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憲政”和民主素養 10/16/2017 民主需不需要在人群中有一些特定的素質。這是在中國人中引起激烈爭論的話題。 我講的是在一個社會大範圍、陌生人尺度上實踐民主,這個人群是不是需要有一些素質的基礎。不是熟人社會小圈子裡咱們搞自治。小圈子裡搞自治比較容易,因為互相了解,有信任的基礎,有溫情的紐帶。吵架也有底線,也能忍一忍。行動上也有底線,不忍心傷害對方。 我講的是在一個社會大範圍、陌生人尺度上大家參與公共事務,參與的人群是不是有一個素質門檻的問題。其實這也是現代後發民主國家的共同面臨的挑戰。這裡就涉及到一個問題,就是原發性和後發性。 民主有“原發”和“後發”之分。西歐北美屬於前者;以後隨着民主大潮而實行民主的是後者。 原發民主是在西歐,包括北美。其他的國家是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在資本主義席捲全球的浪潮中多少是有點被動的政治上也走向民主化的。 1. 原發民主是在“封建憲政”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其實在近代民主原發的西歐這些國家,民主真的是從熟人社會小圈子裡一步一步玩起來的。先是在各種規會、行會、貴族領地內的自治城鎮搞自治,以後再一步步擴大到更大的空間範圍。中間的過程經過了好幾個世紀。 歐洲近代的民主制度是在所謂的“封建憲制”的土壤下成長起來的。封建社會從本質上來講是一個權力會受到普遍約束的社會。這個“封建憲制”是蘇格蘭大哲學家大衛·休謨在英國史裡面非常強調的。封建制度這套體系,只要想穩定地要延續下去,國王、貴族和附庸之間,客觀上就要形成一個穩定的契約關係。 所謂封建就是一級級的土地分封。每一個級別的領主在自己這塊土地上都是說了算的,都有獨立的行政權,都是在自治。 這就造成一個結果,國王雖然是最大的一級領主,但他要想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一項政策,或者取消什麼,就不像中國的皇帝,一紙詔書令行禁止,而必須取得貴族們的支持。因為這些貴族手上都是有錢有兵的,都是自治的。最起碼要取得大貴族們的同意。所以歐洲歷史上,定期召開貴族議會。在貴族議會的博弈過程中,說服對方就是一項很重要的任務,所以就必須在討論的過程中不斷強調自己的合法性,宗教上的、血緣上的,就要強調你為什麼要服從我。從而發展出若干法律觀念。也就是彼此需要不斷把權力和義務關係明確化。而且還得通過談判、協商、妥協這種方式作出事關王國整體命運的決策。 只不過歷史上這種封建憲制是極不穩定的。貴族們一旦有了錢,武力強大了,就藐視王權;國王也經常利用貴族領地的繼承權問題上下其手來打擊貴族。貴族繼承祖輩遺產時,新伯爵沒有任命之前,按照法律、習俗,這塊領地的所有權就是國王的。貴族為了早日得到領地就會賄賂國王。如果伯爵有不止一個繼承人,國王能拿到的賄賂就更多了。有時要拿出一部分領地獻給國王,作王室采邑。 也就是說,在這個博弈中,“封建憲制”是不完善的、不穩定的,矛盾重生。但是,它在治理社會、管理公共事務的方式上和現代憲政是一脈相承的。是這個邏輯延續下來的。 早期國王議事會就是貴族議事會,平民是沒有代表權的。隨着歷史的演進,主權就從國王、貴族手中轉移到平民手中。平民進入了議會,就成了民主社會了。 所以,在民主的原生國家,它有一個歷史上的、比較平滑的切換過程。把議會裡的人一換,就民主了。議會本身早就存在在那裡了。它的整個規則秩序都已經很完備了,存在了幾百年。你如果是生活在17、18世紀這個民主的轉型期,真的不見得覺得有什麼翻天覆地的感覺。因為整個社會的玩法和原來變化是不大的。法國大革命是一個特例,這裡主要指的是英國。只不過這個原來拍板的主人換了,你就覺得改天換地了。但不會有那麼大的衝擊。而且這個主人翁的改換在英國也不是疾風驟雨式的,而是漸進式的。也就是說,英國不是把國王和議會裡面的貴族撤掉,換上平民,換成市民。貴族議會還得留着,這是傳統,成員還得都是貴族。貴族議會之外新搞了一個平民議會,叫議會下院。英國的議會下院英文名字叫House of Commons,即平民院或庶民院。下議院的議員就是通過普遍選舉產生的。議員的身份也以平民為主。而不是說,議會下院一成立,大英帝國廣大貧下中農、市民、商人就翻身做主了。沒這回事。權力從議會的上院逐漸轉移到下院,也是一個較長的歷史過程--將近600年。 議會下院從14世紀就有了。那個時候,英國的城鎮就開始逐步興起。這些自治的城鎮在王國賦稅當中占的比例越來越高。城鎮裡的市民、富裕階層、商人階層在議會裡得有代表權。只不過他們的力量在很長時間內仍然不及貴族,所以,貴族議會的權力,貴族院的權力遠遠大於平民院。得等到17世紀資本主義興起,工業革命,貴族權力逐漸萎縮,下議院的地位才逐漸提高。下議院在法律上明確取得高於貴族院的地位,要等到1911年《國會法令》(Act of Parliament),在這份法案當中,平民院才取得了高於貴族院的立法權。 在近代民主的原生國家,以英國為代表,真的就是從熟人社會一步一步走過來的。走到近代,在陌生人大範圍尺度上,在實踐民主。民眾有通過協商妥協解決問題的習慣。在英國,是在封建憲制長時間的實踐過程中,在這個歷史中一代一代人所積累形成的民族性格。在封建憲制之下,很少有乾綱不亂的執行力。那個時候君主只能叫作最大的一個領主,其他大貴族力量也很強。他得去說服別人支持他。他很難有強制的執行力,強迫別人去配合他。所以他要做大事必須得到大部分的貴族,教會,甚至是市民階層的同意,他才能做到。都鐸王朝亨利八世這麼強的君主,說想砍誰的腦袋就砍誰的腦袋,英國在一千年當中的9個王朝里,這樣的君主還真不多見。所以議會政治這一套,在人家那裡已經玩了好幾個世紀了。他也是有客觀原因的,他不得不這麼玩的。但是他形成這麼一種傳統以後,大家的行為和思想就都在這個框框裡面。議會裡面的人換成平民這就是民主了。其實,就是想說這個道理,就是原生態的民主國家。 2. 後發的民主國家 他就缺少這種民主性格的積澱,就沒有辦法從熟人社會玩起,你的民主化進程是隨着資本主義的進程才到來的。這個資本主義的一大特點就是打破原來熟人社會的小圈子。人們不再一輩子呆在一個手工業行會裡,或者有血緣關係的成員組成的村落裡面,想干點缺德事還不好意思。資本主義社會是所有的社會關係圍繞着交易這個目標進行重組。人們離開了由親戚們組成的小村莊去大城市裡面工作。穩定了幾個世紀的人際圈子被打破了,資本主義是大範圍的陌生人協作的經濟關係。只不過在西歐、北美,他們有得天獨厚的好處,就是人際關係被改變之前,他們的民族性格當中就已經積澱形成了這種妥協、協商解決問題的方式。 在後發性的民主國家,他們面臨着這個挑戰。就是民主制度是突如其來的,像一股洶湧的浪潮衝進了你家的大門,你在經濟上接受全球化的同時,你在社會的治理方式上,你也是不得不順應這種潮流。可是你卻沒有像歐美這些國家一步步從熟人社會的自治這個層級玩起,那你的民族性格當中就缺少這種與民主制度相適應的行為習慣,突然間在大範圍的陌生人尺度上實現民主,肯定就存在着若干斷層,摩擦、磕袢就少不了。 3. 民主素質 說了半天,這個民主需不需要素質。很多人說只要智力正常都會玩民主,都會從自身的利益出發進行計算,來參與公共生活。道理上是成立的。但是民主還是需要一些素質。有人說,美國剛成立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是文盲,有啥素質。人家200多年玩民主照樣風生水起。我說的素質當然不是指文化學歷這些方面,而是指在觀念和行為習慣。需要在一個比較大範圍的陌生人群的潛移默化當中建立起一些大家能共同遵守的行為習慣。 具體一點, (1)民主社會要求公民個體必須有比較強的自律性,這個民族還得有愛好秩序的品格。 說到這兒我要強調一下,咱們講的民主制度的優越性主要是從比較成熟的民主社會體現出來的。至少這個社會要有一定的成熟度,你在裡面運行民主,你才能看得出它的優越性。這是一個客觀現實。我來加拿大的第一年就遇到了一個特別驚奇的場面(停電,交通燈不亮,十字路口大家都自覺按4個stop sign 規則行駛) 這就叫公民的自律性和愛好秩序的習慣。還有在北美,在公路上有一條標有菱形塊的車道,是給多乘客車輛運行的。就算那條路一輛車也沒有,而正常車道堵車,也沒有一輛單乘客的車轉入那條菱形標識的路。 (2)通過協商和妥協解決問題的習慣。 重點是妥協這個習慣。你得自己往後退,得習慣於不能完全實現你的目標。沒有妥協,民主是沒法玩的。妥協是不是沒有原則呢,當然不是。妥協是一門學問,我們很難用理論來描述它。它純粹是一個實踐問題。其實它實際是一個藝術類的話題。得在實踐中磨練你的技巧。研究古羅馬藝歷史的學者會糾纏於羅馬人的政治成就,他們既能對外族持續不斷用兵,從這個國家外部看,你可以看到它軍國一體,保持極高的行政效率 你會覺得它是一個軍國主義國家。可是,在這個社會裡面公民的自由又能夠得到切實的保障。秘訣之一就是當羅馬社會出現比較大的紛爭的時候,他們總能夠以比較低的成本就達成重大妥協。最起碼在共和國時期和羅馬帝國早期能做到這一步。 我們今天說美國社會的割裂,實質就是不同意見之間的妥協度下降了。左派和右派都向極端發展,都不能夠再包容對方了。 那麼現在中國是一個後發性的國家,它沒有經過英國人的熟人社會自治玩起來的民主化歷程。在國民的習慣裡面也缺少自律性和妥協性的精神的積累。那我們是不是就玩不了民主了呢。當然也不是。因為已經有比較短的時間內社會的民主素質就鍛煉成熟的先例。比如,日本和台灣。而且他們都是和大陸文化相接近的東亞文化社會,也都是後發性的民主國家。相對來說,台灣的民主社會成熟度要弱一些(因為有台獨的極端思潮的影響),但它也算是民主轉型成功。 剛才我們講到英國的歷史,在封建憲制的框架內孕育出憲政的種子。在長期封建自治的環境裡,培養出協商妥協的自律的民族習慣,也許很多人要感嘆,那麼咱們中國到底有沒有這種土壤。其實還是有的。 4. 中國的民主土壤 中國的封建憲制比歐洲成熟得早得多。就是“周禮”。周禮是中國版的“封建大憲章”。在中國的傳統信仰裡面,禮教是天道的反映,它是自然秩序在人世間的體現。所以,禮教的道德權威是高於王權的。在長達幾個世紀的時間裡,周禮對社會各個階層都有普遍的約束作用,包括對天子。所以,我更習慣於把周禮叫作中國的“封建憲法”。毫無疑問,它是具有憲法意義的。秦朝以後廢除了封建制,廢除了分封建國的制度,改為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其實,就是中國版的行省制度。但周禮的影響一直在延續。 禮儀制度只要變成了民俗,內化為民族內部的潛意識,它就有助於養成整個民族的自律和愛好秩序的習慣。就是通過禮教的約束,它能夠形成這一點。這就是為什麼東亞社會民主轉型比較成功的原因。你覺得中國大陸的人很不自律,以破壞秩序為樂事,那是因為原先的民族性在G 的幾十年被嚴重破壞的後果。有人覺得中國2000年的帝制搞的是中央集權,中國的傳統文化當中沒有自治、學不來民主。其實像你理解的那種一杆子到底的專制只有G時期才有的。其實,在此之前的很多年,很多個世紀以來,鄉村自治是一個廣泛存在的事實。中國2000年的帝制時間雖然長,但是在人類文明歷史的大背景下,它其實是一個很特殊很獨特的現象。所以也可以說是不太正常。這種狀態維持的時間久了一點。 我們從人類文明的一般邏輯來講,這個階段不算很正常。因為世界上別的地方統一的大帝國都崩潰了。中央集中指揮的這種行省制度在世界上別的地方都被封建制度所取代。這些自治的小邦小國之間聯合就發展出休謨所說的“封建憲制”,由封建憲製發展到近代憲制和民主。這條路是比較符合人類政治文明的普遍邏輯的。歐洲的小國林立,發展出了很多民族和語言。它對於文化傳播是不太有利的。 而中國是一個大一統的帝國,它最大的文化成果就是只講一種語言,為思想的傳播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但是從人世間的常理來看呢,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其實要跨過秦朝以後2000年,在思想的脈絡上接續《周禮》所開創的這種“封建憲法”的餘緒。用若干現代化的觀念內容替換、改造它。這就是為什麼我上個星期要講百代宗周。有人說,你是開倒車,是復古,是搞復辟。你要知道,這世界上有許多創新的事物,都是用復古的方式來進行的。最著名的就是文藝復興。文藝復興作為有幾百年歷史的思想運動,它和文藝的關係只是很小一部分。更主要的內容是在政治思想上全面開倒車,向古希臘和羅馬回歸。它這個開倒車還是跳躍式的開倒車,它就是跨越了從5世紀的西羅馬帝國滅亡到15世紀中間這一千年。只不過我說的跨越度又大了一點。歐洲只是跨越了一千年,我主張跨過2000年。當然不是說把秦以後這兩千年的歷史都否定了,拋棄了。文藝復興也不是這麼幹的。秦以後2000年在宗教、哲學、藝術方面,中華文明都有很輝煌的成就,政治上也有很多寶貴的經驗。我是主張從封建憲法的角度重新認識周禮,看到其中符合人類政治文明一般邏輯的因素,意思是價值觀體系的重建。中國歷史上商周之際是一大變,周秦之際又是一大變。從晚清到現在又是3000年未有之大變局,又是一大變。只不過,這一輪改變的過程一直沒有完成,沿往到今天。 關於民主的素質,我最想強調的一條就是,民主社會是一個正派人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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