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恶好像在最近一段时间里集中爆发了。在全球华人持续关注朱令案的同时,美国人都在谈论俄州禁锢案。阿里尔卡斯楚把3个女孩绑架强奸囚禁在家10年,我甚至不敢多看有关的细节的报道,真是太恐怖太令人发指了,之前刚发生了波士顿爆炸案,恐怖分子无端攻击贫民百姓,3死一百七十多人受伤。 只想说一点,如果这两个案子的凶嫌不杀,天理难容。 这就涉及到了一个敏感的死刑问题。 因为赖昌星大家都知道加拿大没死刑。好像欧洲大部分国家都没有死刑了。美国有些州废除了死刑但大部分州都还保留,包括思想前卫的加州。好在俄亥俄州有死刑,卡斯楚有望得到应有的惩罚。 加州每每有人推行废除死刑,其中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死刑犯的误判。我觉得这只能说明在定罪的时候应该更谨慎而不能成为完全不要死刑的理由。从波士顿爆炸案到俄州禁锢案,两案的共同之处恰恰是铁证如山,根本就没有误判冤案的可能。对这两案,还有什么理由不能有死刑吗? 如果卡斯楚这样的恶魔不处以极刑,你想过受害人的感受了吗?那就等于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另外你以为罪犯在美国的监狱里是受惩罚吗,那我来告诉你他们在监狱里都做些什么: 每日三餐不愁吃喝(世界上有很多人吃不饱) 每天锻炼身体,有不错的健身器材 每天能看电视节目,重要体育比赛都拉不下 每天能洗热水澡 不能被虐待(如果有,人权组织会替他做主) 能和女狱警做爱(你应该知道前一段死刑犯致女狱警怀孕的报道) 有机会越狱(不是只有在电影里才能发生) 成为明星有众多美国少女争相求爱(见美国少女网上向波士顿爆炸案嫌疑人示爱的报道) 。。。 还有所有这些都是在花着纳税人辛苦挣的钱。 所以我说主张废除死刑的,是傻呀,还是真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