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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僑報3月21日的僑報周末欄目里,整版都是談我們關心的問題。
《出國了 ,還能領中國養老金嗎? 老華僑的兩難境地 》
提到目前,回國養老尚無統一政策。 所以,制定針對我們的統一政策 就是問題的關鍵。
提到 “各地正探索地方性政策” ,廣東 ,上海人社局出台相關政策。華僑華人可以一次性繳清養老費用 (常常為15年),憑此享受中國的養老金權益。
這種說法含混不清,何為一次性繳清養老費用 (常常為15年)?我們這些人都有至少15年以上的工齡,有的人多達30幾年。還需繳費嗎?
而國內統一交費的事是在1997年以後的事,那時,我們絕大多是人都已在國外了。
2013年,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二會期間表示,歡迎海外華人華僑歸國養老。這是官員對此問題唯一一次公開表態。但又是一次公開的空話,沒有了下文。
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諸福靈說,但只要在離開中國前進行繳費並連續,就能保證...。又是一句空話。
據我所知,2000年後出國的人 (70後,80後),大多已經做好了準備,即使自己不在國內,也有單位,或公司掛名,在自己朋友辦的公司里掛個名,那不跟在沙家浜,藏個把新四軍一樣容易嗎?他們也在繳費。這種現象是不是一種 “腐敗”?他們做的 “合情合理”,合乎一切手續,而用繳費一說,來衡量80-90年出國的人,這合情合理嗎?
所以,解決我們的問題要跳出目前的一切政策法規,要有新思維。否則轉來轉去,就是說你不合法?什麼法?法是人制定的。我們是一個 “特殊” 的群體。目前的地方政策,沒有一個有突破性的。
鹿強已經把我們的呼聲帶到了二會上,並建議參照美國的養老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付教授魯全總在提不同意見 (一個今天的副教授,猜他的年齡 在40-50之間,有的年輕人20-30歲之間就能當教授)。他不認同參照美國的辦法,提到國家的理性問題。這是明說了,解決我們的問題不符合國家的理性,大家沒有看出來嗎?
這種人目前是解決我們問題,制定統一政策的最大阻礙者。因為部一級制定政策的人,要參考他們的意見。他沒有提出新的建議和政策,也不可能提出來。我在國內和這種人打交道時,人家說,我們的智慧不夠,也許下一代表比我們聰明。他用鄧回答釣魚島問題的策略來回答我,就是在堅持老的沒有政策的政策。
大家想想,我們那麼多建議,那麼多提案遞交到二會,最後都放到了這些人的辦公桌上,我們還有希望嗎?
所以,我們應該檢討目前的做法。我們實在是太理性了,太書生氣了。三個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我們努力在表明我們不是政治組織,沒有政治訴求,不是“法輪功”, 不是 “民運” ,沒有政治危害。那麼國內那些官僚就會認為,不急,先放放在說。下一代比我們聰明。
因此,希望四協會的會長考慮,起草統一的訴求書,從民間,從世界各地的中國領事館遞交。形成一種輿論的浪潮。並在當地的中文媒體上刊登。若能有當地主流媒體的報道,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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