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12: 1-8】【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在利未記第十二章中記載了,產婦潔淨的條例。【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耶和華對摩西說”,本章是神告訴摩西有關婦人產後潔淨的條例。“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因【生養眾多】是神的祝福(創1:28),所以“婦人懷孕生男孩”,不會“不潔淨”,但產婦生完孩子以後出現“產血”,與月經一樣會導致禮儀上的“不潔淨”(15:19),所以“她就不潔淨七天”。因婦人在生產的時候,排出許多的血,需要有“七天”潔淨的過程。“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污穢”是指生病、不舒服。“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嬰孩”就是男孩,“行割禮”,即指割除包皮。主耶穌也是依此條例在第八天行割禮(路2:21)。亞伯拉罕後裔中的男子都有責任“受割禮”(創17:10),但只限於男性,因為女人已經包含在男人裡面立約,【二人成為一體】(創2:21-24)。【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婦人在產血不潔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要家居”就是禁止外出;“三十三天”,是指在“不潔淨七天”後,再加三十三天,合計四十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就是四十天之內,她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聖物”就是經過分別為聖的禮物(出28:38);“聖所”就是不可進會幕。“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生女孩比生男孩要多一倍不潔淨的日子。“像污穢的時候一樣,要在產血不潔之中,家居六十六天”,居家的日子也比生男孩多一倍,十四天加六十六天,合計八十天。生男孩需要休息四十天,生女孩卻需要休息八十天,這可能和女嬰長大後的月經有關,也是神給生女孩的產婦更多的恩典。從這裡我們看到,神是多麼關懷和保護生產後的婦女。 【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無論是生男生女。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是為女孩,她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無論是生男生女,產婦為自己獻上燔祭和贖罪祭的祭物都相同。“燔祭”是為了使暫停不能進入聖所的產婦重新蒙神悅納。“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婦人生孩子本身不是罪,但“不潔淨”卻使她不能親近神,所以“贖罪祭”既是潔淨禮,也是求神赦罪。“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她的血源就潔淨了”。意思是產婦從生命的源頭,神那裡得着了潔淨。“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無論是生男生女”,“這條例”,就是生育的婦人獻祭的條例。這是舊約唯一吩咐女人獻祭的指示,女人因生產才有機會到會幕親手獻祭,但平時可以“進入聖所”敬拜。“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羊羔”是為獻燔祭,而獻燔祭容許獻祭的人按照自己的力量酌量獻的(1:3)。“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貧窮人獻燔祭,容許用“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代替羊羔。“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斑鳩”和“雛鴿”是窮人的祭物,主耶穌降生後,約瑟和馬利亞【或用一對斑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路2:24),表明他們家境貧寒,也使我們知道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8:9)主耶穌的恩典是何等的大!祂為着我們降卑、受苦、受窮,以至於死,使我們在神面前成為富足。為此,願我們都要全心感謝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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