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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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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23:5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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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度的回帖虽然还臭,不过短了。
现在只剩下造谣一个“长物”了。
嘿,更为有趣的是老度这位满嘴“反对歧视”的被鸡奸者,刚才还在给奥巴马写状纸,一不小心,自己倒率先歧视起“农村人”来了。
老度啊,你投诉时小心,美国还有十多个州没有废除“鸡奸法”,小心老度你这个被鸡奸的在投诉时,不打自招,自己先被当成鸡奸犯抓进去坐监。
不过话说回来,美国号子里有的是具有“想象力和創造力﹐必要的心理素質和天份”的男人鸡奸犯。 老度进去,多半会摆脱他的“三项原罪”,被干得欲仙欲死。“並在此基礎上創造一種新的文明。”
对不对啊老度?这可都是你自己说的。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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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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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18: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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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那个过路人,我还是给你改个名,叫做过路狗比较适合你,因为怎么看都看不出你有什么人味来,到芦同志这里路过,就拉了一泡狗屎,提醒你还是把自己拉的狗屎打包带回家去,不要污染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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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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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18: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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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穆真的人品下流,满嘴的除了鸡奸,就是鸭奸的,你是被鸡奸还是鸭奸才生下来的呢? 可怜的小子,大概是农村人,男人里象你那么不要脸面的也很少,我都懒得说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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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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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13:3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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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鱼头,吭哧半天,憋出一长物?
你还是町紧了你裆下的那棵茄子吧,别再让猫给叼喽。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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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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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13:1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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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度又臭又长的回帖, 可能是他的另一“长物”。
老度啊,刚来万维就被鸡奸,还要去报告奥巴马,真有你的。
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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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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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10:4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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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鹤: 芦同志说我老度是身无长物,恐怕是芦同志眼拙误会了. 正确的说法是: 我老度跟赵太祖一样,是一棍走天涯,千里送京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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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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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09: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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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人,过路你就过路呗!还非要拉一滩“狗屎”再走?
穆鱼头被不被起诉,取决于他主观犯意的烈度而不是时间的长度,甚至和时间的长度没五毛钱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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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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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08:3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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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同志既然这么关心我的工作,那我也不好意思再隐瞒什么了,说吹牛嘛,有那么一叮半点的,其实老度也就是个餐馆洗碗打杂的,还要剥虾剥洋葱,我们老板是个福州乡下人,没什么文化的. 如果芦同志要劝老板抄我的犹鱼,也没什么关系,反正本来我就准备跳槽了,所以借芦同志之力,我正好走人,还要多谢您呀. 我已经说过了我跟穆同志没什么恩怨,穆同志喜欢到处砸人场子,但可惜他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都不够,又不好好学毛选,主席说过:批评要注意政治,他就是听不进去,他砸场子的方法比较原始,一是他总会夸耀他自己的鸡大,而别人的鸡小,这恐怕也有吹牛之嫌吧? 他的革命本钱大不大,与别人何干呢? 这个人就是下流,喜欢在公众场合谈性,喜欢大开黄腔. 他的本钱大小,只有他自己知道,网友们又没验证过,谁信呢? 要是芦同志和随笔同志帮他检验过了,在网上作证,大伙也许可以相信.可以承认他是你们三小鸡中的大鸡,即使如此,那他在英美可以称霸吗? 是不是还差了点? 第二就是在月弯儿博的博文里,他说他喜欢女人,而且不准别人也喜欢女人,那么天下女人都属他了吗? 是不是霸道了点? 宋祖英同志他敢搞吗? 敢跟我们江主席争女人吗? 怕了吧? 而且他一直在说他只喜欢走前们,不喜欢走后门,这又是他的一大光荣吗? 这个人大概没什么可吹了,只好把走前门后门拿出来吹,这又是他无法证实的事,在跟女人搞关系时,他是喜欢走前门,还是喜欢走后门呢? 希望他能说服跟他搞过的女人来网上作证,证明他只走前门,不走后门,那大伙才可以相信呀,如果他做不到,也很难证明他不是在吹牛,如果有人怀疑他喜欢走女人后门,那也是合理怀疑呀,现在大陆的情况是不走后门办不成事,穆老兄是大陆来的,走后门恐怕已经走成了习惯,很难改了. 我那篇文章出笼后,主要是要执行主席的双百方针,主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认为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也要落实主席的光辉思想,又有什么不对? 网上一干革命女同志,看了我的博文很不爽,准备开批斗大会批斗老度,还准备了一顶大帽子来给我戴,我是想到主席的光辉指示,说不能搞老虎屁股摸不得,否则群众偏要摸,所以准备参加批斗大会,戴高帽子,挂黑牌子,接受群众的批斗,可惜这位穆同志又来砸场子,在月博的专卖店里先是一通臭屁直放,然后就拉屎拉尿的,搞得臭气熏天,把一众女同志们都给熏坏了,结果批斗大会开不成,让穆同志给搅黄了,月博只好捏着鼻子清场,把他拉的屎尿都给清了. 这就是穆同志所干的混帳事,说穆同志是网上的牛二和薛潘,那可真没冤枉他呀. 再说我那篇博文,发明权我也不敢自专,因是看到新闻,说重庆一网站率先播出要在性领域里搞百花齐放的试探性气球,结果是群众理解不了,就暂时收手了. 所以发明权应该是熙来同志的,我不过是响应号召而已. 将来熙来同志如果入常成功,这个新方案也许会在政治局常委里重议的,这关乎到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行政命令只是一条腿,百花齐放才是第二条腿,这有利于把我国人口失控疯长的势头遏制住,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大问题. 穆同志大概是放牛娃出身,文化水平低,代表了一种农民意识,中央还没议呢,你穷搅合什么呢? 另外,穆同志在网上谈男人本钱大小而由此贬低他人和性向上的歧视性言论,基本上都构成了性骚扰和歧视,为英美社会的法律所不容,用他做五毛,是党没给他分配适合他的工作,他比较适合分配到领馆食堂或是做门卫方面的工作,并不适合在网上当五毛.他的帖子大部分都涉及到英美社会中违禁的内容,恐怕大部分需要删除,否则吃官司是迟早的事.我这也是善意提醒,供领导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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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过路人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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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08:3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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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赌吧!老穆如果三个月没被起诉,孤独就鸡奸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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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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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08: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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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明一下:
“爱国贼”一词在万维里已经叫滥,无法确认是谁第一个喊出的;
但现在,“爱党贼”一词应该是本博第一个在万维里喊出的,如果没有人对此提出疑义,那么“爱党贼”一词的首提者属于本人。
同时,恭喜穆鱼头,成了在万维里的,这一称号的第一个拥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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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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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07:2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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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鱼头,很为你难过,难过之鱼,不免也要流下两滴怜悯之泪。
在美国,“鸡奸”一词之所以于2003年被从法律中剔出,就是出于对“同性恋”者人权的尊重,而从那以后再使用这一提法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果有人提告指出你在公众场合用来攻击,就一定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芦鹤一朵一直让别人来提出证据,而证据就在你身上,你还嫌你的证据不够还要来添数,你在这里证据就正好等于堵住了芦鹤一朵的嘴。
象你这样的一个爱国贼加爱党贼的双料贼来说,喊出“汉奸”这样的口号就是对你主子的最大不敬。你知道吗?中国最大的‘汉奸”和“带路党”就是你的主子,正是他们把“马列和苏俄”带路到中国的,而且至今执迷不悟。也许,当你知道这些以后,你就一定会明白:原来你在自取其辱,在自刨祖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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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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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06:5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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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鹤一朵:
当我走进一个奇臭肮脏无比的厕所想不让我不埋汰都不行,来到你这里的感觉就是如此。这是一种条件反射,你懂吗?
我必须直白地告诉你:当我三年前把你《芦鹤初体验》以后,对你就没有了丝毫的兴趣,所以才有了我的新的机场外遇。至于你的醋意我无法再告慰,谁让你已没了三年前的那份姿色妮?我倒很想奉劝你一句:千万不要因为太迷恋我而想不开,再一头扎进醋缸里淹死。不值得,这你也懂吗?
1、我的逻辑是:指控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而要想使指控成立,证据是必不可少的,这是正常人的正常思维;而对证据的确认权在法庭而不是在你这样的一个旁观者(第三人)的手里;你的个人情绪化的观点表达不会作为呈堂供证被采纳。
2、老度在公共论坛对网友提出的指控是具体到人的,这样在客观上就与任何第三方无关,反控和反驳权只在当事人的手上;他对网友只承担说明的义务而非责任;既然是义务那么就可尽可不尽,这里的关键在他而也不是在你;你做为一个旁观者(第三方)使了“交代”这样很情绪化的字眼,只是你个人的观点表达,而不能被看作是网友的共同请求。
3、万维网友的质疑是一种权利而不是权力,所以你做为网友中的个体(一分子),当然有权利提出质疑,但没有权力提出“要求”,而只能提出“请求”。
4 你如果认为我不懂什么是法律上的『证据』,那么就烦请你来带我解释一下,一个什么样的概念才是『证据』?老度又是怎么没有『证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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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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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6 02: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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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鹤兄,
在我的印象中,这位老度,除了造谣,身上还有一样长物。 就是他的屁精汉奸尾巴。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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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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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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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度;
在我的印象中,除了造谣,你大概身无长物。不过,和沽渎相比,2、3年后,你却多了一项本事:吹牛外带忽悠,整个一个小猫没眼睛--吓唬(瞎虎)。
你既然在『州政府司法部门工作』,难道不知道美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基本理念:无罪推断?在法官未定罪前,任何人都可以被假定是无罪的。你凭什么指控别人是『中共网特』?你怎么那么确定?
还要告到奥巴马那,你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开口五毛闭口五毛,从你全部的言论中,看不到一点你在美国政府部门曾经工作过的影子,更别说司法部门.如果是说你能和法沾上点边,那就是大法,你到很像大法子弟.
你也是美国公民?满脑袋的意识形态,忙眼眶的五毛,至今还停留在什么白区、什么高干子弟、什么极左、什么毛选的那个年代,就是反共,你也是一个落伍者。
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你和『有关部门』沟通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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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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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22: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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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渎老兄说得不错,
老度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他只是在尽公民社会里他一个公民能被多人鸡奸的义务。
我又不曾鸡奸他。只是调戏他几句,与个人的恩怨的确没有关系。
哈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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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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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22:4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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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看来这些民主汉奸们对个“奸”字非常敏感。
【鸡奸法】在美国主要是用于同性性行为。这个法律更像是州内的事务而不是联邦的事务。在20世纪最后20年裏,50个州裏有46个州废除了具体针对同性恋的法律,36个州完全废除了鸡奸法。剩余的州根据劳伦斯控告得克萨斯州案件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也很可能会被宣判无效。
看来【鸡奸法】在美国许多州都尚未废除,至于“鸡奸“这个术语,又怎么可能“被废除”??
老度啊,我看你是法盲加文盲。
不过我知道,你只是只许你自己走后门,不许人家说你被“鸡奸”的一个老变态屁精。
我说的对不对?老度,你可以去请教一下鸡奸你的美国法官男朋友。
哈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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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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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22: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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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渎,
我希望你在张嘴之前先把嘴收拾利索,别那么埋汰。如果你的那位机场书店外遇看到你这副德行,估计得马上找个脸盆溺死。
1 如果我指控你是个露阴狂,你会认为既然指控的是你自然就有证据马?你怎么就那么肯定老度有证据?你的根据是什么?你的逻辑是:既然指控...,就自然有证据吗?
2 老度上法庭指控,当然是需要向法庭提供指控。问题是老度是在公共论坛对网友提出指控,难道他不应该对网友有个交代?他说啥就是啥?
3 同样,因为老度是在万维提出指控的,作为万维的网友当然有权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他提出证据。
4 你懂得法律上的『证据』,是一个什么概念吗?老度怎么会有『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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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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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20:5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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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穆又在暴露自己的活思想,鸡奸一词在美国2003年所通过的法案中,已经废除了,在美国法律上已经不再使用,谁坚持继续使用,在法律上也会被当成歧视性的意思来看待的,谢谢你的这个跟帖,我已经又COPY下来了. 你很善于发歧视性的帖子,是什么原因呢? 就图嘴巴快活一下? 到时候官司缠身,倒霉的可是你自己,怪不得别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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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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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20:5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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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拉稀,除了拉稀你还会点别的吗?
老度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他只是在尽公民社会里一个公民的义务,与个人的恩怨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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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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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20:3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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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度老兄说得对,
你和自渎老兄屁颠屁颠跑来万维,想把这里弄成“铁血鸡奸网”。想写屁文舔洋人屁眼,舔不到,格了牙,能怪谁呢?
还不是怪自己嘴巴张得太大了吗?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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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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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20:2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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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一个个都跳出来了,真是有意思呀! 穆老兄那些歧视和仇恨的帖子,五毛们当然没有什么感觉,谁叫你们是在中宣传部的骗术中成长起来的呢? 那些东西我也不知道是否有意思,所以为了对穆老兄负责任,就想发到有关部门去坚定一下,如果那些帖子不违法,那么穆老兄还是可以平安无事的,如果他们认定了是歧视,那也就只好走法律程序了,也许刑事法庭也会给老穆一个公道的, 不要把老度的作用看得太大,老度也只是尽尽一个公民的义务而已,我跟老穆也没什么仇恨的,我也从来不找五毛的麻烦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万维持网也是随便上上而已,是老穆来找我的麻烦,不是我想去惹他的. 这里不是中共的管区,五毛们也不要对自己要求太高了,想把万维网弄成强国论坛,天天的满嘴噴粪, 自己不嫌臭吗? 在白区工作应该好好学习少奇同志的白区工作经验,不要老玩极左的一套,吃不开的. 我学毛选可能比你们学得更好,不要以为我不理解你们,我跟高干子弟也是好朋友,对你们内部的一套太熟悉了. 至于是不是网特,我根本不关心,那是联邦调查局的事,我不烦那个神. 芦同志也不必神经过敏,这里所谓的右派,也只不过是几个持不同政见者而已,毛病其实还是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想把这些人一口吃掉,吃不掉,格了牙,能怪谁呢? 还不是怪自己嘴巴张得太大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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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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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19:5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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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骂你是因为我刚刚吃完饭涮完牙。嘿嘿!
对你这小字号的,可以让你先骂三遍,以前也是这么对你的,我将一如既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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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3579a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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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19:3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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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小儿,我买你个勺子的票啊,呵呵。你自愿在公共场合跳大神引起围观,警察不抓你个扰乱公共秩序就算便宜你小子了,还卖票?想什么那?忘吃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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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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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19:3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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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呀,你来装大屁眼的底气依据是什么?就是那张白花花的屁股吗?这是远远不够的!至于你那兜里的五毛钱就更不要提的好,那样老度就更有证据了。所以你就别提什么医药费了,还是想想辙怎么吃官司吧?
你最好还是先低头看看,你自己的裤裆里究竟长了几颗茄子?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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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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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19: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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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老兄不必多说了, 都是我老穆不好。
闯祸了,把沽渎,老度等万维的几个神经病刺激发了。
这下好,美国司法部还没来找我,倒是美国卫生部先来要我负担医药费了。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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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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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19:1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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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小弟弟,今天前面说的还算明白,最后就蒙叉叉了。
你既然是来看耍猴的就应该知道要先买票,这儿地可不是中国,可以随随便便跳墙逃票你说是吗?这可是一个没有免费午餐的地儿。
要不你就闷头看,别出声,别再让警察把你当“黄牛”抓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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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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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18:5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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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兄在推理的逻辑递进关系上没说的。
但问题是,老度只是说要这样做,不等于已经这样做,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进行时,而不是一个结束时。而你的推论只适合结束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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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3579a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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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18:5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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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博主没必要认真了。他能拿出个狗屁的证据。
先别说支持中共就是中共网特,支持美国就是美帝网特这种判断多么脑残,老穆还就真没支持过什么,他只是调侃戏弄右派民主教徒的双重标准而已。右派民主教徒被他搞得很惨,怀恨在心。
那个孤独自己左右互搏,然后宣布天下无敌,哈哈哈,我们看耍猴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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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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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18:4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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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嘛,这儿的民教底气怎么这么足,原来都是“司法部门”的干活,这些人不被尊称为五毛,或五腚就太可惜了。
按这儿的规矩,老度要网管处置老穆,如果我们看不见网管有动静,那么老度肯定要把万维网管送上法庭。老度,是么?我们试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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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沽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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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1-05 18: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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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鱼头,你的意思让我帮你舔?可以,你脱了吧?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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