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暴乱,到目前我看到的数据是死156人,其中维族33人,汉族123人,伤逾千人。 表面看,经过很简单明晰,因传言广东韶关维族民工强奸汉族民工,汉族寻仇报复,维族不服,在乌市挑起再报复。比较明显的一点就是,整个过程中,少数民族处于强势的攻击状态,多数民族处于一种反抗状态。这种状态很不寻常。原因何在? 我认为这是中国政府长期实行少数民族无节制的优越政策的结果。 历史上,中国少数民族地区都是经济贫困、文化落后的地区,西南、西北。其中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内外蒙,相当部分地区长期处于民族自治状态。 1949年以来,中国政府划出了四大块少数民族自治区,更有大量的少数民族州、县,给予这些地区长期经济文化扶持,在这些地区大量投资经济文化基础建设,以改善这些地区的民生和民族文化流传,制定了大量的民族优惠政策以提高少数民族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尤以西藏、新疆为甚。这些地区在历次中国近代政治运动中,相对是被冲击最小的地区。 保留少数民族文字教育。除宁夏,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实行官方语言、教育双语制。全国各大专院校招生必须保持一定的少数民族学生名额。甚至有内地学校被规定开办民族学生班,负责接收少数民族地区“留学生”。 全国各级政府官员、公务员、人大代表,都必须保持一定的少数民族名额席位比例。少数民族地区更是规定主要官员必须是少数民族出身。 享有少数民族超越计划生育限制的特权。 保留少数民族宗教文化习俗。大家比较熟知的就是宗教信仰保护、饮食和婚嫁丧葬习俗的保护。有一个很多人不太注意的细节,就是保留少数民族持枪、佩刀的习俗。这个问题在一旦发生冲突时,对多数民族的抗争心理有很大影响。 事件的发生,是一种挑战,同时也是一个很好的机遇,让政府能够重新审视问题的症结所在,纠正不当,避免今后不断发生此类问题。
中央政府长期以来,几乎对少数民族的财政支援要求有求必应。 可为什么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冲突却愈演愈烈呢? 我认为,这里面有三个层面问题。 一是由于长期得到扶助,少数民族群体渐渐的习惯了等、靠、要,自身进取压力不大,当地经济发展始终没有很大实质性的进步,始终无法和内地的发展保持同步、与内地、甚至发达地区的差距全方位的加大。心理上的不平衡加重,导致多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心理上的抗拒加重。 二是,长期赋予少数民族高于多数民族的政治、社会地位,导致少数民族优越感明显突出。大有少数民族理所应当的应该享有超越多数民族的特权、地位的心理倾向。 各级政府在处理多数民族与少数民族纠纷冲突时所表现的要求多数民族一味退让的做法,更加剧了这种民族优越性盲目膨胀倾向。 以上两方面问题,导致了实际上是政策人为的划出了一条多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界限,加大了民族隔阂、加大了民族心理差距。这是民族冲突的基础。 三是,长期以来,一些组织不断鼓噪、煽动中国民族对立、民族分裂,不断的寻找机会挑起事端、制造舆论、营造一种舆论压力,妄图肢解中国版图。目的和事实我就没必要多说了。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对于这些组织的活动揭露明显不够。
我认为,应该倡导民族平等的精神。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56个民族应该一视同仁,让各民族顺其自然的发展。好的民族文化传统不会失传,不是还有很多专门研究传播民族文化的机构嘛。各民族的政治和社会地位会随着社会发展获得他们应有的地位。 国家本着均衡发展的战略去建设边远地区,实际上就形成了对落后地区的扶持。在这个过程中,让建设和发展计划同步进行,该引进多数民族的劳力、物力、财力时,让他们自然去融合,共同发展。不要人为的划出民族界限。要强调平等、融合、共荣,主张民族人格地位的公平和平等。应强调缩小地区差别而相互帮助,而不是强调民族区域发展。 当务之急,也许是要全方位的加大对事件的舆论透明力度。全方位的向全世界公众集中报道事件的前因后果、过程,集中分析事件背景,集中揭露事件背后的推手。一来可以减少“不明真相”者,二来让挑起事端者面临比较大的舆论压力,否则政府只是在舆论上且战且退。三,集中揭露事件背后的推手,可以让对手的歪曲舆论受到一定的压力,改变一些人对中国现状的偏见,让鼓噪者无话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