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是相對的,不平等才是絕對的,我們人類追求“平等”,但是,不能夠“貪婪”!攀比與嫉妒都是人性貪婪的表現。每一個人對於社會貢獻不同,能力有大有小,當各盡所能,量力而行, 能者多勞,勞者多得!都應該經歷市場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檢驗。貢獻大應該受到“尊重”和應該的“回報與獎勵”。這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大自然永遠存在主與仆,陰與陽,上與下,尊卑貴賤的相生相剋,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的關係。這種關係在市場需要的“變化”中而形成相對的“勢”,“形”和“力”,他們自由的“調整”,“交換”與“變化”,所以而沒有“永恆的勢”,“永恆的形態”和“永恆的力量”,只有永恆變化的“勢”和永恆變化的“形”和永恆變化的“力”。天地萬物任何“勢”,“形”或者“力”的存在總是“不斷”變化之中。 所以,任何“平等”,“平衡”都是“瞬間”的,“及時”的。而且人類追求那一種絕對的“平等”,“平衡”事實上都是一種妄想,一種虛幻,一種貪婪。而為了追求這種“平等”而,把大自然存在的需與被需,要與被要,主與仆,陰與陽,上與下,尊卑貴賤的關係,割裂成為“壓迫與被壓迫者”,“剝削與被剝削者”關係的概念?施以“政治”,都是極端錯誤的。 我們人類應該追求的是:需要與被需要,主與仆,陰與陽,上與下,尊與卑,貴與賤動態關係的市場開放的自由性,公平性,公正性,公開透明性!而不是“平等”與“平衡”的“永恆性”!!!只要是在保障任何需與被需,要與被要,主與仆,陰與陽,上與下,尊與卑,貴與賤比較的市場機制,是自由開放的,秩序的和在一視同仁法律保障下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性得以“有效實施”。在所有的需與被需,要與被要,主與仆,陰與陽,上與下,尊與卑,貴與賤關係中,沒有存在“逼迫”,“強暴”,“強取豪奪”,“欺詐”,“敲詐”,“欺騙”,“壟斷”,“偷盜”等等與市場自由開放,自主選擇,公平公開公正性相“違背”的原則。都應該是“允許”存在的,是“合理”的。 所以,人類歷史上曾經出現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和今天,現代文明中更加完善,開放,公平自由的市場經濟社會,都是歷史的產物,原則上整體而言講都是“合理”的,在逐步的“進步與完善”中。雖然,事實上存在諸多的“逼迫”,“強暴”,“強取豪奪”,“欺詐”,“敲詐”,“欺騙”,“壟斷”,“偷盜”。。等等現象,但是,都是“人性墮落”的問題,道德的問題,個體敗壞的 “產物”,因人而異。而不是絕對的制度的問題,歷史整體的問題,人類的問題。 任何在自由開放的,秩序的和在一視同仁法律保障下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性得以“有效實施”“確定”的主與仆,陰與陽,上與下,尊與卑,貴與賤關係與“權柄”。這種“自然”賦予的“權柄”嚴格的講,都是造物主,上帝賦予的, 羅馬書 - 第 13 章 第 1 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當然,通過非道德手段,非自然法則的“逼迫”,“強暴”,“強取豪奪”,“欺詐”,“敲詐”,“欺騙”,“壟斷”,“偷盜”,除外!!)路加福音 - 第 1 章 第 52 節:造物主上帝,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只有造物主可以改變一切被創造物“生命”的“地位”與權柄,上下級關係。 同理,凡是一切通過“非市場”手段,“非道德”手段,挑戰這種自然的,上帝賦予的權柄,都是“叛逆者”。也就是說企圖通過“逼迫”,“強暴”,“強取豪奪”,“欺詐”,“敲詐與恐駭”,“欺騙”,“壟斷”,“偷盜”,戰爭手段改變主與仆,陰與陽,上與下,尊與卑,貴與賤關係的都是“叛逆者”行為!這種行為包括:革命,暴力,政治運動的“非市場”手段。
因此擴展人的視野和格局,思維層次,理解和思考能力,而不是擴張“勢力”。任何人的勢力都是虛幻的,短暫的,自我理解的!而一個人的思考能力,理解能力是內在的,是智慧的。
我們人類,人與人之間之所以充滿差異,矛盾和衝突?最根本的在於彼此之間不同立場,視角,生命維度不同的參考系下,產生的彼此不理解,不可調和的認知!這些必須要基礎於客觀,理性的思考,思辨,基礎於共同的常識與邏輯學的學習,提升自己的認知能力。擴展我們每一個人的視野格局,思維層次和思考能力,而不是擴張我們在“勢力”。根本在於社會整體的思考,邏輯推理能力,理解能力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