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国人大真正成为民主的最高机关】
——民主没有好坏之分,只有真假之分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就要召开了,召开人大、政协会议是为了体现政治民主,是为了让人民自己来选举国家的领导人,是为了对国家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但是长期以来全国人大依据宪法所应当享有的这些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和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这些职权几乎都被执政党给包办和代替了,人大成为了一个象征性举手表决的机器,被戏称为“橡皮图章”。人民的民主权利变成了一种形式,使得一些不民主、假民主的东西得以冒充真民主,从而给国家的政治生活造成巨大危害。中共17大提出“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根本内容就是要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依法治国”,实行真民主。这已经是党内外和全国一切有识之士的共识。
实行真民主,最直接、最有意义的就是开好两会,将人大政协会议真正开成民主的大会,让人大真正成为国家民主的最高机关。让人大政协会议真正成为体现民意、体现民主、集中民意、实现民主政治平台。但是看了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之后 ,使人仍然感觉不到真民主来临的气息,例如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这本来应当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依法选举的,现在仍然要由执政党来事先通过和推荐;全国政协的领导人员人选,应当由全国政协的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现在也仍然是由执政党来事先通过和推荐;虽然这两个名单广泛的征求了党内外的意见,经过了反复酝酿协商,但是国家机构的领导和组成人选事先还是由执政党来通过和推荐,而不能够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不能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的民主程序来确定,这明显的是在坚持“以党代政、以党干政”,离真正的民主还有相当的差距,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领导人选尚且如此产生确定,那么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构的领导人选的产生又会怎样呢?
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继续削弱了全国人大的最高国家权力,使得全国人大这个最高国家权力仍然有名无实,仍然只是形式上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这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仍然要继续扮演“举手表决”和“通过”的角色,使民主仍然流于形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民主的最高机关,注重的不是形式,而是内容,重要的不是代表的比例构成、不是代表的年轻化,也不是代表有多少新面孔,更不是提案有多少,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是人大代表的选择权和决定权,是人大对国家事务能做多大的主,是全国人大本身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实际功能和权威性。
对于民主,现在已经不再需要更多的论述和探讨,也不需要更多的形式,真正需要的是行动,是动真格的,是要实行实实在在的真民主,只要是实质性的真民主,哪怕只是一小步,比如让人大代表通过竞选方式产生、让全国人大真正朝着国家政治决策的最高民主机关方向努力,这才人民所真正盼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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