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我在阿妞不牛文下留言時帖過一段話,經阿妞點撥,才知這段話主體部分表達的正是200多年前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的“比較優勢(Comparative Advantage)”觀點。有意思的是,我隨後進一步查了下,發現這段話的前提部分則屬於所謂現代“經濟學”中的“制度決定生產力”範疇,其中最具影響力的人是1993年諾貝爾經濟獎得主Douglass Cecil North。此人居然將其作為一門學科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新制度經濟學?)來研究。短短的一段留言,居然跟古今兩個“經濟學”大佬的理論不謀而合。所以說,大佬想到的,草民也能想到。這也是我一向鄙視“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原因之一(見舊文:https://blog.creaders.net/u/9707/202410/499721.html)。 經濟學討論比較優勢,默認的前提是各國都是規則遵守者:尊重契約、邊界穩定、貿易以互利為目的。但一旦一個國家的權力不受國內製度約束,這個前提就會徹底崩塌。問題已不再是“能不能互補分工”,而是“這個國家強大之後會拿力量做什麼”。 中共體制的根本特徵,不是“發展中國家”,而是權力高度集中、缺乏外部與內部制衡。在這種體制下,國家實力的增強不會自動轉化為公共福祉或國際合作能力,而更可能被用於三類用途:對內維穩、對外擴張、對敘事的強制輸出。“厲害了我的國”、“雖遠必誅”、“反日仇美”、“灣灣回家吧”、“雙贏就是中國贏兩次”等長期官方敘事,並不是民間自發情緒,而是政權合法性不足時,對外敵意被系統性放大的結果。 在民主法治國家,軍事與科技力量受到多重約束:議會監督、司法審查、媒體曝光、選民問責。成本與收益會被反覆計算,戰爭是極端、代價高昂、需要正當性的行為。而在中共體制下,決策高度黑箱化,錯誤決策的成本可以被轉嫁給民眾,對外冒險反而可能成為轉移內部矛盾的工具。這正是為什麼外界真正擔心的從來不是“中國人民富裕”,而是一個不受約束的強權國家在獲得技術、資本和產業能力之後的行為模式。 武漢病毒溯源問題、國際規則選擇性遵守、技術獲取中的強制手段、對周邊國家的軍事與經濟脅迫,這些都不是“偶發事件”,而是同一制度邏輯的不同表現形式:權力不對規則負責,規則只對弱者有效。在這種情況下,繼續進行深度經貿與科技合作,等同於幫助一個潛在的規則破壞者積累能力,這在戰略上是不可接受的。 美國等民主國家在中共垮台前收縮合作,並不是反對“比較優勢”,而是承認一個更殘酷的現實:當制度無法約束國家力量時,比較優勢會被轉化為地緣政治工具,而不是互利貿易的基礎。廉價製造能力可以變成供應鏈武器,技術合作可以轉化為軍事用途,市場准入可以變成政治勒索。歸根結底,問題從來不是“中國強不強”,而是“誰在控制這個強大國家、用什麼規則、承擔什麼責任”。如果沒有民主法治,沒有權力制衡,一個國家越強大,對外世界的風險就越大。在這種前提下,限制或切斷合作不是敵意,而是一種理性、自保式的選擇。 因此,真正的出路不在於壓制中國的經濟潛力,而在於改變決定這種潛力走向的制度前提。只有在中共垮台之後,一個走向真正民主與法治的中華聯邦或中華邦聯,才能被世界重新接納為可信的合作夥伴。在權力受到制衡、規則對政府同樣有效、國際承諾具有可預期約束力的制度保障下,中國的勞動與製造優勢才能不再被視為風險來源,而成為全球分工體系中的穩定一環。唯有在這樣的前提下,中國才能真正實現比較優勢的最大化,與其他國家形成可持續的雙贏合作,並以一個負責任大國的身份,切實貢獻於整個人類文明的長期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