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于新泽西州的中国留学生翟田田本可和其他中国学生那样毕业拿学位找工作办身份居留等, 可他的恐怖威胁罪((Terroristic Threats)让他被学校开除,被警方逮捕,锒铛入狱. 一夜间,翟田田从一个普通中国留学生变成了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恐怖威胁”犯罪嫌疑人, 被美检调机关起诉.并于近日带着手铐脚镣被美国土安全部押送回国. 这个结果让很多华人包括他自己都感到很屈辱.
大家都知翟田田被捕主要是与他的教授意见不合, 发生口角,教授认为翟田田在与其争吵时讲了一些有关威胁性的话语.之后据说翟田田給学校打电话扬言要烧掉学校大楼. 此前翟田田还接受过电视采访要起诉校方歧视. 另外,翟田田还面临了一项性搔扰起诉;是由一美白人女子向警方报案,指控翟田田对其追求不成性搔扰.
实际上翟田田可以有更好的结局.翟的律师也说了, 经过和新泽西检方讨价还价, 检方已同意将其”恐怖威胁”重罪降至”行为不检”的轻罪,再降到最后”小型行为不当”(Petit Disorderly Conduct). 這个罪名很轻,不须负任何刑事责任,没案底, 就像闯红灯一样。如果翟田田接受不检点人士(Disorderly Person)和行为不检(Disorderly Conduct)的轻罪罪名,接受三个月监禁,就可立即結案。翟田田此前坐牢刚好三個月,一旦认罪,就不需再坐牢了.他不禁不再有恐怖威胁罪名, 也可立即被释放. 那么他也可再找个学校继续读书完成学业, 隐姓埋名过他自己的日子,就像从前一样.
在美国如重罪(Felony)一般要服几年或更长时间的牢狱. 如不是公民,还要被递解出境.一个轻罪(Misdemeanor)并不可怕,任何人都有可能发生.有两个轻罪, 如不是公民,才有可能被递解出境. 在美大约10%的华人都有一个轻罪.华人中最常见的就是家庭暴力罪(Domestic Violence).如夫妻打架,常常老婆报警,老公被抓;或父母打孩子等.也有小偷小摸罪(Petit Theft).只要认罪受罚(坐监或罚款),再过一段察看期(Probation), 最后再做个案底清除(Clearance), 就基本没什么问题了. 不但这些轻罪的人能拿绿卡, 而且到时一样可成为美国公民.一旦变成公民, 一般就不会被递解出境了.
众所周知,美国是法律法制国家. 宪法保护言论自由, 但言论自由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虽肢体不接触, 但用词激烈, 并带有威胁性言语动作等, 造成对方合理的恐慌害怕,就可做为Assault/Battery被起诉. 就算翟田田拒不承认他说要放火烧学校, 但他对教授的态度用词或动作等也可购成犯罪Assault, 也是可被起诉的. 所以他应该不太可能百分百无轻罪. 但翟田田认为,如让他承认”小型行为不当”(Petit Disorderly Conduct)这样轻的罪名,就不应关他几個月,他觉得不公平,他自己应是百分百无罪。这只能说明他不了解美国,得寸进尺,患得患失,贪得无厌, 不识事务, 百分百法盲无知.
翟田田此次是自动离境,他还要被通知回美国开庭受审.他要坚持百分之百的清白,逼得检方也无路可退,只好再以从前的” 恐怖威胁”起诉他,一但定罪, 有可能面临几年刑期,而且必须要服满刑才能离美。 由于他拒不接受承认自己”小型行为不当”轻罪罪名,当然做为”恐怖威胁”嫌疑犯,他的自动离境回国也只能不得不带上手铐脚镣, 搞得像革命烈士带手铐脚镣大义凛然英勇就义式的,更何况他也不是为了人民和祖国的利益,他是为了他自己!
人怕出名猪怕壮, 翟田田现也是全世界华人中家喻户晓的人物了, 但这种成名毫无光彩可言.国内不少网民正追查他父亲是何许人也? 为何这般有钱? 能让翟田田到美读大学,研究生,并让他这样在美折腾打官司? 据说翟田田之前曾询问过他父亲认不认罪或认不认错. 翟父对儿子说:”中国有句老话,就是宁可站着死,不能跪着生.” 更可笑的是翟父还给他讲《在烈火中永生》。莫非翟父还以为他那宝贝儿子,一个不省油的灯,是个民族英雄? 正在为中华民族受苦受难? 就算最后翟家花大笔钱能打贏翟田田目前面临的” 恐怖威胁”官司,但要想做为原告人,再去起诉新泽西检方、警方和学校,并要其赔偿损失,真是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