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hare的博客
  In Reason We Trust
网络日志正文
3)为什么范例体系是绝对真理? 2018-02-11 08:32:14

3)为什么范例体系是绝对真理?

让我总结一下前边提到的几种真理的形态,我将从认识论的角度和本体论的角度分别叙述。

在前边的讨论中,我并没有为真理定义,但我根据一般人所理解的常识来确定真理的含义。一般地说,真理必须是客观的;真理必须是普遍的;真理必须是发现的;真理必须是可以被人类掌握的。这些标准,严格地说,都是“相对真理”的标准。所谓相对,就是条件性,既它们只是适应于一定的条件。这样看来,我又将相对真理分为二个部分:相对的相对,与绝对的相对。前者指与人的认知有关的真理,如道德;后者指的是与人无关或人类不可改变的自然属性,如果人类发现的关于宇宙的各种规律等,比如“地球最终要被太阳吞没”。如果将属于绝对的相对部分的真理,既宏观世界的真理,形式化,我们就来到了“相对的绝对”的范围,范例体系称之为“微观世界”,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绝对”世界,尽管是“相对的绝对”。

在微观世界里,所有的真理都是“绝对”的,既必然存在的,而且完全是本体意义上的真理,既是存在的,是纯粹的“形式”,纯粹的“质”的存在,没有“量”的可能性。这些真理以质的形式,以某种语言呈现出来为人类所认识。在本体论的意义上说,语言的指代只对认识者有意义。没有认知者,它们也是照样存在的。人类在地球上不过只有二十几万年的历史。但“万有引力”是在宇宙的“大爆炸”以后就存在了,既137亿年了,它与人类是否认识到无关,这就是真理的本体意义。

那么这部分“相对的绝对真理”,为什么又不是完全,真正的绝对真理呢?这是它们的相对性决定的。既它们的存在还是根据某些条件。如果没有这些条件,这些真理就失去了真理的资格。比如热力学第二定律,规定熵的存在,宇宙必然要走向“热寂”而灭亡,也是根据目前的宇宙条件下才可能发生的。既然这些条件是必然存在的,那么这个真理就必然生效无疑。所以,总结地说,人类以前所发现真理,都不完全是绝对真理。科学真理,充其量是“相对的绝对”真理,还不够资格称自己为绝对真理。最后,让我提出“上帝的问题”。你也许问,那么上帝代表绝对真理吗?我的回答是,首先告诉我什么是上帝?上帝可以是万能的,可以超越一切,可以是“至能,至善,至美”的话,我还要问一句,上帝是否存在?如果回答是,那么上帝还不是绝对真理,因为存在的概念,就是条件的概念,说明上帝必须首先存在,受存在条件的制约才可以。那么,上帝就不是绝对真理。同时,我们必须记住,根据绝对真理的本体意义,既绝对真理不可以被我们的认识来决定。

现在我们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我要直接回答,为什么范例体系是绝对真理?

如果你是细心的读者,而且你想过类似的问题,你会跟我一样发现,“指代功能”的存在,这是迄今为止一切相对真理的特点。既,没有什么真理不是受语言表达的,既受语言限制的。如果我们说出来,既用语言指代它,我们事先就已经“定义”了这个所要表达的事物。所以,语言的最高功能是“定义质”的存在。一切存在,最终落实到“微观世界”的“质”上。一切微观世界的真理,最终要以存在条件的必然形式存在,而语言是最后一关的限制。那么范例体系的“本体”基础是什么呢?是“绝对的绝对”。而绝对的绝对,我也称其为“双绝对”,其特点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就不能指代。不能指代的东西,就是摆脱了语言的束缚,这最后一道关口,所以才可以称之为,为传播起见,“双绝对”,才具有作为绝对真理的资格。

最后的补充,如果你想到问,“你怎么知道“大爆炸”前的情形,你不是天体物理学家,对不?“。问的深刻。哲学走到科学的前边,不是通过“操作”或“动作”,而是“悟性“,或我称为的“纯粹悟性”的功能。具体来说,前边提到的“想想你的第一个思想从哪里来的?“,想清楚了,你就最终就明白了我说的道理。(全文完)

FYI:

请网上搜索:Instancology

浏览(1224) (1) 评论(0)
发表评论
我的名片
hare
注册日期: 2012-01-13
访问总量: 2,049,084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为什么只可以复制生命而无法制造
· 论“无”和范畴重析
· 哲学的开端应该是“虚无”
· 《范例II》目录
· 中国文化思想方面的二个缺陷
· 我被美国的官僚主义报复老实了
· 历史上一流的哲学家为什么没有神
友好链接
· 天蓉:天蓉的博客
· Rabbit:Stinger 的博客
· bunny2:bunny2的博客
· microsoftbug:microsoftbug的博
· InstanceTV:InstanceTV的博客
· 中国现代哲学家学会:中国现代哲
· Madhatter:English_only的博客
分类目录
【公告】
· 川小子承认输了,“但你等着,我
· 他们能算中国人吗?
· 对待文化和语言就应像对待手机
· 关于“范例哲学”的声明
· 支持发展哲学建个人音乐网页
· 《论范例》第一版出版日期:2013
· 【论范例】建议网名改真名通知
· 【】范例电视台本周末讲座预告【
· 关于“范例电视台”的几点说明
· 关于讲座提问的几个事项
【政治】
· 中国文化思想方面的二个缺陷
· 习近平“全面放开外资准入政策”救
· 大陆民众心态和状况的“三个阶段”
· 中国大陆的政治前途:学朝鲜还是
· 为什么在中国,西方的“极端思维”
· 学朝鲜还是学美国 – 中国正被逻
· 习近平会不会杀许家印?
· 中国的经济失落会导致共产党垮台
· 中国的一切问题的根源-中国文化
· 现代中国公民诉求(一号)
【知识分子】
· 欲望与语言教学
· 《常数》的哲学意义
· 什么是“西盲”?
· “中国思维“的十大特点
· 关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笔记
· RAN方法循环示意图(Edited)
· 中国人能不能创造世界一流的成就
· 人的错误观念是如何形成的
· 从秦刚大使的英语口语看英语教学
· “记录历史我们不做谁做”- 胡杰
【生活】
· 我被美国的官僚主义报复老实了
· 历史上一流的哲学家为什么没有神
· 风暴开始了,赶快告诉大陆家人
· 漂亮!
· “2222”- 谁比我更可爱?
· “洋丢人”- 骗骗老外而已
· 谈谈“抽象”与“应用”的关系
· "Proud Boys"翻译为"自信小伙子"
· I cannot remember my mother by
· 俄军又损一将!
【Test】
· 中国的读书人- 政治盲人
· 学外语前个人的语言天赋量化测定
· U r invited to give your BEST
· 2020年美国大选最大的贼-川普本
· 周末思绪
· 海外华人里谁的英语最牛(3)
【绝学】
· 为什么只可以复制生命而无法制造
· 论“无”和范畴重析
· 哲学的开端应该是“虚无”
· 《范例II》目录
· 关于物质的问题(补充)
· 关于物质的问题
· 哲学的属性
· 对“绝对”五条公理的解释(6)
· 现象学与范例的相对范畴
· 三者的本质:时间空间和数字
存档目录
2023-12-20 - 2023-12-24
2023-11-08 - 2023-11-29
2023-10-01 - 2023-10-20
2023-09-03 - 2023-09-19
2023-03-21 - 2023-03-21
2023-01-07 - 2023-01-22
2022-12-04 - 2022-12-04
2022-11-27 - 2022-11-28
2022-09-11 - 2022-09-11
2022-08-07 - 2022-08-07
2022-07-11 - 2022-07-25
2022-06-01 - 2022-06-07
2022-05-05 - 2022-05-29
2022-04-01 - 2022-04-26
2022-03-02 - 2022-03-30
2022-02-12 - 2022-02-28
2022-01-02 - 2022-01-22
2021-12-01 - 2021-12-30
2021-11-03 - 2021-11-27
2021-10-01 - 2021-10-23
2021-09-11 - 2021-09-30
2021-08-05 - 2021-08-22
2021-07-04 - 2021-07-31
2021-05-09 - 2021-05-17
2021-04-18 - 2021-04-18
2021-02-01 - 2021-02-13
2021-01-04 - 2021-01-22
2020-12-17 - 2020-12-17
2020-11-09 - 2020-11-29
2020-10-23 - 2020-10-24
2020-03-21 - 2020-03-21
2020-01-19 - 2020-01-25
2019-08-04 - 2019-08-21
2019-07-04 - 2019-07-05
2019-06-28 - 2019-06-28
2019-05-14 - 2019-05-27
2019-04-06 - 2019-04-26
2019-03-03 - 2019-03-29
2019-02-02 - 2019-02-26
2019-01-01 - 2019-01-31
2018-12-02 - 2018-12-31
2018-11-02 - 2018-11-29
2018-10-01 - 2018-10-26
2018-09-02 - 2018-09-27
2018-08-01 - 2018-08-31
2018-07-01 - 2018-07-31
2018-06-02 - 2018-06-29
2018-05-01 - 2018-05-27
2018-04-05 - 2018-04-25
2018-03-01 - 2018-03-30
2018-02-06 - 2018-02-25
2018-01-06 - 2018-01-31
2017-12-01 - 2017-12-31
2017-11-04 - 2017-11-26
2017-10-27 - 2017-10-27
2017-08-25 - 2017-08-31
2017-07-11 - 2017-07-15
2017-04-02 - 2017-04-25
2017-01-18 - 2017-01-18
2016-11-15 - 2016-11-15
2016-04-04 - 2016-04-11
2016-03-01 - 2016-03-31
2016-02-14 - 2016-02-29
2016-01-08 - 2016-01-24
2015-10-08 - 2015-10-08
2015-09-03 - 2015-09-25
2015-08-03 - 2015-08-29
2015-07-27 - 2015-07-31
2015-06-12 - 2015-06-12
2015-05-16 - 2015-05-16
2015-04-25 - 2015-04-25
2015-03-03 - 2015-03-07
2015-02-14 - 2015-02-22
2015-01-03 - 2015-01-25
2014-12-08 - 2014-12-08
2014-11-12 - 2014-11-27
2014-10-01 - 2014-10-30
2014-09-04 - 2014-09-29
2014-08-04 - 2014-08-14
2014-07-13 - 2014-07-24
2014-06-15 - 2014-06-29
2014-05-04 - 2014-05-25
2014-04-21 - 2014-04-26
2014-03-01 - 2014-03-16
2014-02-02 - 2014-02-26
2014-01-01 - 2014-01-26
2013-12-01 - 2013-12-26
2013-11-27 - 2013-11-30
2013-10-12 - 2013-10-17
2013-09-03 - 2013-09-15
2013-08-07 - 2013-08-31
2013-07-13 - 2013-07-23
2013-06-05 - 2013-06-19
2013-05-06 - 2013-05-31
2013-04-02 - 2013-04-30
2013-03-14 - 2013-03-28
2013-02-02 - 2013-02-27
2013-01-04 - 2013-01-30
2012-12-03 - 2012-12-31
2012-11-01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31
2012-09-01 - 2012-09-29
2012-08-01 - 2012-08-27
2012-07-01 - 2012-07-30
2012-06-02 - 2012-06-28
2012-05-03 - 2012-05-30
2012-04-04 - 2012-04-26
2012-03-01 - 2012-03-09
2012-02-02 - 2012-02-29
2012-01-12 - 2012-01-3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