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洪来:暴力革命的七大特征
《暴力革命就是实行专制独裁》一文发表以来,一些朋友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本人很高兴朋友们能够对文章发表不同的观点与看法,本人也愿意就有关问题和朋友们继续进行交流和沟通。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发现朋友们对暴力革命本身有着不同的理解,这给交流与沟通造成了障碍,要想正确的论证暴力革命,首先必须对暴力革命有一个严格的界定,使得论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是说首先要弄清楚什么叫暴力革命,不能随便说什么是暴力革命,什么就是暴力革命,这样的论证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结果。
我不知道现在对暴力革命是否存在着权威性的解释和界定,如果哪位朋友知道,请不吝赐教。目前我只知道,官方对暴力革命的解释是:“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一般规律 暴力革命是指某些阶级或集团为了进行社会变革所采取的武装行动。”对于这个解释不知大家是否认可?如果朋友们认可这个解释,那我们就以这个解释为讨论的标准。
如果需要从新界定,我个人认为对暴力革命的界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暴力的实施者、暴力针对的对象和目标、暴力所产生的后果、暴力使用的规模和程度、暴力的合法性、暴力合法性的来源、以及暴力革命必须具备的特定的环境、暴力革命的政治目的、暴力革命的作用、暴力革命的代价、等等。并据此总结出暴力革命的七大特征,不一定准确全面,全当抛砖引玉。欢迎朋友们批评、指正、补充。
暴力革命的七大特征:
一、主体必须是被统治者;
二、必须是主动的使用暴力
三、必须是大规模的使用暴力
四、必须具有明确的针对性——统治制度
五、必须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破坏统治秩序、砸碎统治机器、变革社会制度
六、不是全体民众自己的意志和行为,不可能事先得到人民的授权和制约
七、必须是社会变革的基本条件还不成熟
(lvhonglai@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