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之前,中國就實行了戶籍制度。但以前的戶籍制度只具有限制人口流動和連坐的功能。而清朝的八旗制度與以前的戶籍制度有所不同,主要是與特權和待遇掛鈎,而且可以世襲。清朝的臣民,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旗人,享有特權,更高的物質待遇和更暢通的晉升渠道。旗人主要是滿族,一般而言,滿人都是旗人。但旗人中也有漢人和蒙古人。與其說旗人是以民族為依據,還不如說是以軍功為依據。在清朝打敗明朝的過程中,加入了清軍就可能成為旗人。就如在中共打敗國民黨的的過程中,不管什麼民族,加入了中共就可以當上幹部和城市居民。區別只是中共的主體是漢人,旗人的主體是滿人。 另一類叫民人,就是除旗人之外的其它臣民。民人就不享有旗人所擁有的特權等。民人也是世襲,民人的後代也是民人。清朝早期還禁止旗人和民人通婚,但後來就發現,根本不用禁止。因為旗人與民人通婚,子女就被認定為民人。沒有旗人願意子女喪失特權。 中共建政後實施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與其說來自於蘇聯,不如說來自於中國傳統。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兼具有明朝的戶籍與清朝八旗制度的功能。不僅有限制人口流動的作用,而且具有特權和物質待遇、上升渠道上的區分。城市居民,更嚴謹的說法是非農業人口,享有更多的特權,在受教育和招工招兵等方面受到優待,而農村居民(農業人口)受到限制甚至沒有機會,只能一輩子當農民。在物質待遇上,城市居民享有更高的食物定額供應,等等。這是極大的不平等和不公平,與中共所宣揚的“社會主義平等”完全背道而馳。但中共詭辯說,目前還處於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進入共產主義社會後就都平等了。現在還有誰相信,那真是愚不可及無可救藥了。

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都是世襲的。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通婚,子女的身份隨母親。母親是城市戶口,子女就是城市戶口,母親是農村戶口,子女就是城市戶口。中共這個政策很狡猾,主導思想是不願意城鄉通婚,但又沒有明令禁止。但實際上,城市女性基本不願意與農村男姓結婚。而不少城市男性還是願意與農村女性結婚的,圖相貌是主要因素。但子女會喪失城市戶口,就成了阻礙。實際上,這比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還惡劣。種族隔離是以種族不同為依據,而中共的城鄉隔離制度,是以身份為依據。同一種族,因為身份的不同,而待遇不同和相互隔離。 當然,農村戶口也有極少的機率可以通過參軍,定向招工,上學,依親等途徑轉成城市戶口。一定級別的幹部的妻子,可以由農村戶口轉為城市戶口,這種情況非常少,大多是軍屬。這些機會的主要作用是讓農民有個盼頭,好讓他們忍受這樣普遍大面積的不公平。 在毛時代,農村二元戶口的嚴格區分非常嚴格,極大地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和國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毛去世後,為了搞活經濟,才放鬆了控制,在人口流動、升學和就業上,農村居民才有更多的機會。但農村居民在很多方面與城市居民仍然有很大差距。2014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才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表述,在戶口薄上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但實際上的差別仍然存在。 中國文化就是專制文化。統治者只要有那個手段,就會千方百計地控制人民,以維護和鞏固專制統治。過去的皇權專制,只是沒有中共現在的手段,才不得不容許土地的自由流轉和人口流動。但土地的最終所有權歸屬於皇帝及官府,臣民對土地的占有缺乏根本保障。總的趨勢是,朝廷或中央政權隨着控制手段的加強,這得益於外部技術輸入,被動地或主動的,對土地和人口的控制越來越嚴。只是為了促進經濟,才不得不暫時放鬆控制。而只要積蓄了足夠的資本,就又會原形畢露,加強社會控制。 正是因為中國缺乏對土地及私有財產的根本保障,中國才沒有產生奴隸經濟,以奴隸從事大規模的生產。因為原則上說,所有臣民都是皇帝的奴隸,私人擁有奴隸沒有制度保障。投資購買蓄養男性青壯勞動力,如果遇到官府征勞役和徵兵,就打水漂了。而蓄養僕人從事家庭服務沒有這個風險。男僕一般都比較文弱。其實,奴隸制分為皇奴制、私奴制和公奴制。西方早期是私奴制。文明社會有兩個基本構件,一是私有財產制度,二是人不能作為他人的財產。西方早期具備第一條;廢除奴隸制後才兩者具備。中國從古至今,二條皆不具備。只是界線變得比較模糊了,但本質上不具備這兩條。 如果國民黨打贏了,統一了中國,不能說一定不會採用中共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國民黨在台灣的發展演變不能說明它在大陸的統治也會如台灣一樣。台灣與大陸的地緣因素、人口構成、體量規模都相差太遠。但也有可能不採取農村和城市隔離的戶口政策。因為國民黨的組織控制力沒有共產黨強,不一定能將政權組織下沉到鄉村。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