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看见一句话:“美国没有制度性歧视,但有系统性歧视。” 这看上去好像说的不错,但总感觉有些问题。既然已经是系统性了,怎么还不是“制度性”呢?这当然说不过去。
仔细一研究,原来系统和制度是近义词。既然是系统性了,就必然是制度性的,因为一个系统恰好是靠制度来维持的。
搜索了一下网上的文章,发现很多认为美国存在严重的制度性歧视,但也有一些争议。内容涉及很多:从就业、薪酬、信贷、教育、医疗、警察执法、审判等各方面都存在,而且歧视的范围不仅是黑人、印第安人等少数裔,还有妇女歧视、移民歧视等,美国的长期种族歧视也受到了联合国的批评。
最终,我认为那句话应该修改为:“美国目前没有宪法性歧视,但有较为严重的制度性歧视。”
事实上,早期在宪法中也存在歧视性条款,如“五分之三妥协”,后来被宪法第十四修正案(1868)第二款取代,即便这样也包含着一定的歧视。宪法尚且如此,更别说宪法之下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执行流程了,其实这些都是制度的范围。
我们看看四位前总统对美国种族问题的评价,就可以知道问题多严重:
【克林顿5月30日在发表的一份声明中指出,不应该有人以弗洛伊德那样的方式死去,他的死给人们一个痛苦的提醒,即一个人的种族身份依然决定着他被对待的方式。
声明称,马丁·路德·金57年前在《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中说,希望他的四个孩子将在一个不以肤色而以品格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但现如今,这个“梦想”似乎更遥不可及了。
小布什6月2日以一份声明向示威民众发表谈话,称:“该是美国检讨悲剧性失败的时候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失败是,许多非裔美国人,尤其是年轻的非裔美国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家还被骚扰和威胁。” 小布什还在声明中写道:“在一系列类似的悲剧中,此次的悲剧提出了一个早该解决的问题:我们该如何结束社会中的制度性种族主义问题?这场悲剧之前,早已出现一长串类似惨案,很多人都质疑我们社会的公正性,这是有原因的。黑人群体的权利反复遭到美国机构的侵犯,却从未被及时充分地解决。”
奥巴马的话称:“我们没有能力一举根除长达400年的种族主义。因此,如果有人认为(抗议)会让现状发生什么巨大的改变,那么我希望人们不会觉得一旦发生改变,之后就再也不会发生任何事。”
奥巴马认为,种族主义是瘟疫,是美国社会的原罪,弗洛伊德事件或是美国人认识并解决“挑战、结构问题”的机会。
卡特说:“作为一名来自南方的白人男性,我非常了解种族隔离和不公正对非裔美国人的影响。作为一名政治家,我有责任将平等带给我的州和国家。我在1971年担任乔治亚州州长的就职演说中说,‘种族歧视的时代已经过去’。五十年后的今天,我带着巨大的悲伤和失望再次重申这句话。”他认为,“我们需要一个和人民一样好的政府,我们比这更好。” 】
四位总统的表态看,总体非常悲观,对种族歧视确实感觉到束手无策。
原因非常简单,这正是我前面指出的:美国从建国起就在搞假民主,导致人类民主事业大大倒退。哲学家洛克要求人人平等,但建国者说一套做一套,最初只有有物业的富人才有投票权。经过黑人等少数裔和妇女艰苦卓绝的斗争甚至战争,美国勉强缓慢进步。
从假民主逐步向真民主转化,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总体看,美国上层并非是主动性的,主要还是靠下层人民的长期斗争甚至战争。
但是,在里根总统打压工人运动,强化国家警察机器后,这种动力越来越弱了。到奥巴马的时候,敢于捍卫宪法保护的隐私权的斯诺登等已经流亡海外了;华尔街运动也大体像是乌合之众的活动。
当下的种族反抗虽然在140个城市遍地开花,甚至波及到全球,但能否转换成武装起义,恐怕也不敢断言。美国人民是否还有独立战争、南北战争和决战西部那时的血气勇气,还是被所谓的“文明”驯化呢?
一个国家的进步,主要靠人民的血泪抗争,这是远远不足的。精英阶层必须主动觉醒发挥作用,富翁们在危机关头也应该明智向贫苦人民让步。
现在,民主党在80岁高龄的佩洛西率领下,集体单膝下跪8分钟致哀,并提出《2020警方执法正义法案》。这种态度是诚恳的,议案也是非常及时的。
议案内容包括:强制警察佩戴执法相机,警车内使用记录仪,禁止使用锁喉等动作,禁止无搜查令的突击检查,简化对侵权民权警察的问责机制,对未整改的地方警局停发联邦拨款等,并提议建立“全国警察不断行为记录库”。
当然,改革绝不应该仅仅限于警察方面,应该在各方面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改革,消除根深蒂固的制度性歧视。这在目前两党严重分裂,川普还声称“99%警察是好的”情况下,恐怕也是举步维艰进展缓慢,大规模的改革甚至可以说没有可能。
要么是民众起义推翻川普的统治,要么就是等待总统选举之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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