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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熊的博客  
一次從泳池中出來身上冒着熱氣水從身上淌下來同學戲稱看像不像從水中上來只白熊?由此得名!  
網絡日誌正文
立此存照 為了將來的記憶 2015-04-15 14:36:53
          
今年年初參加北美退休聯合會以來,是我的生活中最有意義的一段時間。期間,我與許許多多以前不曾謀面,但有着共同訴求的朋友在網上就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

我們不可能完全一致,爭論是必然的。誤會誤解是經常的。別看都已不在年輕,爭論時,面對電腦屏幕,也是臉紅脖子粗,在千里之外的對手,也不示弱。可以想見,都恨不得一拳打向電腦屏幕,他 (她)為什麼這麼想呢?可以肯定,誰也捨不得打向自己的電腦呀。

爭論讓人的思維活躍,不時閃出火花來。爭論教你年輕,忘記你的年齡。來到這裡,我充滿了激情,就像跑在馬拉松的征程中。

有時,爭論造成誤會,沒有關係,馬上道歉,取得諒解。我似乎看到了屏幕後面的老頑童笑了。

我是基督徒,信奉 《含怒不可到日落》 。不一致是正常的,完全一致才不可想象。

我們都到了最該  “ 幽默的時候” 了 。 誰要是經常生氣,是不是該想想自己的心胸,氣度是大,還是小?

爭論將繼續下去,因為生活在繼續.....,你看完了,要是不笑,就是白看了。





李XX  先生,

你不依法維權,那是你的事。

是我要讓她走嗎?你不要扣大帽子。你看一下王的e-mail再說這些話。請你不要和我漫無邊界的胡扯。什麼你的法,我的法。誰在破壞聯合!

吳  X X

 

吳  X X 先生,

 我不想讓那麼多人看我們在爭論,故只回給你。

你說  “   以法維權
”  。很好。在中國,誰來執法? 是你嗎?是聯合會的人嗎?

沒有權利,如何維權?你說多了,人家就煩了。這麼多年,我多次回國,接待我的社保局的幹部的傲慢,人家斜着眼看你的那股子勁,讓我深深地
感到多麼的無奈。這個時候,我才覺得法律在中國,和黨的指示相比是多麼的蒼白無力呀。目前,中國只是在法制方面有點進步,還不是一個法制國家。依照北美印象想象中國,脫離實際


 你說你依據的法,不給你撐腰,不給你使力,你口口聲聲依法,依法,依法你能做什麼?

希望中國政府以法解決我們這一特殊人群.... ,就只能留在希望里了。

認識到這個國情,就該明白什麼該做了吧?

 自2008年以來,德國安利她們一直在努力,在北美也有不少人走了前頭為什麼到今天收效甚小?我個人認為,努力的方向不對。

 四協會幾年來的努力功不可沒,為我們積累的經驗。但也是我認識到,光在枝節問題上糾纏,寫了那麼多具體的實施辦法,那是政府公務員的

業務,而定什麼題目的問題沒解決。我們的呼聲,沒有捅到最高層。讓決策人拍板。就是說,像毛澤東說,要打開中美之門,於是周恩來和基幸格就忙乎起來了。先得有最高層的意向,才會有具體的辦法政策的制定。你想毛澤東沒有拍板,周恩來會去制定中國美國見交往的細則嗎?

 幾年來,寫了那麼多訴求書,那一份不長達幾頁呀?具體措施很詳細。你傳上去,到部一級,人家看到很反感。難道是讓我們按這個執行嗎?就在那頂牛。

上周 普林斯頓大學的王WEI先生建議,向領事館遞交。我認為是個好辦法。提議四協會和北美聯合會寫一個統一的訴求書。王文暢積極請纓

。但是我看到的是,王文暢去做的是把安利的建議書和北美的建議書給揉在一起,這很困難呀。因為這些已經成文的東西,修改多次,兩個加在一起就太長了。因為太長了,她也提出要能寫4
頁就不要寫4頁半,可是刪去那一段都有人不同意,擔心不能代表自己的意思。四次修改後依然是一片罵聲。這說明本來就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依我的想象,這個統一的訴求書只有一頁到兩頁。在訴求書中只提基本訴求,不提實施細則。這樣重點突出,能給人深刻印象,從領事館地上去,沿途的官員一看是籠統的,從字面看不會涉及自己的厲害。而長達數頁的訴求書,談了很多的具體問題,甚至實施細則。讓那些部級的官員很沒面子。如果最高領導層能看到這個訴求書,人家一看,都是些具體事物,就叫下面人辦吧,讓下面人先拿出個辦法來。具體辦的人最煩你給他一套東西。他就可能說,不合中國國情,沒有可操作性。於是就擱置起來了。

 回到你的email 里提到的,你要依法辦事,依你的法,法是指的國內的法?還是你的思想方法?實際上依據那個法都不會有突破的。因為沒有具體的法。我們要就的就是要制定這個法。你想依據一個莫須有的法,能有結果嗎?

現在剛剛出現聯合的什麼,就是因為有不同意見,就讓人家走。良言逆耳啊。

 想聽聽你的看法。

   X X


 
李 XX 的信



會長,李副會長,

 伍會長的email 我不知道。你們可轉給他。

 何 X X  說網上的爭論不好,就此打住。以後有問題加強個人聯繫。這樣很好。

 在這個email 里,我想問問你們是如何看待 吳X  X  和 吉 X 所說的,去聯合國去告。吉 X  還說,不是不可能?

 

我個人的看法是,我們的訴求是孩子和母親之間的關係。不管怎樣,孩子不能把母親至於不義之地。上一次在聯合國告中國的是李承晚,告中國是侵略者,之後是“聯合國軍” 和中朝聯軍作戰。

 

吳  XX 和吉 X 分跨兩個協會,有人說,有人呼應。是四協會的意見嗎?這樣明顯地與中國作對,不利於我們的訴求,我反對,這是原則問題。

 

對於不同意見,若不能說服對方,那就求同存異。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義務提出自己的看法。有不同意見是正常的,沒有不同意見就沒有生命力。

因為每個人都是有限的。在我們的訴求過程中,也是一個學習的過程。自我完善的過程。

 

所以,我建議訴求呼籲書,不能統一之後才遞交。取得一致意見的,以聯合會一致認為,陳述我們的建議。有可能也可以徵求四協會聯合行動。

沒有取得一致意見的當然不能用,聯合會一致認為來表態。但不影響會員以個人認為來陳述,並遞交。這樣我們就能廣開思路,暢所欲言,開創一個新局面。

 

上一次, 周先生  HOST 了一次電話會議。後來希望四協會的負責人與廣大會員見見面。雖然沒能成。希望以後能成為現實。

 

李  XX


吳  XX  先生,

 
你說的對,我誣賴好人了。我向你道歉。我把你當成 Yachen Liu (
yachen_l@hotmail.com 了。現將那封email 作為 (一)附在下面。因為和你在網上討論過問題,就似乎覺得是你,在沒有核對的情況下,在給張會長,李副會長的個人
email 里,談了我的個人看法。我反對去聯合國告的做法,認為對訴求不利。何X  X 在最近的 email 中說到: 

 
。。。。我們四協會不再參加這樣的網上討論。如需要溝通,我們會與伍會長、張會長、李副會長單獨聯繫。貴協會的會員,也知道我們協會幾位負責人的郵箱,也歡迎個別聯繫,探討訴求問題。

 
所以,我分別給何  XX 總會長,張會長 李副會長 去 email 談我的看法。在給張XX 李 XX 的 email 里,我說到我沒有伍XX 會長的 email ,請他們轉告。

 
李  XX 在回我的 email 里說,我沒有吳老師的 email ,她轉給你了。我看這是她弄錯了。

我把發給何 XX 的 email 作為(二),也轉給你看看。給張 XX 李 XX 的
email 他們已經給你看了。


 
張 XX  的信

王  XX ,

收到你的Email

你給洛杉磯領事館總領事劉健的呈送文我沒有看,我也不想看。我只關心你的落款是怎樣寫的。我看到呈文的落款後,代表北美華人華僑退休者聯合會(北美聯合會)總會核心組聲明如下:

1.     你的呈送文落款寫:北美華人華僑退休者聯合會部分成員,這樣寫的意思是你代表北美華人華僑退休者聯合會部分成員。在沒有徵得這部分成員意見,他們是否都認可你的呈送文條件下這樣做是強加民意,這是非法的


2.       2. 4/6日中午在打給我的電話中,已經明確表示你退出北美聯合會,我們即刻就把你除名了,你已經不是北美聯合會成員了,該離開不離開,還硬要當人家代表,又不明確代表哪幾個人,胡塗塗地說代表“‘部分成員,這行為說明你王文唱非要圍着北美聯合會轉,非要用強加民意達到什麼目的,只能這樣解讀你,否則這樣理解呢?


鑑於以上兩條,說明你代表北美聯合會是強加民意,非法。建議你改變呈送文落款說辭,否則我們告知洛杉磯領事館你的行為是欺騙。


關於你引用的呂 XX 的謊言和是非不清邏輯顛倒,另與她交涉。

北美聯合會       

張  X  X       
           
4-10-15


 

2015-04-10 16:06 GMT-04:00 Wang, WWWWW <WWW@csun.edu


請張老師過目。其中,逾期不歸個人也應該負一定責任是周 XX 要加上去的,說謙虛點絕對有好處,你不說人家也知道,不是李老師說的不打自招,因為本來為了事業和家庭發展,是需要延長滯留的。

請張老師果木這一稿。

From:
XiXXX <
XXXX@hotmail.com>

Sent: Friday, April 10, 2015 14:17

To: Wang, WWWWW

Subject: RE:
領館領事周一下午約見態度很好


李  XX  的反應是我早已想象到的。所以不必對她的反應生氣。我今天早晨和張 XX 通話,說了一小時48分鐘,希望他簽字和貢獻出聯合會的名單來。他說,簽字有可能,名單不能給。原因是當初,很多人加入時,他答應過人家個人的INFO 不給泄露。他說能告知一個數字,目前北美聯合會有670 人左右。比其他四協會都大。若你見領事時,可以先告之一個數字,可以提到一句和會長聯繫。電話和email 都行。並說明這個數字在變化增長之中。我可以告訴你,我們的,但畢竟小的多。密西根分會那100多人成了她的私人財產了。這裡反應了個人情緒高於整體訴求的利益。有了那個名單,就成了殺人放火受招安的資本了,就像小爐匠一樣腰中揣有 “先遣圖” ,日後上威虎山,見了三爺好有個見面禮。名單中的名字,對我說來只是一個符號。我關心的是這些符號加到一起後,符號代表了有多少個人頭。

下一步,我們去休斯頓領事館遞的時候,也要附上這些人。你先把我們20人的名字附上吧。我們就可以電郵email 過去。

 
X X



李 ZL  的回信:

李 XIN  X 先生

你這樣背後議論人,而且是帶有人身攻擊的性質,未免太不厚道了吧。我不同意王 X X 的一些寫法(觀點),比如說,我們逾期不歸是因為為了”事業和家庭的發展“。她寫的這不是事實,儘管有部分人是這樣的,稍微年輕一些的,就像你,王 X X 等,後來是出來年學位的人,也許至今掙扎在內心的鬥爭之中。但是,很多人,尤其是從科研單位出國的老一些的同志,比如田 X 等,他們不是。當住房被沒收,工作項目沒有了之後,他們只好斷了回國的念頭。比如我們自己,當時回國的送人的禮品都買好了。當時當得知回去沒有了原來的課題,也沒了住房時,自然會決定走另一條路。我先生至今還是中國公民,他沒有申請公民,就是想着回家鄉。所以,我認為,這個自動離職的決定使這麼一部分人做出不回國的決定,是政府的錯,而不是需要我們自我批評的。至於,有些人不是這個情況,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事業發展和家庭發展)而延期不歸,就像王文暢等,那麼,絕不能批評政府了。所以,在給領館寫信時,就只能代表這一部分人的觀點。而我們分會的人,不是這樣的,所以,我們認為她不能代表我們。更何況,她用些很不禮貌的詞彙來攻擊我們的會員,我自然有責任挺身而出來維護我們訴求隊伍的好的協作,相互尊重配合的風氣。如果你真的想訴求成功的話,你就看看,誰是一直在努力地前赴後繼的工作的,而不是謀私利的,我們要支持的就是這些人,就要和大多數同胞們一起團結在一起,而不是被某些個人風頭第一,用一些虛無的領導的大名來誤導的大家的人走,從而使我們誤入歧途。

請您三思。

至於你對我的評價,那是反映了你自己的內心,因為您是信基督教的,更應當知道怎麼自我修養和對待你的同胞,就不必我來解釋和評論了。

GOD
FORGIVE YOU!


李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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