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2: 1-18】【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在希伯來書第二章中,希伯來書的作者因上一章論到神在末世借着祂兒子曉諭我們;神設立祂兒子為承受萬有的,也借着祂創造諸世界;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祂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這些都是我們“所聽見的道理”,因此在第二章一開始他就說:【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那借着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所以”就是承接上文,表示下面的話,是因為第一章所述內容的緣故。“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就是要我們特別的鄭重,不可忽略“所聽見的道理”。現在我們所聽見的道理,也是神借聖經和由神的僕人傳給我們的。“恐怕我們隨流失去”,凡是不用心聽道的人,或是不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我們所聽的道,就要隨流失去。神將救恩的道理啟示給我們,不僅是要我們明白,還要我們全心全意地存在心裡,並且有所回應。基督徒所得着的恩典,若不用心保守,就會有漏掉和失去的可能,結局不堪設想。“那借着天使所傳的話”,是指神在西奈山頒布的律法(徒7:53)。律法“既是確定的”,所以人無論是行為的“干犯”,還是內心的“悖逆”,“都受了該受的報應”。而基督的話【遠超過天使】(1:4),人若干犯悖逆神“借着天使所傳的話”,尚且要受“該受的報應”,人若忽略了“主親自講的”救恩,豈不更要受到審判嗎? 所以這裡緊接着就說:“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反問句的答案是:“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必不能逃罪”。因為人干犯了“借着天使所傳的話”尚且有罪,何況是忽略了“主親自講的”救恩呢?“忽略”,是指漫不經心、把救恩拋在腦後,不夠重視而隨便對待。“這麼大的救恩”,是指神兒子為這救恩已經付了極大的代價,祂降卑為人,又被釘在十字架上,這是無法形容的大犧牲,這樣的犧牲證明祂對我們的愛是大的。祂所成功的救恩,施行的範圍是大的,全世界的罪人,不分貧富貴賤,都是祂所願意拯救的(提前2:4)。“怎能逃罪呢?”是指忽略救恩的人,他必要自己擔負一切罪惡應受的刑罰,無法躲避神的審判。“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指主在世所講的教訓。主在世時所講的一切教訓,就是照神的旨意完成神的救法,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等。這些福音既然是主親自來傳講,又親自成就的,由此可見,神如何鄭重這莫大救恩,這樣人豈可忽略呢?“後來是聽見的人證實了”,這聽見的人是指那些曾經親自聽見主的教訓的人,特別是十二個使徒,和那些在主復活以後,曾經看見祂復活顯現的人。“證實”不但指用言語證實,也是包括經歷上的證實。按使徒行傳的記載,門徒曾多次“證實”主的復活,見證主就是神所立的基督,這都是鐵一般的事實,因此救恩的福音,叫接受的人脫離罪,但也叫忽略它的人不能逃罪。“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證實了使徒所傳的福音。“同他們作見證”,指神跡、奇事、異能和恩賜都是為着幫助那些傳講主話的人作見證,從旁證實他們所傳講的乃是出於神。 【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禰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或譯:禰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禰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這“將來的世界”,是指天國降臨後,基督作王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無論天使的能力有多大,神也沒有把“將來的世界”交給天使管轄,而是交給人來管理。蒙恩得救的信徒將來要與基督在國度里【一同作王】(啟20:6)。“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這裡的“經上某處”,是指詩篇8:4-6。“證明”,指該處經文顯明了神造人的心意,乃是要人管理神所造的萬物(創1:26-28)。“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按照人軟弱的本質,實在不值得神特別的眷顧,然而事實上,神卻高抬人過於天使。“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或譯: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這“他”是指人。“微小”,指按人的外形和肉身有限的能力,的確比不上天使。“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因【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創9:6),所以人的生命是尊貴的,因此神從一開始就派人代表神管理祂的創造(創1:26),“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並且“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然而因着亞當的犯罪,人不但【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也與萬物失去了和平(創3:17-19),所以“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亞當在伊甸園所失去的“榮耀尊貴”,只有在“將來的世界”里才能得着恢復。當基督再來的時候,【神叫萬物都服在祂的腳下】(林前15:27),在基督里的人也將【與基督一同作王】(啟20:4)、“直到永永遠遠”(啟22:5),那時人就能照着神的心意管理萬物。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譯: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祂因着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譯: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是指那暫時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就是在肉身里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受死的苦”,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釘流血受苦,包括被神暫時離棄的苦(太27:46)。但基督在十字架上“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借着救贖彰顯出神更大的榮耀(約12:23)。“叫祂因着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人人”是指所有的世人。因此,【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2:2),但這並不意味着人人都自動得着了救恩,而是說人人都可以憑信心接受救恩、【因信稱義】(羅5:1)。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是指創造萬物的神,萬物都是神所造的,所以宇宙萬物都屬於祂。“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許多兒子“,指歷世歷代所有因信而成為神兒子的人(羅8:14-16)。“進榮耀里去”,指我們在基督顯現的榮耀中永遠與神同在(西3:4),被恢復到神的榮耀里。“救他們的元帥”,指耶穌基督,只有這位元帥才能帶領人類進入救恩、回到神面前。“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當時的猶太人無法接受一個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但在神的旨意中,基督的受苦“本是合宜的”。因為基督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見】(徒2:23),主動來到世上受苦。基督道成肉身、帶領人類進入救恩的使命,必須“因受苦難得以完全”、在十字架上才能成就救贖。祂必須“為人人嘗了死味”,才能成為萬人的大祭司(7:28)。 【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又說:‘我要倚賴他。’又說:‘看哪,我與 神所給我的兒女。’】基督是“那使人成聖的”,祂借着自己的血和道使信徒“得以成聖”,【得着兒子的名分】(加4:5-6)。因此,道成肉身的基督和重生的信徒“都是出於一”,基督的父神也是信徒的父神,“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作者就引用三處舊約經文來證明這種弟兄的關係:“我要將禰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禰”,這是引用詩篇22:22。詩中的彌賽亞經歷苦難之後(詩22:12-18),將父神啟示給眾弟兄。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引用了詩22:1(太27:46)。 “在會中我要頌揚你”,是指將來祂要帶領一大群蒙救贖的子民,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來12:22-23),一同頌揚神。“我要倚賴祂”,這是引用以賽亞書12:2。基督站在人子的地位上,凡事倚賴父神,成為信徒可以效法的榜樣。“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這是引用以賽亞書8:18。“看哪”,這是向宇宙萬有作出得勝的宣告,“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這是向宇宙萬有陳列得勝的成果,信徒是神賜給基督的得勝見證(約6:37)。【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兒女”,指神賜給主耶穌的信徒,就是預定得救的神的兒女。“血肉之體”,指人類的肉身。“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指主耶穌道成肉身,具有完全的人性,所以也會和人一樣死亡。這是為了“借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掌死權”,指掌管死亡的黑暗權勢。耶穌基督借着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這樣罪和死就不能再在我們身上掌權了。“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基督既借着死,使魔鬼的死權失效,消除了罪和死的權勢。這樣那些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就可以因信靠基督而得着釋放,不再作“死”的奴僕了。 【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祂並不救拔天使”,指十字架的救恩與天使無關,犯罪墮落的天使得不着赦免(彼後2:4)。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只臨到“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神所揀選的僕人以色列人(賽41:8-9),以及按着亞伯拉罕信之蹤跡去行的人(羅4:12~13)。“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凡事”,強調主耶穌有完全的人性,祂作為人子“與祂的弟兄”完全相同,只是祂沒有犯過罪(4:15)。祂若不是“凡事”與我們相同,就不能站在人子的地位上替罪人贖罪。 “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慈悲”指對人的體恤。“忠信”指對神的忠實。“大祭司”的職責是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來7:22)。“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基督把自己獻為“挽回祭”,不但完全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也平息了神對罪人的怒氣,這是福音的核心。基督不但是“挽回祭”,也是獻上“挽回祭”的祭司,祂如今仍然是“挽回祭”,因為祂一次獻上的祭永遠有效(10:10);我們不僅在得救時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與神和好,並且得救之後【若有人犯罪】(約壹2:1),也可以繼續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維持【與神相交】(約壹1:6)。基督作“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2:2),凡信而接受的人都可以享用其功效(約3:16)。“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主耶穌在肉身里曾經受過魔鬼的試探。祂在肉身里親自“被試探而受苦”,是要讓受苦的人確信祂能【體恤我們的軟弱】(4:15)。祂又在肉身里勝過了試探(太4:1-11),是要讓受試探的人效法祂、靠着神的話語得勝。因此試探和逼迫不是信徒退後的理由,而是讓我們經歷那位又真又活的基督必與我們同在、用恩典加給我們力量。而主耶穌道成肉身,使自己比天使微小一點,祂替我們死,提升我們成為祂的弟兄,為我們敗壞了那掌死權的,祂又為我們的罪獻上挽回祭,祂所做的每一樣都是為了我們。主是如此恩待我們,為此,願我們都要感謝讚美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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