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托尔斯泰的“理性” 文/空因 至今为止,我还是比较喜欢读西洋小说。托尔斯泰、罗曼罗兰、劳伦斯、赫曼赫塞、卢梭……都是我心仪的作家。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品《安娜·卡列尼娜》,曾经让我思考良久;列文对于人生的探讨,也曾引起我的共鸣。托尔斯泰的<<人生论>>,当初我看来看去,总是不大懂得他反反复复提到的“理性“二字而已。当时我还很感失望。现在,我明白了,托尔斯泰和祈克果等等反复强调的“理性”,并不是我们所强调的那实用主义的‘理性’。他们说的‘理性’,指的是人的“灵性。” 唉,我当时太幼稚了,还看不大懂深刻的东西。也许我当时就象诗人聂鲁达所说的那样"我那时不了解太阳,因为那时我过的是冬季"吧? 灵性,其实就是人真正的本性。我现在明白了,研究它会比研究人性有意思得多。灵性是永恒的东西。我们多了解它一些,便多懂得了宇宙的规则。为什么没有多一些人肯花时间去研究永恒的东西呢?圣经上说"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大约也是这个意思吧?不仅是人,我相信,真正伟大的文学、音乐、绘画、雕刻等等,都是具有灵性的东西。一部作品之所以不朽,千古留芳,就是因为这个灵性。比方说,我读印度的大战史诗故事〈摩呵婆罗多〉时,里面的智慧让我吃惊不已。几千年前的作品,就是今天读起来,也一点都不觉得过时啊。为什么会这样呢?很显然,就是因为那个永垂不朽的灵性在作崇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