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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的大学毕业典礼
   

“怎么会没有他的名字呢?”我们很纳闷。 毕业生的名单已经念了很长时间了,这中间也曾提到电器工程和计算科学等和儿子有关的科系的头衔,可是却一直没有听到我们儿子的名字。

201367日星期五是儿子从麻省理工学院毕业的日子,学校这一天举行毕业典礼。美国这边的孩子们挑选大学时,据说有不少会选择跑到十万八千里以外去上学,主要是为了远离父母,去充分享受成人后的自由。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好象没什么必要。 我们自己和我们认识的人,孩子们一旦上了大学,就尽量给他们自己飞的自由,孩子们回不回家由他们自己定,而除了不多的几次接送,我们自己在过去四年里很少去过孩子的学校,尽管学校离家的车程只有两个多小时。

但是毕业典礼却是要去的,我们中国人没有成人礼,高中毕业和大学毕业的典礼就是我们的孩子的成人礼。

波士顿和剑桥的停车难不下于纽约,加上汽油价不断攀升,我们如今很少开车去,要去大都乘长途大巴,如果计划得好,订票早,几元十几元就搞定。但MIT要求毕业生68日正午以前搬离校舍,虽然前几个星期去看NBA季后赛时已经搬过一趟东西,可儿子在那边生活了四年,估计还有不少东西要搬回家,于是我们决定这次还是开车去。

儿子事先给我email过来一个学校毕业典礼日校园停车点指示,把指示中提到的停车场键入古歌地图,居然都能一一找到,于是我又按地图画了一个自己专用的简图放在车上。GPS带上,佳能相机前些时给儿子留在学校让他拍毕业留念了,于是去个email让他给相机电池充电。如此这般准备停当,因为互联网上学校的通告说九点半钟就终止入场,同时担心找停车位置会耽误时间,我们早晨523分就从家里启程往一百多一点儿英里以外的波士顿旁的剑桥镇赶。

说到剑桥,英国有个剑桥,美国也有个剑桥。 英国的剑桥得名于剑河上的桥,位于英国剑桥镇里的那所大学自然就叫做了剑桥大学。美国的剑桥镇却是没有剑河的,它得名于英国的剑桥大学,因为最早在波士顿殖民的是一群英国清教徒,而剑桥大学恰是清教运动的思想重镇。LD当年曾在英国的剑桥游学,如今儿子正要结束在美国的剑桥的学习,我们家可算和剑桥有缘。  

一路无话,波士顿城外小有塞车,到剑桥镇外不远处时已过了7点,赶紧给儿子电话,因为儿子预定7点半整队集合,可我们的入场券都还在他那里。我们电话让他把入场卷留给门房,由我们到达后自取。儿子却说不放心门房,要另想办法。问他有啥办法,儿子说:“别担心,总有办法。过了20分钟再打电话过去,他却并没有更好的办法,于是还是说好依我们的办法留给门房。其实我们早已经估计到这样的结果,学校已经放暑假了,没有毕业的学生都已经离校,宿舍里只剩下毕业生,大家都要去参加典礼,没有什么人可以托付入场券。儿子的粗心自信和我们的谨小慎微对照鲜明,一边儿是年轻人无知无畏的特权,另一边儿是岁月给以的经验和负担。

终于到了MIT,在儿子女朋友N的住楼西面停好车。这个楼的特点是窗户众多,每个宿舍外墙上居然有九个窗户,我给它起名“百眼楼”,因为它让我想起希腊神话里的百眼巨人阿尔戈斯。停车在这里距离儿子住的贝克楼较远,雨一直在下,路上到处积水,朝贝克楼走出不远鞋袜就湿了。

 


(上面照片来自网上)


来到贝克楼,向门房打问有否留给我们的入场券,回答是没有。“是谁留给你们的?”门房窗外一个工友模样的中年壮汉问。“G。”“哦,G呀,他可是个好孩子”,壮汉脸露笑容说,“他们还在宿舍里呢。” 我们这边正说着呢,门房里值班的学生已经用电话把儿子召唤下来了。

儿子交给我们入场券后就去体育场整队集合,我们撑着伞向马萨诸塞大道77号的方向走去。马萨诸塞大道77号就是有一年学生恶作剧在上面悄悄放了辆汽车的那个MIT最著名的地标大圆拱顶所在地,毕业典礼的场地就在那拱顶建筑东面的Killian Court里进行。

 

(上面照片来自网上)

去那里一路上看到很多凑场合卖花的小贩,路人有些手捧鲜花,一看而知是去参加典礼的家长。我们没有买花,LD前几天冒雨外出买了两个精美的纪念卡,一个珠光宝气的送给N,另一个有俏皮领带设计的给儿子。

因为入场需要安检,典礼会场门口排了长队,排队等待入场的家长们在雨中蠕蠕而行。沿途电杆上张挂了警告,说明大型背包不得入场。我左肩一个gym包里是雨衣和备换的皮鞋,右肩是装满照相器材的背包,心里很是担心会被拒绝入场。 LD说不要紧,背包里的照相器材分装另两个包里,空了的背包本身就可以入别包。快到入口处时,看到露天会场的草坪到处湿漉漉的,人们身着各种防雨衣物,都已不在乎着装,遂决定不换皮鞋,脚上仍是已然浸水的运动鞋。门口的警卫见到我的背包果然面露难色,我没有为难他,马上自觉地按LD的主张把背包里的东西分散另装,把垫器材的海绵扔掉,再把背包塞进gym包里,警卫一挥手,我们顶着风雨走进2013MIT毕业典礼的大会场。

 


没有想到这样风雨交加的日子来参加仪式的家长们还是来得那么早,等我们进入露天会场时,前面的座位都有人了,于是我们在毕业仪式会场靠东面中后的地方挑了个靠走道的位置落座。  老天爷很不配合,一直下着中雨,偶尔甚至瓢泼一下。为了不遮挡座位视线,会场上规定不许打伞,我们穿着入门时发给的墨西哥批风式半袖塑料雨衣。座椅上积了雨水,雨衣比较短,坐下后遮不住屁股,一坐下去裤子肯定会全泡湿,于是心生一计,先把座椅擦干,坐下去后把雨衣后摆撩在椅背后面,防止雨水顺着雨衣背滑落到椅座上重新积蓄。但这样一来前面就有些吃紧,尽管把腿脚全力收拢,雨水仍然顺着雨衣前摆滑落到鞋上,不过鞋袜在来路上已然湿了,再淋些雨水也无大区别。

 


风雨交加中的等待显得尤其漫长,终于开始有动静了,先是主席台嘉宾入座,然后是穿了大红西服、手里举着写有1963字样横幅的毕业50年的老校友们入座,最后乐队奏起了Pomp and
Circumstance, 大喇叭里宣布毕业生列队进场。 此时忽然记起,就在两年前,我们曾前往罗德岛参加儿子孩提时代的一位小朋友从RISD毕业的典礼,听到乐队在毕业生列队入场时演奏Pomp and Circumstance时心情非常激动,彼时曾遐想,两年后儿子毕业,乐队会演奏这同一首乐曲,届时我又会是何种心情呢?此时胸间涌起的股股激动的热流和眼角感觉的湿润回答了两年前的问题。

 


因为我们坐在会场靠东的地方,而毕业生的队伍从西面的走道入场,和我们相隔较远,我们只能看见他们的头顶随着入场的脚步起伏挪动,像大海里的小船,朝着既定的目标向前再向前。大学四年,儿子不仅顺利完成EECS和经济本科双学位加数学minor,还获颁工程硕士学位。 四年GPA3.9以上,同时被Phi Beta KappaTau Beta Pi邀请。应当说,儿子能取得这样的成功并非意料之中,而是有些出乎我们意料。

 

对于很多的国人家庭,如今爬藤似乎已天经地义,“爬”指努力,“藤”指藤校,是努力的目标。在国人群里,藤校往往还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常青藤联盟八姐妹,而是指所谓大藤,即HYPMS。 要爬就爬藤,要爬藤就爬大藤, 爬藤成了国人的孩子们努力的代名词。但是回顾当初,我们带孩子的公式里有“爬”,却没有想“藤”。儿子聪明劲儿有几分,这从他不经复习就经历的几场考试的成绩即能看出。但在进入高中以前,他自己似乎没有表现出足够的去“爬”的动力。一般孩子从进入高中起就自立了,其时父母再想对他们施加影响,得到的往往是孩子们的逆反,所以我们从孩子进高中后基本听其自然,那时也没有任何理由指望儿子在高中能更上层楼。当然也曾眺望儿子的大学前景,结论是如果他能够进入被某些国人评为八段的学校,譬如CMU,甚至UNC,就是上上签。但是儿子毕竟适时地成熟起来,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 靠着一股争强好胜永不服输的精神在高中脱颖而出,最终得以进入名校。

然而能被最好的学校接受和能在这种学校顺利完成学业又是两码事。我们当初何尝没有为儿子可能由高中的鸡头变成大学的凤尾的担忧。然而那一切的担忧都被儿子证明为不必要,他辛勤耕耘四年,如今载誉结业。此时也不禁想到,如果儿子当初去了H,今天还会是这样的成就吗?然而这样的问题不会有答案,历史不容假设。唯一能确信的是,我们让儿子自己挑选学校的决定是正确的,迄今儿子从未对自己当初的选择发生过动摇,他热爱MIT,看看他整天戴着那铜老鼠就知道。眼望着迤逦前行的毕业生行列,我在脑海里能想象到,此刻儿子的脸上只有微笑和自豪,他心里一定在说:“We did it!

Pomp and Circumstance 反复演奏,时间不断流逝,入场毕业生的队伍却似乎没有尽头。我抑制不住好奇,从会场后面饶到接近入场口的地方,却原来毕业生们一路走,一路在相互拍照留念。

所有毕业生落座后,毕业典礼的特邀嘉宾讲话。 今年MIT请了2006年级毕业生,Dropbox的创始人Drew Houston讲话。 他的讲演可以归纳为三点:成功的要素包括一只球,一个圆圈和记住三万。 所谓一只球,乃是借喻于狗喜欢玩儿球,无论狗主人把球抛出多少次,狗总是兴趣不减地把球拾回,特指人生要有自己特别感兴趣、愿意为之奋斗不懈的目标。圆圈指要有自己的朋友圈,而且是高标准的朋友圈。要有朋友圈,因为“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 朋友圈的标准要高,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关于朋友圈标准要高,Houston专门引用Jim Rohn的话:“You are the average of the five people you spend the most time with.” 而所谓记住三万,则指人的平均寿命大约为三万天,不时提醒自己这一点,只争朝夕向成功迈进。

Houston的讲演既没有伯南克在普林斯顿的讲演幽默,也没有欧普拉.温弗瑞在哈佛的讲演煽情。 但是他句句大实话,很体现出MIT的务实风采。 Houston讲演最动人的部分出现在他提醒毕业生们不要忘记自己的父母如何帮助自己走到这一天的时刻,此时毕业生落座的地方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这掌声让我们体会到孩子们美好的、懂得感恩的心,掌声也使我特别清醒地意识到,孩子长大成人了,不再依赖我们,掌声是对他们对父母的依赖的告别,他们从此要像初长成的鹰,单独出去翱翔蓝天了。意识到这一点,同时也使我对儿子表现出的成年人的成熟加倍喜悦。如果说经济独立和具有关心照顾父母的意识是成年的标志,那么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意识到,儿子真的成年了。

儿子的计算机已用了数年。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一台机器用上五年就该更新。记得儿子说过,要在开始香港的工作时换新手提电脑,于是我就想,我们来给他换台新计算机吧,蛮好的毕业礼品。 但是提了几次,他却总是说:“我自己搞。”  反倒是这期间儿子儿时的小伙伴寄来一个iPad给儿子做毕业礼品, 儿子说:“哈,我一直想着给你们买这么一个呢。”于是他把iPadLDMothers Day礼物了。

儿子七月要去纽约培训,虽然公司提供培训期间的住处,但是培训期间的其他费用,如吃饭零花等,则要自己负责。 儿子自小没有从我们这里拿过什么零花钱,更没有固定的allowance。高中时开始有了社交需要,于是自立更生,在网上倒买倒卖赚零花。上了大学则主要靠打工和实习的收入,譬如大二暑假在华盛顿给咨询公司打工,学期期间在校舍传达室工作,大四又在学校做TA等等。 儿子花钱比较大手大脚,人又特大方,和别人出去都是自己掏钱,到如今他美元账户里那点儿钱也花得差不多了,于是忽然记起自己大三暑假在香港实习时赚的港币还存在香港没有动,打电话来让LD帮他找香港存折。“港币换美元还要交fee,我们给你钱就是了。 Thats what we are here for”,LD说。  “不,过去都是你们给我,现在我自己可以了”,儿子回答。

再过几天,儿子忽然来电话,建议由他买票,全家一起周末去看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和纽约尼克斯队的篮球季后赛第四场。
LD的第一反应是推脱。如果说儿子在什么事上和我们有代沟,花钱观念应该算头一个。我们这一代中国人,头脑里的危机观念很重,总是未雨绸缪,挣来的钱能存就存,生活上能省则省,脑子里多想的是将来如何如何,对眼前最多走马看花。 儿子这一代更注重眼前现在,口号是“活在当下”。就说这看篮球赛,儿子想的是凯尔特人三巨头眼见星流云散,此时不看以后就难再见了,我们却有些担心季后赛票价不菲。 儿子高中时曾和我有过关于应该活在当下还是注重将来的讨论,我们得出了两代人折冲妥协的结论,要两者兼顾。大概儿子觉得我们仍然不够两者兼顾吧,时不时就会以不同的方式给予提醒,这邀请我们去看篮球赛其实也是出于同一个心思。想起来有意思,儿子小时候我们曾推他努力学习,如今轮到他推我们努力生活。

儿子是个不轻言放弃的人,过不久又来电话说看比赛的事儿,对于儿子的建议LD仍在犹豫,建议儿子和N一起去看。  但是儿子将了LD一军,“如果你们不去,就都不去了。”  每当母子相持不下,LD一般会把决定推给我,这次LD又要让我和儿子讲,我示意LD告诉儿子,容我们再考虑考虑,因为我在电光石火间想到,儿子热情相邀是出于对我们的爱心,“两者兼顾”也不能只在嘴上说说,而是要付诸实施,应该和儿子去看比赛。当时让LD说再考虑考虑只是暂缓决定,以说服LD 其实说服LD不难,反正她总是想多见到儿子的,需要的只是个借口。于是我提醒她,儿子毕业时会有不少东西要拉回家,不妨乘看比赛开车去一次,先拉回一些,减少最后的负担。长话短说,全家一起去看了比赛,恰好凯尔特人队在主场胜了尼克斯队,赛后全家到中国城吃饭,渡过了快乐的一天。 

前几个星期办公室搞火警训练,训练完回到办公室,儿子忽然来电话,说是知道我们那里拉了火警,问我是否安全无恙,我说只是训练而已。  因为儿子急着要去开会,当时也没顾得上问他怎么会知道我办公室拉了火警。 告诉同事Linda,她也很好奇,回去告诉她小儿子,小家伙说肯定是G在他爸爸脑袋里装了电脑芯片!  后来有机会又问儿子,原来是他有个高中同学正在我工作的地方实习,在网上把火警的事播报出去了。

儿子来电话问我的安危,我心里很感动,过去是我们关心照顾他,现在大概他觉得自己成人了,轮到他来关心我们了。我们没有养儿防老的意识,从未曾给儿子灌输中国传统的“孝顺”概念,但是还有什么能比一家人相互关心、相亲相爱更让人有幸福感的事儿呢?

Drew Houston后面是校长讲话。 校长应该是意大利人,口音明显,但出言幽默。他的讲演主旨是号召毕业生们继承MIT的不畏挑战、钻研不懈的精神。讲演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引述的Sal KhanMIT人的形容:“索尔.卡恩先生是我们的一个成就突出的校友,是去年毕业典礼的特邀演讲嘉宾,他今年春天曾回校访问。 他说他不用看手上是否有铜老鼠(MIT的戒指)就总是能一眼认出谁是从MIT毕业的。他说:“你一跟他们说有什么问题无法解决,他们就立刻两眼炯炯有神。”

演讲完毕,开始发放毕业证书,一男一女两个播音员宣布科系名称和从各科系毕业的人的名单,每叫到一个名字,该毕业生就上台去领取证书。因为毕业生既有本科生,又有研究生,于是两个播音员一个负责本科生,另一个负责研究生。 而他们的播报又是交叉进行,念一个本科生的名字,再念一个研究生的名字,如此往复。领取毕业证书以后还有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把手上那个叫做“铜老鼠”的MIT戒指掉个头。没毕业前,戒指上刻画的波士顿的天际线朝向佩戴的人,象征校园外的世界在等待。拿到毕业证书就正式从MIT走到了外面的世界,此时把戒指反过来,让剑桥的天际线朝向自己,表示永远不忘MIT

我们的位置距离前面发放毕业证书的主席台很远,只有从右侧过道对面设置的大型电视银幕上观看主席台上发放证书的情况。可是总是有人会住脚在过道中间,挡住我们投向银幕的视线,于是一听见和儿子有关的科系,我就要赶紧绕开那些人,走到过道另一边距离银幕更近的地方,举着相机等待儿子的名字。如此反复多次,却总是空手而归。过了很久仍没有儿子的名字,想起曾有给学生的通知,说要和学校结清一切欠款才可以毕业,我们开玩笑说儿子大概欠了MIT的钱,如今成了不能毕业的人质。正在说笑,LD的电话响了,是儿子来的,却原来他十分钟前就已经领好毕业证书回了宿舍,于是我们也赶紧收拾好照相器材赶到儿子的宿舍去。大家聚拢后一琢磨,才搞清为什么我们漏听了儿子的名字。 首先,我们是听到他的名字被播报了一次的,但是因为交叉唤名的方式,我们错以为那只是播报儿子拿的硕士学位,本科学位还会再播报一次。归根结底,我们还是听到了儿子的名字,别的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接下来儿子带我们去马萨诸塞大道77号里面参观他在MIT四年里常去的一些地方,其中包括他近来经常光顾的两个实验室,里面有三维印刷机和激光切割机。还去了那个大拱顶笼罩下的会议厅,里面正在为毕业50年的老校友们准备招待会。

 


这一天MIT各科系都举行自己的招待会,校园里到处扎起了白色大帐篷,帐篷里条桌上各种三明治堆积如山,冷饮料五颜六色,学生教授家长一面取食一面闲聊。  我们从马萨诸塞大道77号出来也去参加了EECS和经济系的招待会。 儿子在那里和我们边吃边聊,碰到同学朋友就和他们话别,我也为他们合影留念。

离开大帐篷里的招待会后回到贝克楼,却原来这里也有招待会,而且因为是招待老校友的,供应的是热食,如小比萨饼一类。我和LD取了几样食品在招待厅外找地方坐下,我看到LD落座的地方头上有块匾。 儿子在这里住了四年,我们多次来过这楼里,以前一直没有注意到这块匾,那上面的文字说明贝克楼是以1947年至1950年在MIT担任负责学生事务的教务长的贝克先生的名字命名的。根据匾上的文字记述,贝克先生是一位信任年轻人,维护人的尊严并致力于建设互利互助的学校环境的人。顶着“负责学生事务的教务长”的头衔,这贝克先生自然就是专门管学生的人,而他却信任那些受自己管的年轻人,并以维护人的尊严出名,这样的人如何能不令人仰慕。

因为大雨哗哗地下个不停,逛校园是不大可行了。 晚上预订去河对面一家叫做Atlantic Fish, Co.的餐馆和儿子的室友C一家聚餐,于是决定儿子、N和我们一起先去也在河对岸的我们当晚下榻的旅馆,晚餐前再从那里直接去餐馆。

旅馆就在马萨诸塞大道靠南一段上的一座圆形大楼里,是个套间。我和N在外间看电视,儿子和LD在里间聊天,大概因为最近赶硕士论文,儿子很累,不一会儿就睡着了。N把电视调到一个做饭的台,津津有味地看着。那以前我还从未见过能盯着个做饭的电视节目看得那样专注的,再想起当初MIT面试时,N居然和人家聊了三个小时的做饭,看起来她是真的对做饭很感兴趣。 我对她说:“你对做饭这么上心,将来就开个餐馆吧,还可以写餐馆评论。” “可不是吗”,N眉飞色舞地回答。

说来也怪,儿子小时是个对吃食很无所谓的人,如今却找了这么个好吃的女朋友,两人功课之余的一大爱好就是下饭馆,这剑桥波士顿地界上的饭馆估计都给他们吃遍了。因为好吃,同时也不能总去饭馆,于是儿子和女朋友在功课之余会不时自己做饭,儿子也由此学会了一些做饭的技巧。LD给正在纽约接受公司培训的儿子打电话,问他在做什么,儿子很自豪地说,“我在做饭。” 做饭当然是一种本事,由好吃而学会做饭,这是否也可算一种因“祸”得福? 

好吃其实也说明儿子是热爱生活的人。不是吗? 尽管学业紧张,但是儿子女朋友照谈,篮球照打,还爱好摄影。这些不算,他更学会了打壁球,并且居然跻身校队。另外他生活之外的“正经事”也不仅限于功课,和很多MIT人一样,他也忙着建关系,开公司,创事业。 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反正他摊子铺得不可谓不大,但仍然学业优秀。 念及此,不禁想到“青出于蓝”,想到后生可畏。

出去赴聚餐的时间很快到了,我们沿马萨诸塞大道回头向北,向右拐上Boylston街。因为下雨,我们请餐馆的服务人员帮我们停了车。 餐馆里坐得满当当的,虽然事先定了座位,还是要稍等一下。 在我们等待期间,C一家也到了。不一会儿大家就在大圆饭桌周围就坐。 服务员很会做事,一面记录下大家所点的菜,一面特意打听我们中有谁是才从MIT毕业的,向毕业生们表示祝贺。我点了黑鲈鱼,LD是大偏口鱼,儿子和N则合点了大份儿的龙虾海鲜拼盘。未几,服务员就端上来一个包括生牡蛎在内的开胃冷盘。两家人在欢乐的气氛中开始聚餐。 再过一会儿菜上来了,我的黑鲈鱼新鲜非常,有入口即化的感觉,LD的大偏口鱼则略显干硬,大概这大偏口鱼还是像阿拉斯加那边那样炸着好吃。 从两人狼吞虎咽的情况看,儿子和N点得海鲜拼盘非常可口。

我们这一桌人中有三个刚刚才从MIT毕业的年轻人,C要去加州边工作边继续他的MIT的五年硕士课程,N先要去纽约一家建筑工程设计公司实习,然后去伯克利读研,儿子则要去纽约受训,然后开始工作。三个年轻人,高中同学,大学同窗,如今都成功地在MIT这世界著名的学府结束了大学学业,这顿晚餐就是他们相互之间的践行饭。我能感觉到他们对已经取得的成就的自豪,对将来的期待,对即将到来的分手的依依不舍。更能感到围桌而坐的所有人心中洋溢的幸福。 

体会幸福的同时我心中又不免生出细细一丝悲凉,这么多年,一家三人亲亲热热,即便上了大学,儿子也从来没和我们生分过, 不论是我们去看他比赛,还是去他宿舍访问,他一定会对路过的同学朋友们说:“Hi, come meet my parents. 
如今儿子毕业了,成年了,就要单独出去放飞,伤别离是人之常情,儿子毕业了,很是悲喜交集。

……

参加儿子毕业典礼之行至此结束,我们和儿子道了别,驱车返家。儿子再过几天也会回家,六月二十二日他就要前往纽约,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一,儿子公司的训练班正式开始,从那一天起,儿子就要正式开始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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