虎!根據世界特色組織和一些大學研究機構,他們認為中國仍然是世界上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 其中很多都是罪大惡極十惡不赦的刑事犯。所有這些引起國際上一個關注的問題為什麼已經是世界第二強的中國犯罪的蒼蠅打不完,打了一批又一批,而且有些犯下嚴重罪行的竟是具有高學歷的人士其中究竟原因何在? 這是一個很沉重的問題。我在加拿大生活多年,對加拿大的治安犯罪和法律有所了解。 加拿大和很多西方國家一樣,已經廢除了死刑,主要的原因還是社會比較安定,犯罪率比較低。是國際上承認的低犯罪率、社會治安相對安全的國家: 兇殺案(homicide)比例長期不高; 槍支暴力遠低於美國; 社會整體暴力程度較低; 法治和警察體系相對穩定。
例如,加拿大近年的兇殺率大約在每10萬人1.8—2人左右,根據官方統計 從1976年廢除死刑至今五十年當中因凶殺而真正被定罪的人數只有3000人(中國一年就兩千多)。 加拿大最嚴重的處罰不是死刑,而是終身監禁。 但是加拿大的“終身監禁”,還不意味着關押至死。不少一級謀殺犯雖然被判終身監禁,但25年後就可申請假釋。加拿大法律強調的是:即使是嚴重罪犯,也應該讓他有重回社會的機會。這樣犯人服刑期間,鼓勵學習技術;讀書深造,(甚至上網上大學)。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還人道的允許犯人定期與家屬會面。對表現好的服刑犯,甚至還允許“家庭團聚”。每年監獄允許夫妻共同生活幾天,住在監獄環境良好的特殊”監獄”單間!而且竟有這樣的報道,男人獄中服刑,妻子在醫院產子。這也算是奇葩了!加拿大的這種人道,仁至義盡!確實也是讓人感嘆 西方社會認為,一個人犯罪後,被剝奪的是自由,但不是完全失去作為人的權利。維持家庭關係、接受教育,處助於減少未來重新犯罪。我覺得這是西方的法律制度的可取之處。 近年來,西方社會開始反思。尤其美國近幾年, violent crime(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非法移民失控等問題加劇之後,社會要求“恢復強硬執法”的聲音越來越大。我相信在川普接下來的兩年當中,為了改善社會治安嚴厲打擊犯罪有的州可能會恢復死刑. 中國民間有一句語句俗話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中國每年執行這麼多的死刑犯,但是新生的蒼蠅每年還是有那麼多!關鍵何在?這個問題是不是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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