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救生員,他英勇的救起了七個落水者,然後他洋洋得意,一天酒後殺了三個人,他為自己辯護說:我救了七人,只殺了三個人,還有四個指標,因此我算無罪。或者說叫七分功,三分過。
各位是否認同他的辯護?
這位救生員他忽略了一點,作為救生員,救人是他的本職,而殺人是地道的犯罪。
沒有建國後的一系列滔天罪孽,沒有對自己醜事的掩蓋,沒有七功三過論出台,在言論壓制的情況怎麼會突然有袁世凱、慈禧、李鴻章的翻案?
空穴來風,必定有因。
我的前文中說過不同的歷史年代有不同的道德標準。
遠古時期,殺死一個人並將其吃掉是種當時的普遍愚昧行為,不叫犯罪。
但近代,你殺死一個人吃掉是殺人罪。
中古時代,是家天下,天下與臣民都是皇帝的。
皇帝殺人不叫罪,賜死,皇帝割讓國土財產是賣自己的土地,不叫賣國。
但是引誘、推動皇帝賣國的叫殲臣、賣國賊。
就好比現代,一個人不成氣敗家是敗自己的家,但引誘他敗家叫犯罪。
後來到了近代,隨着西方思想啟蒙,權為民所賦,國家為全民所有,掌權者必須首要為國家負責。
在這個時代,霸着權力不放,為自己的權力私利考慮出賣國家利益不管是皇帝、總統、首領或是大臣都叫賣國賊。
中國的時代稍落後於世界,是從什麼時候全面開始反思"家天下"思想?
是從慈禧開始,因此慈禧、李鴻章、袁世凱是賣國賊。
把袁世凱、段祺瑞、曹錕、張作霖、吳佩孚全部丟到中古時期去,他們都是梟雄人物,很多還是英豪。
但是把他們放在近代,為什麼當時這多人痛恨軍閥,很多英雄在近代立志打倒軍閥?
你在古代,把一隻軍隊變成自己的私軍,割據一方,審時度勢,保存實力是封建愚昧時代的一種正常行為。
而在近代,很多人認可國家概念後,當國家而臨生死存亡之時,一眾軍閥擁軍霸據一方,勇於內鬥,面對外國侵略者卻百般保存實力,只敢以空洞的言論和姿態愛國時,就叫賣國行為。
段祺瑞、曹錕、吳佩孚他們在身居高位、手掌兵權時是怎麼樣用實際行動愛國的?
北洋軍隊號稱當時中國最精銳的部隊,最多時擁兵數十萬,但是用放大鏡來看北洋軍隊,僅僅找到一個徐樹錚在外蒙古獨立時帶領一萬多人打了一下,但失敗後就從此放棄。
而在內戰中,北洋軍隊動輒出動幾十萬爭權奪利。
段祺瑞、曹錕、吳佩孚在他們失去兵權時,是表現得無比愛國,堅貞不屈。
一位手握重兵的將軍,當他在位時害怕兵權受損而出賣國家利益來換取自己的位子。
當他失去兵權,身為平民無所顧忌時,再愛國有個屁用?
段祺瑞、曹錕、吳佩孚在擁有兵權,身居高位時。
面對外國強權,時時擔心手中兵權受損,對外最多只敢以姿態強硬一下,手中的軍隊生怕與外國交戰受到損失,賣國喪權是當時民國的自由輿論給他們的統一稱呼,可不是後來才強行評定的。
當段祺瑞、曹錕、吳佩孚失去兵權時,沒有了害怕兵權受損大權旁落的顧忌,再對日本強硬,有用嗎?
不要忘記了袁世凱、段祺瑞、曹錕、張作霖、吳佩孚他們做為歷史人物,首先是作為執掌全國兵權的大將而記載的。如果他們沒帶過兵,一個普通文臣,會有如此之多的記述嗎?
我不光主張慈禧、李鴻章、袁世凱是賣國賊,而且韓復榘也是位標準的賣國賊,手掌十幾萬兵力,日本人打過來就跑,一心保存實力。
這些軍閥只知道研究中國古代封建愚昧史,不知道現在已經不是中古時期家天下的時代了。
如果當時蔣介石沒有果斷的槍斃韓復榘,就不會有台兒莊戰役中諸多雜牌軍閥的拼死奮戰,就不會有台兒莊戰役的勝利。
在一個輿論受限的環境,會有言論給袁世凱翻案。
正如我前面所說的空穴來風,必定有因。
認可了慈禧、李鴻章、袁世凱,便認可了封建愚昧思想的七分功三分過思想。
從此以後,會有N多的X國領袖退位時高興的說:我有八分功二分過,我有九分功一分過,大家都要好於七分功三分過。
但一個數億人的大國,領袖的一分過會給國家造成多大的損害?
奧巴馬退位時說我給美國作了貢獻,因此我可以交換利益,大肆公開的貪污,利益交換,建立一個奧巴馬權利家族,然後再退位,你問美國人答應不?
不同的歷史時代有不同的道德標準,這是觀閱歷史必須具備的一個基本要素。
脫離了這個要素,再去看歷史就會陷入封建歷史的愚昧中。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拿古代的罪惡來替現在的罪惡來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