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法治内参 像“社会主义”一样,“资本主义”也是一个由马克思主义者加以推广和庸俗化的一个概念,我看不出为什么我必须接受它,尤其是对这个概念不费力气地加以运用,是一种喜欢通过接受类似的意识形态标签而使生活简单化心理的典型,并且还和许多具有危险的文明现象联系在一起,它们并不在我的框架之内。 虚伪与谎言充斥着社会:官僚政府叫作人民政府;工人阶级在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名义之下被奴役;个人地位的彻底丧失说成是人的最终的解放;剥夺人民的新闻渠道被称为保障人民的新闻渠道;用权势驾驭人民说成是人民掌握权力;滥用职权、专横跋扈便是实行法治;压制文化就是发展文化,扩张帝国主义势力,成为被压迫民族的支援;毫无言论自由就是最高的言论自由;选举闹剧是最高的民主;禁止独立思考是最科学的世界观;军事占领变成了兄弟援助。因为当权者作了自己的谎言的俘虏,就不得不把一切都颠倒黑白。它篡改历史,歪曲现实,虚构未来;它捏造统计数据;它假装不存在一个无孔不入和无法无天的警察机器;它装作尊重人权,从不迫害任何人;它假装什么都不怕;它假装从不弄虚作假。 人们毋须相信这一切神话。但他们不得不装成笃信不疑的样子,至少对一切都默许、忍受,随波逐流。这样,每个人都只能在谎言中求生。人们不必去接受谎言,他们承受在谎言中和与谎言为伍的生活,这就够了。就是这样,人们确认了这个制度,完善这个制度,制造了这个制度,(变成了)这个制度。 我们看到意识形态正日益成为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力的核心支柱,为权力的存在制造借口,提供内在凝聚力。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加强了,越来越远离现实,但却具有了特异而实在的力量。它变成了现实本身。当然,这是个完全自我封闭的现实,在权力内部,这个伪现实在某种程度上比真正的现实还有份量。祭祀仪式的重要性越来越超过藏匿在后面的现实。现象的重要性不再产生于现象自身,而在于它在意识形态概念世界里所据的座标。不是现实决定理论,而是理论决定现实。因此,权力离意识形态更近,离现实更远了。权力从理论中汲取力量,成为理论的附庸。这样难免就导致了一种悖乎常情的结果:不是理论和意识形态为权力服务,而是权力为意识形态服务。就好象意识形态在权力中凌驾权力之上,自己变成了独裁者。最后,看起来是理论、意识形态和仪式来做出影响人民生存的决定,而不是相反。 如果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的视道德为“上层建筑”的信条妨碍了我们的朋友们全面认识这个问题的意义,用某种方式把这个问题包含在他们的世界观内,这只能伤害他们自己: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耿耿忠心阻止了他们对自己的政治影响机制的正确理解,从而使他们自己变成“虚幻意识”的牺牲品——这正是他们作为马克思主义一向怀疑别人如此的情形。 制度、意识形态和党政机构剥夺了人们的良心、常识和自然的谈话及实际的人性内容,这对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一样的。国家甚至越来越像一部机器,人民被转化成统计学意义上的投票人、生产者、消费者、病人、旅游者和士兵。 后极权社会内那些日后逐渐演变为政治运动的活动背景,通常并不是由公开的政治事件和公开的政治观点与力量的冲突所组成的。这些运动大部分是来自其他政治之前的更广泛的领域,在谎言中生活与在真实中生活,在那儿发生冲突,也就是说后极权制度的规定与生活的真正目的发生了冲突。 事物的变化与过去的任何时候都不同,将来自人类的存在,来自人类从根本上重建他们在世界上的地位,重新确立人类相互之间与宇宙的关系。一个更好的经济政治模式的诞生,很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同,一定来自社会的存在和道德的变化。这种变化不是像设计和推广新型汽车那样,它要是不再是过去的堕落的新形式,它一定是生活改变自己的面貌的过程的表现。一个好的制度不会当然地保证一种好的生活。正相反,只有创造更好的生活,才能发展出更好的制度。 在民主国家里辩论有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就有些人想把我们的事业放在辩论的背景之内,这往往是十分愚蠢的。譬如说我们能不能认真地议一议我们该不该去改变制度或去改革制度?在我们的生活环境里这根本算不上是个问题,因为目前根本就无法实现其中的任何一个目标。我们甚至弄不清改革何时结束,变更何时开始。很多严峻的经历告诉我们,不论是改革还是变革,本身什么都不能保障。我们知道,原则上看不管现制度是否“改良”了或是“变革”了,结果都是一回事。我们所关心的,乃是能否在这种社会里尊严地生活下去,这个社会是否为人民服务还是人民为它服务。我们正在为这个目标奋斗,使用的是现有的、有成效的手段。 一个较有尊严的民族命运唯一可能的起点,便是人性本身。人性的当务之急是为更为人道的生活创造条件。人的改变是民族形象改革任务的开端。 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一名“不同政见者”,并非仅仅因为他某一天这人忽然决心投入到这个非凡的事业中。他自己的责任感,以及各种复杂的外在因素,驱使他加入这一事业。他被现制度抛弃,而且置身于与之相冲突的地位,事情以努力做好工作的良好愿望开始,以被打成社会的敌人告终。 本文节选自哈维尔作品《无权者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