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了龔德柏的《縣太爺》,突然頓悟,積蓄在心中的諸多疑問豁然開釋。《縣太爺》是從百姓的視角觀察清朝基層官吏制度的,它記述了知縣的財源,知縣的任免,知縣的工作,縣民對知縣獎懲。最令我震驚的是“縣民對知縣獎懲”。 在清朝民可告官,知縣看到縣民居然會吃老酸,制度使然呀。藩 台是知縣的上級,但藩台與知縣居然沒有利益瓜葛,藩台居然是站在縣民與知縣當中做裁判,是什麼機制使藩台不偏不倚?山人看了《縣太爺》後醒悟到,是因為清 政府至上而下沒有一個偉大的行政目標,對下官的唯一考核指標是“沒有民怨”!這就是政府無為而治的精髓所在吧。政府之有所作為必然會引起與百姓的利益沖 突,各級官員在執行上峰旨意時必然會形成利益鏈,官官相護。民怨越積越深。 初到北美大陸,心中空蕩蕩的,被指令慣了,耳目中缺少了政府 的號召就像失了魂落了魄。現在環顧四周,其實只有少數幾個國家是由政府領導人民去實現偉大目標的:納粹德國,蘇聯,日本,朝鮮。它們確實“偉大”過,但他 們的偉大是否符合其人民的福祉?談到中國歷史往往要提起“秦漢”和“隋唐”。秦朝和隋朝都是“有為政府”,而漢朝和唐朝都是“無為政府”,沒有短命的“有 為政府”哪來“漢唐盛世”? 不過話得說回來,秦朝耗費國力勞民傷財建成的“鄭國渠”灌溉了漢朝的農田,隋朝耗費國力勞民傷財建成的“京杭運河”發展了唐朝的工商。而天朝把人民的血汗投進了美國國債,天朝的神五神六在天上亂飛,不知能給後朝下什麼? 政府無為百姓安樂,政府應該是為人民服務的,而不要強迫人民為其“政績”服務,最後搞得官逼民反。 昨天找到一個佐證:http://t.yicai.com/t/124330/?pid=775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