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憤怒的黑人走在街頭,一抬頭就看見華盛頓的高大雕像,或者林肯帶領黑奴和印第安人,可能讓他感到厭惡和痛恨。人與人是平等的,偏偏有這麼一個高高在上的偶像擺在面前。你不想看見,偏偏要闖入你的視野。這就叫“強制觀瞻”。華盛頓偉大,還是華盛頓有問題,應該可以自由評價。偶像崇拜是西方文化的最大弊端,雖然它還往往聲稱反對偶像崇拜。例如,拉什莫爾山上給四位總統華盛頓、傑斐遜、羅斯福和林肯搞了巨幅頭像,耗時十四年,幾百工程師日以繼夜工作,可謂勞民傷財。這個計劃引起了國會和時任總統柯立芝的長期爭論,但最終在1927年開工。由於搞在高山上,維護清潔也非常艱難。雖然有很大爭議,但作為一個紀念公園或旅遊設施,我覺得還是勉強可行,畢竟是有某種收入來平衡。更重要的是,它不是強制觀瞻,而是你願意去紀念才看,這符合自由的原則。而像那種擺在公共交通地帶,並非旅遊紀念場所的雕像,則都應該拆除。人類的歷史看,雕像盛行於神權時代。破除了神權統治,獨裁者們又紛紛取代救世主,到處大造雕像。目的是幹什麼呢?當然是通過潛移默化的雕像文化,灌輸造神運動的崇拜。所以說這些雕像與黑人的被壓迫無關,領悟也並不深刻。一會兒又是勞民傷財大造雕像,一會兒又是人民起來革命搗毀雕像。這種歷史不斷在循環重複中,創作又破壞,花的可是雙重力氣的成本。既然如此,在一個應該自由平等的現實社會,何必去塑那麼多雕像呢?拆毀大量的不合格雕像,其實是時代的要求。說拉倒雕像就是歷史虛無主義,這帽子扣得太大。歷史其實寫在書本中,主要不是在雕像上。真實的情況是,雕像往往違背甚至忤逆了歷史,不那麼真實。因為在崇拜的迷惑下,人們忘記了它們代表人物可能的負面罪錯。即使要塑雕像,只應該擺在紀念常所。而且,尺寸不應太大,不應弄得高高在上。否則,這違背了平等的精神。真人大小和行人高度就夠了。在我的意境中,其實可以學習互聯網模式。通過電子模擬方式,給歷史人物的雕像來個點讚和點否。既然歷史人物應由後人評述,“紀念館”應該改名為“展覽館”。平地安放真人大小的雕像,左邊“蘋果”,右邊“白菜”,加個“棄權”也行。這樣後人可以自由評價,還非常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