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妥协的大法官任命缺乏公信力川普多次表示,11月3日的大选投票结果可能会由于民主党大搞邮寄投票而出现投票作弊的问题,并拒绝承诺会和平移交权力。而根据目前民调看,川普和拜登相比差12个点,摇摆州拜登也几乎全面领先(有一州持平)。由于投票率大幅提高,基本可以判断出川普选举败局已定!不服气的川普多半会上诉最高法院,而保守派在最高法院将占据6:3的大优势,非常可能宣布选举无效甚至川普获胜。民主党和BLM肯定不服发起大规模游行示威,一触即发的民兵武装对峙也很可能演变成内战。这里面的关键在于,当前最高法院两位大法官,都很难得到民主党等的认可。一个是卡瓦诺,当初上任就闹得撕破脸;一个是巴雷特,共和党奉行双重标准,在选举年强推其上任。由于共和党拒绝妥协,大法官公信力不足,很难让民主党等心服,埋下了动乱的祸根。二、右派大法官候选人巴雷特不及格值得关注的是10月12日至14日,美国联邦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对巴雷特进行的审核听证会。【共和党参议员本·萨斯发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5项基本自由是什么?”巴雷特掰起了手指,艰难回忆道“言论、信仰、出版、集会……我不知道,还有一个是什么来着?”然后尴尬地笑了起来。萨斯帮她补充道,“请愿或示威的自由。”“为什么第一修正案保护这5种自由,它们共同构成了什么?”萨斯追问。“嗯……我不知道你想问什么,你是说它们的共同特性吗?”巴雷特答。萨斯只能解释一通,最后直白地问,我只是想听你描述第一修正案的伟大之处,为什么这5项自由被同一个修正案保护?“我不知道为什么、出于什么历史原因,这5项构成一个集合,我相信肯定有个故事,但我不知道,”“我相信这些是美国的核心价值观,是对于最初宪法的一个修正,这是《权利法案》必须要加上的,因为这些是新一代美国人心中的美式核心价值理念。”】宪法修正案第一条本是道送分题,对高级法官而言应该犹如小学生题目,而巴雷特居然答不出来。而且,对五项自由她也缺乏稍微深入的理解。显然,这位在演讲中自称“宪法主义者”的大法官候选人,虽然可能精通各种一般法律,但对宪法精神的研究却是严重不足的。三、如何理解记忆美国宪法修正案美国宪法有很多修正案,前十条是1789年通过的,可谓基本中的基本:【第一修正案 保护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出版自由,以及集会的权利、抗议的权利和请愿的权利。第二修正案 保护持有与携带武器的权利。第三修正案 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士兵不得在民房驻扎;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允许如此。第四修正案 禁止不合理的收押,并载明须有基于相当理由,由中立的法官或裁判官裁定的搜索票。第五修正案 载明公诉须经由大陪审团起诉与征收的规则,保护正当程序的权利,并禁止自证己罪和双重审判。第六修正案 保护接受迅速、公平、公开及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包括告知被指控之罪、与原告对质、取得证人与聘请律师的权利。第七修正案 根据普通法,规定在特定民事案件中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第八修正案 禁止过高的罚款与过高的保释金,及禁止施予残酷且不寻常的惩罚。第九修正案 保护在宪法中未列举的权利。第十修正案 将宪法未授予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利保留给各州。】其实,稍微从哲学的高度看,可以看出分为三类:第一修正案是指人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可以叫“主动性政治权利”,也就是“人民可以干什么”,在政治哲学上可以叫“积极自由”。第二修正案特别强调了人民可以携带武器,一般被认为是指“人民有推翻暴政的权利”,其实是对第一修正案的重大补充。第三到第八修正案是指人民免于政府迫害的政治权利,可以叫“被动性政治权利”,也就是“政府应该干什么”,在政治哲学上可以叫“消极自由”。第九到第十修正案其实是补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前者指人民,后者指政府。这是对“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再次强调。可见,前面十条修正案绝不是仅仅历史因素简单拼凑而成,而是有着深厚的政治哲学背景。四、革命有罪说明法律仍是统治者工具。关于第二修正案我想着重谈下,这实际赋予了人民革命的权利。但现在不少人认为在民主制度下就无权武力推翻政府,都是关于理解美国宪法精神的严重误区。事实上,由于人类目前的政治制度还处于非常低级的阶段,这条宪法在美国实际也很难真正贯彻。美国和中国其实一样,实质上存在“颠覆国家政权罪”。例如,刚刚FBI破获的案子,密歇根州一些支持川普的民兵,试图绑架惠特默,并推翻州政府。据报道,六名嫌疑人已因谋划绑架、谋杀惠特默和其他政治人物而被控多项罪名。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可能面临终身监禁。单从字面而不从哲学意义看,携带武器的权利可以有不同的理解。美国宪法也不敢明文“人民有武力革命推翻政府的权利”。这深刻地说明,当今人类社会的法律,仍然很大程度上是统治者的工具。那些对法律迷信崇拜,认为“宪法至上”而陷入神圣崇拜的可以醒醒了。人类社会的进步,虽然以和平改革为主,但武力斗争也不可或缺。至于那些因为政治原因被关进监狱的,到底是否真正犯罪呢?这很难说清了。还需要政治哲学的进一步发展研究。
【川普多次表示,11月3日的大选投票结果可能会由于民主党大搞邮寄投票而出现投票作弊的问题,并拒绝承诺会和平移交权力。】
--- 照理说,美国是一个以法制为傲的国家。如果川普拒绝交权,只需两个保安即可把糟老头儿架出白宫。但为什么人人都在担心呢?
这是因为,美式自由民主的本质是帮会。人们担心的不是糟老头儿有什么法术,而是川帮刀斧手。
【所以,权利,血拼,法制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是。权利导致了更多的血拼,而血拼又导致了完善法制的强烈需要,包括法条的厚度,监狱的数量,司法成本等直线上升。】
---- 大陆宪政派知识分子是全世界最蠢一群人。他们似乎永远搞不懂,帮会血拼规范再怎么完善和公正,也不如压根就不鼓励帮会意识。正在权利就是鼓励帮会意识。
照理说,美国是法制国家。不仅美国人自己为完善司法体系自以为豪,海外义和团农民们更是崇拜到死去活来。只有从置身事外的角度来观察,您才能看清楚美国的司法体系的本质,其实是帮会之间血拼规范。
也只有从置身事外的角度来观察,您才能看清楚,为什么非要按照帮会的对立关系来设计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in the first place?
所以,权利,血拼,法制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是。权利导致了更多的血拼,而血拼又导致了完善法制强烈需要,包括发条的厚度,监狱的数量,司法成本等直线上升。